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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業餘限制職棒經歷3名,會太嚴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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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規定原本就莫名奇妙. 搞得好像業餘變成ㄧ種先搶先贏先卡位的地方. 公務員4ni?. 而不是看實力決定能不能再業餘混. 我的看法是完全不該有限制,用實力說話. 提高業餘競爭力. 也比較容易讓一時沒被職棒青睞的年輕人. 能在強度較高的業餘進化,進而再挑戰職棒. 而不是現在各種限制,搞得強度不上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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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職棒失敗但實力還是有業餘前段水準的球員該死就對了. 誰叫你要不自量力挑戰職棒?懲罰你這個判將!. 是這樣嗎?這樣對國內棒球發展真的好?. 當然是能理解業餘球隊自我本位主義的想法. 不希望球員被職業挖角. 那為何一堆人卻反對中職設立球監,來抵制國外職棒要挖角台灣優秀球員?. 業餘設立終身球監防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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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應該要像合庫台電那樣,不收有職棒經驗的球員才是正確的. 像鍾瀚霖因為投入去年的季中選秀,就沒辦法再回台電了,結果他去念大學. 但是城市隊應該沒辦法這樣做啦.但是限制棒經驗的球員人數是正確的,社會隊的宗旨是培養球員打職棒.以及讓那些沒有能力打職棒的球員有打球的機會,如果收一堆職棒釋出的那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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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說過這是毫無意義的限制. 職業跟業餘差在哪. 一個專職打球. 一個可能要去整理房務. 跟開冷凍車而已. 當行員跟收電費的那是退役之後. 平常也是只打球而已. 根本沒差. 說穿了這是業餘當初報復職棒的陋習. 因為職棒成立之初. 甚至更早一點的籌備期. 來源就是業餘跟日本海龜. 包括職業跟社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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