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北投區不是二等市民
積極爭取自身權益絕對是好的。
但是Ubike的部分恐怕不是爭取就會有,因為這牽涉到Ubike的設置目的,
而且你提的論點其實也不甚有力。
※ 引述《IkiHayashi (壹崎)》之銘言:
: 一句話 以市區優先 然後市區設的密密麻麻 那其他地區就不用了
: 更不用說 北投區是標準的住宅區 這邊的居民對於通勤代步工具的需求格外高
正因為北投是住宅區,或者說北投區中有人住的地方大多是住宅區,
所以才更不急迫發展Ubike。因為設置了會發生什麼事?
Ubike的目的是讓大家到大眾運輸工具沒辦法到的地方,
那為什麼會從市區先開始?因為這樣才能更為有效的利用。
Ubike要夠方便就是要有借有還,市區每個地方都很熱鬧,
每個人都有可能要到市區的其他節點,所以Ubike在其中可以流動的很快,
換言之,我在每個站點都有可能借到車。
那北投區呢?如你所說是住宅區,每個人都是要從自己家到捷運站,
或者從捷運站回家,所以我早上出門就是要借車到捷運站,晚上從捷運站借車回家。
這樣的利用率有真的方便到大眾嗎?還是只有方便到居民而已?
如果只方便到居民,那有沒有別的方式來回饋,而不是用Ubike的形式?
(這部分應該才是你說的積極爭取)
也許你會說,那憑什麼市區的人就比較爽?
簡言之,每個地區都有各自的好處與壞處,你喜歡市區的形式可以搬到市區,
如下一篇有人提到北投的機車快遞,這是北投的特色,
喜歡的人當然可以選擇住在北投,如此而已。
公共建設應該去考量到真正的需求,你的本意沒錯(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是用在Ubike上,比較像是一種「想要」而不是「需要」。
當然,我樂見北投積極設置Ubike站點,但絕對不樂見這些站點設了就只是方便居民
騎到捷運站跟騎回家。
以上一些淺見
以下就不予置評。
: 這一點會比市區還要高非常之多
: 那為何我們不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 至於有人酸我說 喜歡單車可以自己買
: 我個人有很多單車 但是Ubike的好處在於 你可以不斷的異地歸還
: 而且不用負擔停車被偷的風險 以及 還有相當多的好處
: 但是為何這些北投區都享受不到?
: 現在三個站以後變成六個站
: 但是以北投區的幅員來看 只怕就算是20+站都是必須的
: 居民理應要像市議員反應出當地居民的需求
: 我們要更積極地爭取屬於我們自己的權益
: 而不是持續被市府的那些高官視為二等市民
: 反正所有天下的好處都優先發給市中心那幾區
: 然後向北投士林內湖都幾乎分不到身為市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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