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其實旅外球員條款的問題是代價太低吧?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4噓 9→)留言1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wiwi0526 (wiwi)時間2年前 (2024/01/09 07: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還好這個逆指名制度,. 只有為統一的小小郭用過,. 沒寫進聯盟規章. 不然大家就在選秀小年. 玩錢鬥找大咖歸國就好. 真的有球隊要逆指名. 可以找有狀元籤的球隊. 再按台鋼選主委. 去換大王+3人方式,. 兩隊私下談就好. 不必再開先例. --. Sent from PTTopia. --.

推噓2(3推 1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時間2年前 (2024/01/08 22:1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旅外傑出條款本身問題就非常大了:. 1.請問如何定義「傑出」?. 張奕12強最優秀先發投手算不算傑出?吳念庭長期站穩日職一軍算不算傑出?. 去年林子偉也上過大聯盟算不算傑出?. 2.現有制度完全可以解決其他球隊想要狀元球員的問題. 很簡單,交易啊. 想要張育成就去談交易,跟富邦談. 看要出什麼東西,
(還有594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1→)留言1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DoncicInPTT (東七七)時間2年前 (2024/01/08 21:4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就是旅外傑出條款最莫名奇妙的事情. 到底關其他球隊什麼事??. 你今天既沒有搶到該位「傑出球員」. 而且這位「傑出球員」原本照選秀. 也跟你沒任何關係. 到底為什麼也要吃豆腐???. 你今天不論是真的想要,或是對方簽不下. 那就交易阿. 台鋼今年不就示範過了. 旅外傑出條款最大的問題就是. A↔B

推噓1(5推 4噓 15→)留言24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winnie4dc (唯你維尼)時間2年前 (2024/01/08 20:53), 2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題. 個人覺得設立旅外球員條款沒有不好,會造成球迷反彈很大的原因是唯一一次行使時付出的代價過低,導致大家覺得這是在搶劫原本握有前段順位球隊. 如果這次張育成也提出旅外球員條款,並重新談出更高的付出代價且明訂以後就照這玩法行使,是不是以後就沒什麼懸念了?. 至於代價的部分,感覺可以談成類似行使球隊提
(還有11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