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高中版群組長之判決

看板BoardCourt作者 (K.R )時間6年前 (2018/07/03 11:24),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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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補充整個判決立論依據的完整性!! 故再針對群組長的回覆最最終答辯!! 藉此~ 作為版務審理的準則參考.. : : 1.s75287大針對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為何? : : s75287大似乎沒認清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是在dreamwave前判決之後 : : 今天會請s75287大代為處理就是效力未定...也就是在爭論未確定下 : : 判決結果未明朗前..無法進行"加重判決"!!煩請s75287大針對法律流程請先行研究!! : : 即便以板規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 :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 :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 : : 本人舉簡單的例子..甲乙方對有爭議問題..交付公正第三方 : : 審理期間~~請問任何一方可隨意對原先判決作進一步處置嗎? : : 5/1~6/22最終判決前~因dreamwave判決效力未定~littlebike大又進行加重判決 : : 且依附引述dreamwave大的判決基礎架構上!! 係謂無效之判決... : : 本人在一開始判決後..有發文至版主信箱..版主有受理!只是本人時間流程沒掌握 : : 隨後又發表至Uni-LawServ..但照一般人推定認知...請問這樣要加重判決嗎?? : : 然後不去探究審理期間追加判決!反而s75287大隨便拿個板規應付就能解套?? : ^^^^^^^^^^^^^^^^^^^^^^^^^^^^ : 板規定出來不是遵守的難道是參考用? : 怎麼會說用板規解釋是應付解套呢? : 即便 dreamwave 還未做出判決前,根據板規, : 以及板主提供申訴者寄信的時間點和申訴者越級申訴的時間點, : 就足以判定申訴者未依據板規規定進行流程。 : 這樣板主判定你未依板規,加重判決,非常合理。我也認同板主這個判決並未逾越板規。 : 且板主判決的刑責,加重1/2,也覺得合理。 依據本國法律最高準則(憲法)所明文~ 其比例原則- 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原則 (煩請研究相關立法依據) 本人引述~~作為版務參考的主要依據!! 本人已在通篇文章~~有敘明"善意情況"忽略時間!且高中版版主第一時間並沒強烈反應 事後再沒直接證據下... 隔沒幾天~才開始以本人未按照後續流程當成判決理由... 這種"倒果為因"的判決...當成一開始原判的依據?? 這說法可行嗎?? 合不合理不是個人認定? 是要受到公眾檢視..不然~根本在公正衡平性上儼然失格... 既然群組長要引述"板規"~~~我已在上面文章已說明!! 本人非專業管理人員...第一時間下疏忽時間流程...你仍堅持毫無理由加重判決1/2 結果多次和你提醒! s75287大身為群組長~沒照流程走~你似乎不察覺有失責之處?? 沒去處理"加重判決"的流程爭議...反倒檢討起"善意疏忽"的理由?? 莫非~~~s75287大仍無法理解~~到底高中版版主的效力 和群組長哪個效力大!! 今天有勞mousepad大請群組長來公正判決...結果你卻來"附和高中版版主"的判決 也很明白說明~~在審理期間..要以群組長為主..結果看樣子..依舊無法有所認知? 可見綜判能力....仍十分欠缺?? 難道到現在還弄不清自己的腳色??? 舉個簡單例子..你今天地方法院判決不服..上訴到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審理期間..地方法院的法官...能再隨意判決嗎?? 整個時間流程錯誤..結果你還在說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合理?? 真的令人錯愕.. : 2.所以s75287大認為littlebike不用遵守《BoardAnnouce》公告的內文規定? : : 期間的判決可是委由s75287大處理~~總不能同個案例..群組長和版主各自表述吧!! : : 故littlebike大又逕行"加重判決"沒違法嗎??不用處置嗎?? : 委由我處理和加重判決是兩回事情阿,這是兩個違規案件。 : 第一個違規處理中,申訴者未依板規又有另一項違規,所以是兩個獨立案件。 : 因此我認為板主在這方面並沒有任何違法地方。 : 板主只是依照板規行事而已 這哪是兩個獨立案件?? 第一個案件~~你都已經回答"善意自辯和私人恩怨"皆有理由 按照高中版板規..已經互相抗衡抵銷而"失所附麗" 莫非你對自己的價值認定有矛盾? 後續的判決~~誠如前述 1.判決效力未定由s75287大再判 2.高中版版主未照流程走 可見高中版版主的追加判決...根本無效!! 還不懂?? 到底是哪方面的認知....讓s75287大無法理解?? 已說得很明白清楚了!!! : : 3.s75287大在最終判決上~引述了一個模擬兩可的說法.. : : 你要littlebike大針對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自行判定?? 這個案件處於兩者之間, : : 任何認定皆有合理性~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 : : => 既然是以s75287大最終判決為依歸....s75287大又要高中版版主自行判定?? : : → mt580: 如果同一案例~各群組長各自表述..那就無所適從了! 06/24 09:59 : : → mt580: 以s75287大判決為主!!我主張本人從頭到尾都沒錯.... 06/24 10:07 : : → mt580: 倒是高中版版主們~從一開始的公告汙衊本人人格... 06/24 10:07 : : → mt580: 還有加重判決~~造成本人二度傷害..這部分仍待追究 06/24 10:08 : : → littlebike: 那我就當作你需要我撤銷原處分囉。 06/24 10:08 : : → mt580: 我不認同撤銷...本人請s75287大比照相關處分~以示公平! 06/24 10:09 : : → littlebike: 你不認同撤銷處分,那不就代表你接受這個處分? 06/24 10:11 : : → littlebike: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你申訴還不會立即獲得回覆 06/24 10:13 : : → mt580: 我主張沒有違反板規!麻煩請s75287大比照相關罰則辦理~感謝! 06/24 10:15 : : → littlebike: 私人恩怨已經於 #1RB9CSGn (Uni-LawServ) 判決成立。 06/24 10:16 : : → littlebike: 你現在只是在進行加重判決的處分申訴而已。 06/24 10:16 : : → mt580: 尚未看到littlebike大有受到任何懲處前..不接受任何妥協!! 06/24 10:19 : : → littlebike: 那你希望我受到什麼樣的處分,就一併寫在申訴訴求上 06/24 10:28 : : 推 s75287: 申訴什麼 請以文章寫出,推文我只當證據補充 06/24 15:29 : : 推 s75287: 恕不受理任何申訴。 06/24 15:30 : : ^^^^^^^^^^^^^^^^^^^^^^^^^^^^^^^^^^^^^^^^^^^^^^^^^^^^^^^^^^^^^^^^^^^^^^^^ : : s75287大你要高中版版主判定...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結果你又不認同?? : : 這說法似乎無法取信於眾!!!那何必要以群組長判決為依歸!! : : 所以這部分...最後是要以s75287大~還是高中版版主最後的判決哪個為主?? : 我尊重板主判決表示我認可板主這樣判決的合理性。並沒有逾越或者強詞奪理。 高中版版主都自認有錯在先...結果 ==> s75287: 恕不受理任何申訴。 然後你又尊重高中版版主的判決合理性?? 到底這認知有哪裡的落差? 根本相互矛盾阿!!! : : 4.既然s75287大認為上述爭議無法有明確性!!!請問您"維持原判"的依據在哪?? : : 是一開始的"原始判決"維持原判??還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 : : 如果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那很明顯..s75287大未善盡督導與審視之責?? : : 總之不管是哪個判決維持原判...都自相矛盾...根本無法取信眾人!! : 申訴者後來是申訴"加重判決"部分 當然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 : : 5.另外針對界定私人恩怨部分..已經說太多也舉很多例子... : : 僅針對你提出的部分作說明.. : : → mt580 : 別像某樓逢甲校友?現在再當雜工?研究所衝四大就好! 05/01 : : 就已經明指某樓,至於申訴人提出質疑,可能是針對 : : 噓 FCUGod : 當然東華 逢甲爛死了 逢甲超爛 05/01 09:10 : : 或 : :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 : 至於為什麼不是針對 cyc5566 因為他不是逢甲校友,故推測你不是針對他 : : => 我只說個"關鍵點"~不能因為我看過這個帳號~或是帳號很明顯是FCU逢甲校友 : : 然後在某議題上有分歧..就說我跟他有私人恩怨??這種一廂情願的說詞如何採信? : : 除非檢舉人FCUGod..能提出我在非相關議題上有爭論~或是同議題互相有交集與應對! : : 不然私人恩怨的說法...根本是妄想惡意附加! : : 任何人一看到FCUGOD就知道是逢甲...但那如何證明私人恩怨是針對特定人~而非他人 : : 這些都自行推論~~只能證明我不認同FCUGOD或部分人反駁的推文看法而已!! : : 不代表我跟FCUGOD有私人恩怨!!即便以"家裡蹲"或是"雜工"影射..都無法證明直接性 : : 況且~~若是剛畢業找不到工作本來就是在家裡蹲...或是去當雜工.. : : 這些都是通俗的認定..請問這部分構成哪方面的貶低之詞? : : 既然s75287大說"私人恩怨並不代表有詆毀侮辱,詆毀侮辱是另外的罪名" : : 那就必須找出此外的"共通延展性" !如果沒有其他進一步的交集..哪來的恩怨情仇? : 這部分板主有提出當事者來信證明,以此為證。 那就麻煩群組長和高中版版主拿"檢舉人"更多證據來補充說明... 除了那幾2~3則推文..就可斷定有私人恩怨?? 是否也太草率了? 任何檢舉的成立...可是要有明確的依據!! 隨意誣告的可不算~~ 況且本人提出的反駁證據和立論依據...可是更清楚更有說服力~~~ : : 另外s75287大說: 私人恩怨表示是有言語上的非善意的往來 : : =>從哪方面可以看出我和FCUGOD往來?其他人也有言語上非善意的往來阿~需要證明嗎? : : 況且同一篇文章... : 申訴者在申訴期間並未提出證明自辯,這時候才來說要提出證明? 當時已經有在板上說明...沒有針對任何人了...可得驗證.. 到底是哪方面有認知的偏差呢?? : :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那也是惡意單方面的表達..根本沒往來 : : 另外s75287大如何證明本人不是在指cyc5566大? 該人表達更負面!! : : 所以怎麼不說是針對此人?? : 本人在申訴判決書中有提到,請參考申訴判決書。 那又如何說明cyc5566大是否與逢甲有無過節?? 既然你說FCUGOD是逢甲校友....那他詆毀逢甲校譽?? 這說法合理嗎?? 不懂到底認定的標準是否有錯亂?? : : 單憑幾句推文就可斷定我和FCUGOD有私人恩怨?其證據力薄弱..任何人都一體適用!! : : 捍衛逢甲的推文!本人可發表不下數十次~需要再提出證明嗎?? : 捍衛逢甲推文 跟 私人恩怨吵架 這兩者並未違背。 : 當指著某特定人的時候就有私人恩怨疑慮。 : 又當事者提出證明,板主判定,本人覺得合理,所以判定之。 合不合理不是單方面的判斷..而是要取信眾人!! 不然都隨版主高興判決就好?? 這樣就算有吵架? 若每篇文章~都有"推文"和"噓文"~~ 各自論述和反擊 這樣如何判定是否也為"私人恩怨"?? 這說法根本自我解嘲用的?? 本人和檢舉人都各自表述...毫無"應對"或是"搭話" 根本沒交集..也不認識~~~ 來哪的私人恩怨阿?? 怎麼會有自我幻想的意圖產生呢?? : : 綜上所述~~以及八卦版的言論..皆可認定善意自辯! 這有疑問嗎? : : 我和FCUGOD進一步交集的共同點在哪??這部分根本無法證明!!! : : 6. 套用s75287大說法: : : 在此聲明,僅對兩造雙方提供的證據做評判。請多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 : 法官個功能就是針對兩造雙方提出的證據做評判,不另外自行蒐證以示客觀。 : : 單憑幾句推文就斷論有恩怨?? 但本人提供的證明都可供檢視公平... : : 反道以檢舉人的幾行推文就認定?? 絲毫不用對所檢舉的事由作後續說明.. : : 然後被檢舉人必須承受若干壓力...請問這是法官判決的正當程序嗎?這公平嗎? : : 所謂兩造雙方的證據和立場是如此不平等~ s75287大居然採信..也令人深感意外!! : : 這般判決...是否合情合理....可受公議!! : 法官不以所有呈堂證共當做證據進行判決,難道要當柯南自己去找證據? : 本人只能以親眼看到的證據進行判決。 : 申訴者提供的證據較為薄弱,因此判定之。皆於判決文有提及薄弱之處。 不懂到底這位"實習代理群組長"的理解能力是否很牽強?? 已經補充很多意見...依舊看不懂?? 還不知所云?? 所以檢舉人的證詞..除了那2~3則推文外...還有嗎? 況且要不要爬文本版1548篇~當初就是板規找不到理由~才用"私人恩怨"作理由 草率沒直接依據的判決...怎麼到現在還覺得..自己有站得住腳的立場?? : : 7. 再套用s75287大說法: : : 違反看板規定,可依板規衡酌不罰,這句話說出來當然是要看你犯後表現。 : : 若是馬上道歉,姿態放軟,板主是否可衡量不罰這未可知。 : : 板主也是以現有手上證據做出判決,你可以和板主溝通提出抗告, : : 但是寄信同時又違反程序申訴,在這個時間點就已經足以根據板規加重判決。 : : 後面沒有任何板主未照流程走的問題。 : : 而且判決理由..根本不合理!該道歉的也不是本人!理應也是縱容該行為的那些人? : : 拿檢舉人的證據當判決..那現實中..如果檢舉人行為受爭議? 法官就會採信嗎??? : : 我只不過是當下被莫名指控...疏忽時間流程而以..這部分有很嚴重嗎? : : 拿版主和鄉民比?? ~ 我又不是專門處理相關事務的人!! : : 況且事後都有充分的時間供群組長審理...時間上都以s75287大說的算!! : 申訴者自己承認"疏忽時間流程",又說"自己沒犯錯",這不就是自相矛盾? : 這裡已經不辯自明。 : 疏忽時間流程嚴重與否不是申訴者自己說了算。已經有板規言明表示可以很嚴重。 這說法~~可見該代理群組長!!已失去公正判斷性...只會檢討別人?不檢討自己? 其未追究高中版版主執法上的"加重判決"...且自身"未善盡職責"也渾然不知 ?? 況且群組長早已認知"善意自辯和私人恩怨"皆合理..那一開始判決就不成立! 然後不撤銷原判決...還再講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是否怠忽職守? 麻請版務能一併審視該名群組長的管理能力是否合宜?? : : 8. 總結(1)本人認為s75287大判決有失公允..其說詞前後不一...沒有絕對性和公平性! : : 判決內文的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若由高中版板主判定,那這該取信何人? : : 既然s75287大認定"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皆有合理性~那維持原判用意何在? : : 根本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 : (2)另群組長及高中版版主..採信檢舉人薄弱之證據..皆無法證明有直接關係 : : 本人皆有提供反例供檢視~可惜群組長仍拿一些斷章取義的推文當佐證!! : : 這是否足以構成證明...有待版務法庭再次幫忙釐清審理.... : : 並且追溯高中版版主的"加重判決"!這部分高中版版主事後也自願接受處分.. : : s75287大仍忽略不處理?要本人遵照流程!但littlebike身為版主並沒遵守 : : 在判決尚未確定下~作出越級的判決!!有提出~這部分群組長..居然漠視~ : : 還拿板規當理由...本人只是疏忽時間掌握..這樣構成加重判決的依據?? : : s75287大此番說法...非常不盡人性? 所以你本人時間掌握很充分?? : : 這能夠當成加重判決的依據嗎?? : : (3)s75287大你難道忘記你是此次案件的主要判決者嗎? : : 高中版版主littlebike..在你審理期間..又進行加重判決..你居然無所謂? : : 還替littlebike找臺階下? 還好意思拿時間流程當成加重判決的說詞! : : 孰輕孰重的價值判斷~ 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其判決能夠禁得起眾人檢視嗎? : : 是否有怠忽職守? 也麻煩能一併審理~ : : (4)綜上所有的說詞都太牽強..為了硬湊理由而拼湊~~為了站得住腳而遷就... : : 且無法具體陳述..其內文說法偏頗~毫無公信力可言! 結果更是令人無法信服! : : 最後~~~麻煩版務能夠秉公協助處理...........在此感謝!! : 以上已經逐條陳述,不須再詳加贅述,請板務站長定奪。 如上所有的答辯!! 已"昭然若揭" ~~ 敬請版務法庭能嚴加公正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0.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0588265.A.0D6.html ※ 編輯: mt580 (42.75.10.109), 07/03/2018 11:30:32
文章代碼(AID): #1REknf3M (Board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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