Re: [求助] 他是基督徒.我在證實中...他說無法接受...
※ 引述《estragon (無)》之銘言:
: ※ 引述《francis763 (咚滋大滋 滋咚大滋)》之銘言:
: : 看了板上鄉民們許多的推文還有回文
: : 我想說的
: : 請各位鄉民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測基督徒的行為
: : 不然用詞也和緩一點
: : 不要這麼偏激
: 我不知道你對「偏激」一詞的定義
: 不過假如你覺得大家說男主角「不尊重女友信仰」就是「偏激」的話
: 那我倒是很好奇,你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說服大家:
: 原PO男友的這種作法,有符合所謂的「尊重女友信仰」。
: 說明的時候請不要忽略重點:
: (1) 男主角並不是在交往前就擺明了只考慮基督徒女友
: 他是在兩人「已經交往了之後」才忽然"強烈希望"女友改變信仰
: (從無神論 --> 信教,也是一種信仰的改變)
: (2) 男主角的"強烈希望"已經堅定到一個無可妥協的地步
: 雖然口頭上說「我不強迫妳」但隨後就補上:「不信教的女友我無法接受」
: 任何有邏輯能力的人都看得出來,此舉只給女主角留下兩個選項:
: a.) 信教 b.) 分手
: 今天並不是說我做了一件屬於「個人自由」的事,
: 就表示這個行為就不能被任何人拿來檢視
: 那就好像劈腿者縱使不犯法,也還是會被人質疑他的品格與價值觀。
: 但就像我前篇說的,世上的事很少能讓你十全十美稱心如意
: 做了自私的決定,就不可能被視為一個不自私的人
: 我什麼都想要,我就承認我貪心
: 我無法滿足於單一伴侶,我就承認我花心
: 我要一毛不拔,我就承認我小氣。
: 同樣地...
: 我要逼我女友在信教與分手之間抉擇,我就承認我不尊重她的信仰。
: 至於背後的種種原因,那都是另外一回事
: 可能是我的神不允許,可能是我的教會不允許,可能我背負著什麼十字架
: 但這都不會改變「我就是無法尊重她的信仰」的這個事實。
: 承認這個點,有這麼難嗎?
: 我是真的很期待你用一個合乎邏輯的方式,來說服大家:
: 男主角的行為絕對有符合「尊重女友信仰」
: (注意:分手就不是女友了!)
: 可以嗎?勞駕你?
換個例子來看看好了
要是今天版上有個女生來哭哭男友愛打電動,她跟他說要是他不停止打電動就分手
猜猜看板上會有什麼回應?
其實也不用猜,這種話題也很常出現,回頭看看就知道
版上的意見可能會說 "沉迷電動的男生很糟糕" "分手吧" "你值得更好的"
總之不管是什麼意見,幾乎都不可能看到 "你很不尊重他的嗜好欸!!"
這算什麼跟什麼?
男生希望女生一起信教,不然就分手 => 男生不尊重女生
女生希望男生別打電動,不然就分手 => 男生該改進
要講邏輯可以
如果A用分手威脅B一定要達成他的目的,這樣算A不尊重B的話
那上面兩個例子,一個是不信教就分手,一個是不戒電動就分手,兩個似乎都不尊重對方
問題版上的多數聲音,從來沒出現過後面那種會罵女生怎麼不尊重男生的
那到底是這個邏輯本身就有問題,才會出現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
還是其實很多人根本只是照著感覺走,自己爽最重要?
先搞清楚這樣的行為到底算不算不尊重
先搞清楚多數人所謂尊重的標準會不會因為心情而改變
這些都弄清楚了,再來談尊重會好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4.20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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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位板友搞混了一件事情
偷竊有沒有錯?肯定有錯
劈腿有沒有錯?多數人認為有錯
打電動有沒有錯?沒錯
希望對方跟自己有相同的宗教信仰有沒有錯?還是沒錯
偷竊劈腿,信教打電動,這兩群本身就有很大的差異,一邊是錯事,一邊無所謂對錯
用了不同的例子套到相同的邏輯上
自然會引導出 "如果你女友嗜好是劈腿也請尊重他" 這種似是而非的結論
※ 編輯: SeedDgas 來自: 211.74.74.207 (04/2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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