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高中版群組長之判決

看板BoardCourt作者 (K.R )時間6年前 (2018/06/24 20:39), 6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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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2. 看板與小組緊急處理權 群組長擁有該群組內看板與小組之緊急處理權,包含冷靜、水桶、隱板等類似處 份。 申訴人:mt580 申訴之群組長:s75287 申訴事由:之前已有申訴過...但代理群組長..仍無法有效判決 不服的依據-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ni-LawServ/M.1529825247.A.00D.html 直接進入主題 - 1.s75287大針對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為何? s75287大似乎沒認清littlebike加重判決的依據..是在dreamwave前判決之後 今天會請s75287大代為處理就是效力未定...也就是在爭論未確定下 判決結果未明朗前..無法進行"加重判決"!!煩請s75287大針對法律流程請先行研究!! 即便以板規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本人舉簡單的例子..甲乙方對有爭議問題..交付公正第三方 審理期間~~請問任何一方可隨意對原先判決作進一步處置嗎? 5/1~6/22最終判決前~因dreamwave判決效力未定~littlebike大又進行加重判決 且依附引述dreamwave大的判決基礎架構上!! 係謂無效之判決... 本人在一開始判決後..有發文至版主信箱..版主有受理!只是本人時間流程沒掌握 隨後又發表至Uni-LawServ..但照一般人推定認知...請問這樣要加重判決嗎?? 然後不去探究審理期間追加判決!反而s75287大隨便拿個板規應付就能解套?? 2.所以s75287大認為littlebike不用遵守《BoardAnnouce》公告的內文規定? 期間的判決可是委由s75287大處理~~總不能同個案例..群組長和版主各自表述吧!! 故littlebike大又逕行"加重判決"沒違法嗎??不用處置嗎?? 3.s75287大在最終判決上~引述了一個模擬兩可的說法.. 你要littlebike大針對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自行判定?? 這個案件處於兩者之間, 任何認定皆有合理性~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 => 既然是以s75287大最終判決為依歸....s75287大又要高中版版主自行判定?? → mt580: 如果同一案例~各群組長各自表述..那就無所適從了! 06/24 09:59 → mt580: 以s75287大判決為主!!我主張本人從頭到尾都沒錯.... 06/24 10:07 → mt580: 倒是高中版版主們~從一開始的公告汙衊本人人格... 06/24 10:07 → mt580: 還有加重判決~~造成本人二度傷害..這部分仍待追究 06/24 10:08 → littlebike: 那我就當作你需要我撤銷原處分囉。 06/24 10:08 → mt580: 我不認同撤銷...本人請s75287大比照相關處分~以示公平! 06/24 10:09 → littlebike: 你不認同撤銷處分,那不就代表你接受這個處分? 06/24 10:11 → littlebike: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你申訴還不會立即獲得回覆 06/24 10:13 → mt580: 我主張沒有違反板規!麻煩請s75287大比照相關罰則辦理~感謝! 06/24 10:15 → littlebike: 私人恩怨已經於 #1RB9CSGn (Uni-LawServ) 判決成立。 06/24 10:16 → littlebike: 你現在只是在進行加重判決的處分申訴而已。 06/24 10:16 → mt580: 尚未看到littlebike大有受到任何懲處前..不接受任何妥協!! 06/24 10:19 → littlebike: 那你希望我受到什麼樣的處分,就一併寫在申訴訴求上 06/24 10:28 推 s75287: 申訴什麼 請以文章寫出,推文我只當證據補充 06/24 15:29 推 s75287: 恕不受理任何申訴。 06/24 15:30 ^^^^^^^^^^^^^^^^^^^^^^^^^^^^^^^^^^^^^^^^^^^^^^^^^^^^^^^^^^^^^^^^^^^^^^^^ s75287大你要高中版版主判定...群組長尊重板主判決..結果你又不認同?? 這說法似乎無法取信於眾!!!那何必要以群組長判決為依歸!! 所以這部分...最後是要以s75287大~還是高中版版主最後的判決哪個為主?? 4.既然s75287大認為上述爭議無法有明確性!!!請問您"維持原判"的依據在哪?? 是一開始的"原始判決"維持原判??還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 如果是"加重判決"維持原判...那很明顯..s75287大未善盡督導與審視之責?? 總之不管是哪個判決維持原判...都自相矛盾...根本無法取信眾人!! 5.另外針對界定私人恩怨部分..已經說太多也舉很多例子... 僅針對你提出的部分作說明.. → mt580 : 別像某樓逢甲校友?現在再當雜工?研究所衝四大就好! 05/01 就已經明指某樓,至於申訴人提出質疑,可能是針對 噓 FCUGod : 當然東華 逢甲爛死了 逢甲超爛 05/01 09:10 或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至於為什麼不是針對 cyc5566 因為他不是逢甲校友,故推測你不是針對他 => 我只說個"關鍵點"~不能因為我看過這個帳號~或是帳號很明顯是FCU逢甲校友 然後在某議題上有分歧..就說我跟他有私人恩怨??這種一廂情願的說詞如何採信? 除非檢舉人FCUGod..能提出我在非相關議題上有爭論~或是同議題互相有交集與應對! 不然私人恩怨的說法...根本是妄想惡意附加! 任何人一看到FCUGOD就知道是逢甲...但那如何證明私人恩怨是針對特定人~而非他人 這些都自行推論~~只能證明我不認同FCUGOD或部分人反駁的推文看法而已!! 不代表我跟FCUGOD有私人恩怨!!即便以"家裡蹲"或是"雜工"影射..都無法證明直接性 況且~~若是剛畢業找不到工作本來就是在家裡蹲...或是去當雜工.. 這些都是通俗的認定..請問這部分構成哪方面的貶低之詞? 既然s75287大說"私人恩怨並不代表有詆毀侮辱,詆毀侮辱是另外的罪名" 那就必須找出此外的"共通延展性" !如果沒有其他進一步的交集..哪來的恩怨情仇? 另外s75287大說: 私人恩怨表示是有言語上的非善意的往來 =>從哪方面可以看出我和FCUGOD往來?其他人也有言語上非善意的往來阿~需要證明嗎? 況且同一篇文章... 推 cyc5566 : 逢甲糞校 .....那也是惡意單方面的表達..根本沒往來 另外s75287大如何證明本人不是在指cyc5566大? 該人表達更負面!! 所以怎麼不說是針對此人?? 單憑幾句推文就可斷定我和FCUGOD有私人恩怨?其證據力薄弱..任何人都一體適用!! 捍衛逢甲的推文!本人可發表不下數十次~需要再提出證明嗎?? 綜上所述~~以及八卦版的言論..皆可認定善意自辯! 這有疑問嗎? 我和FCUGOD進一步交集的共同點在哪??這部分根本無法證明!!! 6. 套用s75287大說法: 在此聲明,僅對兩造雙方提供的證據做評判。請多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法官個功能就是針對兩造雙方提出的證據做評判,不另外自行蒐證以示客觀。 ==> 高中版版主及群組長僅以單方說詞.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本人與檢舉人有往來 單憑幾句推文就斷論有恩怨?? 但本人提供的證明都可供檢視公平... 反道以檢舉人的幾行推文就認定?? 絲毫不用對所檢舉的事由作後續說明.. 然後被檢舉人必須承受若干壓力...請問這是法官判決的正當程序嗎?這公平嗎? 所謂兩造雙方的證據和立場是如此不平等~ s75287大居然採信..也令人深感意外!! 這般判決...是否合情合理....可受公議!! 7. 再套用s75287大說法: 違反看板規定,可依板規衡酌不罰,這句話說出來當然是要看你犯後表現。 若是馬上道歉,姿態放軟,板主是否可衡量不罰這未可知。 板主也是以現有手上證據做出判決,你可以和板主溝通提出抗告, 但是寄信同時又違反程序申訴,在這個時間點就已經足以根據板規加重判決。 後面沒有任何板主未照流程走的問題。 ==> 本人沒犯錯為何要道歉?該檢舉人時常反串..八卦版的推文不用去再次驗證嗎? 而且判決理由..根本不合理!該道歉的也不是本人!理應也是縱容該行為的那些人? 拿檢舉人的證據當判決..那現實中..如果檢舉人行為受爭議? 法官就會採信嗎??? ==>s75287大你都說版主照規定流程走了..請問本人是嘛? 我只不過是當下被莫名指控...疏忽時間流程而以..這部分有很嚴重嗎? 拿版主和鄉民比?? ~ 我又不是專門處理相關事務的人!! 況且事後都有充分的時間供群組長審理...時間上都以s75287大說的算!! 8. 總結(1)本人認為s75287大判決有失公允..其說詞前後不一...沒有絕對性和公平性! 判決內文的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若由高中版板主判定,那這該取信何人? 既然s75287大認定"善意自辯或私人恩怨"皆有合理性~那維持原判用意何在? 根本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2)另群組長及高中版版主..採信檢舉人薄弱之證據..皆無法證明有直接關係 本人皆有提供反例供檢視~可惜群組長仍拿一些斷章取義的推文當佐證!! 這是否足以構成證明...有待版務法庭再次幫忙釐清審理.... 並且追溯高中版版主的"加重判決"!這部分高中版版主事後也自願接受處分.. s75287大仍忽略不處理?要本人遵照流程!但littlebike身為版主並沒遵守 在判決尚未確定下~作出越級的判決!!有提出~這部分群組長..居然漠視~ 還拿板規當理由...本人只是疏忽時間掌握..這樣構成加重判決的依據?? s75287大此番說法...非常不盡人性? 所以你本人時間掌握很充分?? 這能夠當成加重判決的依據嗎?? (3)s75287大你難道忘記你是此次案件的主要判決者嗎? 高中版版主littlebike..在你審理期間..又進行加重判決..你居然無所謂? 還替littlebike找臺階下? 還好意思拿時間流程當成加重判決的說詞! 孰輕孰重的價值判斷~ 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其判決能夠禁得起眾人檢視嗎? 是否有怠忽職守? 也麻煩能一併審理~ (4)綜上所有的說詞都太牽強..為了硬湊理由而拼湊~~為了站得住腳而遷就... 且無法具體陳述..其內文說法偏頗~毫無公信力可言! 結果更是令人無法信服! 最後~~~麻煩版務能夠秉公協助處理...........在此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0.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29843954.A.2B4.html ※ 編輯: mt580 (42.75.10.109), 06/26/2018 00:03:09

07/03 20:41, 6年前 , 1F
07/03 20:4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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