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生命現象的兩大基本要素?

看板Biology作者 (研究院路的紫薇花)時間18年前 (2006/08/03 23: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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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ybell (flybell)》之銘言: : 其實現階段生物課本內的定義太過於貼近我們地球上的生命定義 : 我們所能觀察到的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擁有穩定高等層次結構與現象以及遺傳物質 : 不只是這樣 我們觀察到的也都是有演化的歷史軌跡(假設這邊比較沒有人會反對演化論) : 也有感覺和調控機制 複製能力等等 但是如果我們用這種標準去尋找地球以外的生命 : 真的能夠窮盡所有生命嗎? 還是會有生命是無法囊括在這個定義之中的? : 我贊同m君整理的第一個觀點,生命擁有不可化約的高層次現象 : 但是第二點就未必贊同他是個必要條件了 : 因為我們可以輕易設想一個星球上擁有一個長生不老的"細菌" 他完全沒有複製能力也完全 : 沒有遺傳物質,他老化的胞器可隨時製造補充 或者從環境中攝取組裝 : 假設有這樣的物體存在 他又符合其他我們認為是生命的樣子 譬如說他會移動 補食 : 甚至跟其他細菌溝通與反應 那麼他是生命還不是生命? : 所以我不覺得遺傳物質是個必要的東西。 本來定義就是見仁見智的事情~ 如果只定義 [穩定高層級結構] 那麼是比較廣義的 定義 [穩定高層級結構 + 自我複製能力] 是比較狹義的 (即使是狹義定義也可以 cover 地球上所有的生物) 這兩個定義的差別在於,若是存在像原PO舉出的例子 那麼會被廣義的生命現象包含,但不會被狹義的包含 仔細想一下原PO 的例子,有以下的性質: 1. 所有個體皆須經由 "自然發生" 的過程出現 2. 從熱力學的直覺可以知道,這種個體的壽命是有限的 壽命的長短是由環境變化,跟該個體維持恆定性的能力來決定的 (看看這個個體能在 steady-state 撐多久)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狹義的定義啦 因為大部分的生命現象,都需要用到自我複製這個條件 所以當我們用了廣義的定義,大部分的case還要加上自我複製 還不如一開始就用狹義來的乾脆~ 又狹義的生命現象跟我們印象中的語意比較相近 我 prefer 廣義定義可以用別的詞,像是 "準生命現象" 等等 : ※ 引述《norris0140 (健康的胖子)》之銘言: : : Lehninger生化第四版對生命現象特徵的描述: : : 1. 高度的化學複雜性及微觀的組織系統 : : 2. 系統的從環境中取得、轉換、使用能量 : : 3. 能正確的自我複製及自我組織 : : 4. 能感覺並對外在環境的變化做出回應 : : 5. 對於自身的組成都有精巧的設計並能調控其彼此間關係 : : 6. 可觀察到演化上的歷史軌跡 : : 我認為這樣是比較周全並完整的論述 -- 這是你嗎 你要這樣的過嗎 這是你嗎 你錯過了自己吧 就這樣嗎 把你自己信仰 來換別人所謂的天堂 這是你嗎 是誰給了你框框 這是你嗎 把你自己都遺忘 你的心 畢竟是你自己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23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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