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obov 聚眾鬧板(證據不足)
obov 煽動聚眾鬧板檢舉案,
因證據不足,
不予處分。
理由:
1.主要認定理由
按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 5 條第 3 款第 A 目,
公開教唆或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進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為違規行為。
該款所規定之行為,
必須有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進行破壞看板秩序之故意,
參酌我國刑法之規定與學說理論,
該故意可應包含"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而間接故意之意義為,
對客觀事實"有預見可能性且容任其發生",
合先敘明。
本案中,
被檢舉人於八卦板遭檢舉後,
發表有"走的時候壓/希望可以看到/PTT最大的/大煙火/大爆炸/大趴體/
然後順便掀惹某版的新版皇"等隱晦語句。
由發表之文字並無明確指摘特定看板,
且參酌檢舉人及前 womentalk 板板主之意見,
均為被檢舉人事前或事後之發言,
難以證明申訴人於發文時有煽動群眾違反前述規定之直接故意。
而被檢舉人於本板創立所謂"母豬教",
且屢稱 womeatalk 板為母豬板
(參 #1NJmlAv0 (MenTalk))
亦曾稱某曾某遭燒傷藝人為烤乳豬
(後曾解釋指舔共藝人,參 #1NLF8EHB (MenTalk))
本案發言是否得證明
其至少有煽動使用者前往 womeatalk 板破壞秩序之間接故意?
(尤其對於所謂母豬教成員而言)
本案亦無確切證據證明其有預見可能性。
蓋本案仍難以排除,
被檢舉人僅是表達內心之期望或想法,
對於所謂教眾或其他使用者是否會因此前往 womeatalk 板破壞秩序,
亦即此番言論是否有如此之影響力,
心中存有相當大之疑問,
故不帶有任何預期。
反之,
若有證據證明先前被檢舉人曾經於類似情況(例如遭檢舉水桶或遭警告)時,
發表類似模糊語句(例如大煙火/大趴體/...)
而 womentalk 板後遭到鬧板破壞秩序,
有此經驗仍發表類此言論,
則本局方可認定被檢舉人對其行為至少有預見可能性,
符合故意要件,
而處以罰單或停權。
惟本案並無相關證據,
故不予處分。
2.其次認定
客觀構成要件(含因果關係)部分,
本案被檢舉人主張 womentalk 板洗板,
關鍵在於"arrr在女版發錢慶祝我在八卦被水桶",
此部分本局不採。
經本局調查眾多相關違規文章,
大多數文章仍聚焦於八卦板被檢舉人遭檢舉之事件
(如板主推文表達認定之語句)、
發表呼應所謂"大煙火大趴體"等文字
甚至表達所謂"殉教"之言論,
(如本局另一檢舉案 #1NKl1YxI (Board-Police)),
此仍為破壞看板秩序之主軸。
發 P 幣慶祝為本站常見之行為,
亦為得任意操縱之行為(如可利用分身帳號發錢),
以此為理由即破壞特定看板之秩序,
或是以板主未予處理即破壞看板秩序,
僅為藉口爾,
難逸脫與被檢舉人之關聯。
且事後 womentalk 板板主對發送 P 幣者已作出處理,
鬧板情況仍未停歇,
顯見 P 幣發送雖有影響,
然被檢舉人即其發文與本次鬧板仍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
且應為主因。
(客觀上使用者乃受到被檢舉人之言論影響較大,
而造成煽動之效果。)
若不如此認定,
未來煽動鬧板者僅需委託友人使用分身帳號,
故意以挑釁發言或發送 P 幣,
即可中斷因果關係,
主要煽動者即可不罰,
則本規定之漏洞奇大,
功能亦輕易遭架空。
3.相關規定沿革
近期有法規變動,應予說明。
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第一款第5目、
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五條第3款第A目、第6條,
公開教唆或煽動群眾至特定看板,進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刻意製造紛爭者,
為違反本站站規之行為,
本局得處以罰單 1 張以上之處分,
並得報請站長同意以停權。
又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為自 2004 年起,
經本站跨部門各站長通過之申訴規則,
本局業務受理規定則自 2012 年公告實施,
二規則仍為本站有效規定,
雖與後續公告之
聚眾混亂看板秩序處理辦法(未施行)、
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已停止適用)
規範範圍有所不同(後二規則另處罰著手實行鬧板者),
然對於鬧板之"教唆或煽動"者之規範內容,
未經有關站務主管公告廢止
以上對於相關站規與本局受理依據內容與沿革,
併予說明。
(詳參
pttlaw 板 #11PhstD5 、
BoardAnnouce 板 #1NM2oopY、#1NMVXDup、
本板 #1FC2frIA、#1IibKIcr、#1NM8Hxy0 )
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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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hateonas
: ψ 被檢舉人︰
: 《ID暱稱》obov (敵人在竹林寺) 《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548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54 篇 (退:1)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6/01/2016 12:49:09 Wed 《上次故鄉》73.162.224.26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ψ 檢舉事由︰
: 煽動使用者到他板鬧板之嫌疑
: ψ 檢舉說明︰
: 於Gossiping板上有篇文章有煽動使用者至某版鬧板之嫌疑
: 該文章內有
: 走的時候壓
: 希望可以看到
: PTT最大的
: 大煙火
: 大爆炸
: 大趴體
: 然後順便掀惹某版的新版皇
: ψ 所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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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NJJFEK2 (Gossiping) [ptt.cc] Re: [問卦] 水桶 obov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4677326.A.50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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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 s爆 5/31 obov R: [問卦] 水桶 obov
: 請留意: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 四板篇數不計入
: 相關站務人員所為之站慶宣傳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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