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阿部慎之助家暴案移送檢方

看板Baseball作者 (おかえり)時間6天前 (2026/06/09 10:56), 6天前編輯推噓29(29043)
留言72則, 32人參與, 5天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6/09 09:46,
日本的暴行罪屬非親告罪(非告訴乃論罪),警方立案後即使當
06/09 09:46

06/09 09:46,
事人表示不計較還是會按程序送檢方
06/09 09:46

06/09 09:48,
非告訴乃論 那麼警方送檢看來是有事實佐證依據吧
06/09 09:48

06/09 09:48,
當初警方到場看到就馬上帶走阿部 沒等驗傷
06/09 09:48

06/09 09:49,
感覺應該是看到了什麼 可以直接帶走的程度
06/09 09:49

06/09 09:51,
警方認認證是要送檢起訴的暴力行為
06/09 09:51

06/09 09:53,
阿部明明承認有動手 女兒聲明也沒說她沒受傷 只是說程度
06/09 09:53

06/09 09:53,
範圍沒有那麼嚴重 就被邏輯缺失的一直上綱說她說謊沒被打
06/09 09:53

06/09 09:57,
昨天才知道日本就算過失致死 也只要罰上限50萬日幣 他這
06/09 09:57

06/09 09:57,
個就算判有罪 可能也不會多大條 搞不好緩刑?
06/09 09:57
首先是人家已經跟你說了非告訴乃論罪所以要照程序函送檢方,為什麼會解讀成 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認定有事實依據? 再來依照共同通訊的報導,好像跟你講的警方認證要起訴不太一樣耶 https://news.jp/i/1436869531565588862?c=39550187727945729 プロ野球巨人の阿部慎之助前監督(47)が長女(18)を暴行した疑いで逮捕された事件 で、警視庁渋谷署は9日、暴行容疑で阿部前監督を書類送検した。捜査関係者への取材 で分かった。5月25日に現行犯逮捕し、翌日未明に釈放して任意で捜査していた。捜査 関係者によると、署は起訴を求めない「寛大処分」の意見を付けたとみられる。 關於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前總教練阿部慎之助(47歲)因涉嫌對 18 歲長女施暴而遭逮捕 的事件,警視廳涉谷警署於 9 日以涉嫌施暴為由,將阿部前總教練的案件資料移送檢察 機關(書類送檢)。此消息已透過對辦案人員的採訪獲得證實。警方先前於 5 月 25 日將其當場逮捕,並於隔日凌晨釋放,隨後轉為不隨案移送的任意調查。根據辦案人員透 露,涉谷警署在移送案件時,似乎附上了不要求起訴的「從寬處分」意見。 https://www.bengo4.com/c_1009/n_20503/ 日本律師的專欄也特別出文章解釋了這次函送的意思 ● 僅移送不隨案文件、不扣留人身自由的程序 所謂的「書類送檢(函送)」,是指警方將調查完畢的案件,連同調查文件及證據一 併移交給檢察官的程序。警方在進行犯罪調查時,原則上必須將所有案件移送給檢察 機關,這被稱為「全件送致主義」。在有逮捕嫌犯的案件中,嫌犯的人身自由會連同 案件一併移交給檢察官(即隨案移送)。另一方面,若是嫌犯獲釋後的案件,或是原 本就沒有逮捕嫌犯的案件,則不會扣留人身自由,僅移送文件資料,這在全日本普遍 被稱為「書類送檢」。 ● 「移送檢察機關 ≠ 嫌疑重大」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書類送檢」僅僅是調查過程中的自然程序。這點經常被大眾誤 解,但「案件被移送」並不等同於「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很高」或「嫌疑重大」。在本次 事件中,既然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從制度上來看,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的程序。案件移送後,將由檢察官接手,並由檢察官判斷要「起訴」還是「不起訴」。 如果遭到起訴,將召開刑事法庭審理;若獲得不起訴處分,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 預期高機率會朝「不起訴」方向審查 據報導,涉谷警署在這次的移送程序中,附上了「從寬處分」的意見。雖然警 方的意見對檢察官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檢察機關通常會綜合考量嫌犯與被害者的關係 、案件的具體內容等因素,因此本案接下來有很高機率會朝「不起訴」的方向進行審查 雖然最後還是要看檢方到底起不起訴,但看來不起訴機率比較大(雖然警方建議不起訴 可能比較偏向當事人不追究且和解)。我也不喜歡阿部,但不代表每次都在阿部的文章 下面亂講然後被人家指正後就消失,然後繼續在下一篇文章亂講吧。我也覺得阿部搞 成這樣活該,如果真的起訴我會跟你一起開香檳慶祝,但不代表可以這樣顛倒是非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45.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80973777.A.394.html

06/09 10:58, 6天前 , 1F
送檢只是程序正義的一環
06/09 10:58, 1F

06/09 10:58, 6天前 , 2F
既然警方都要求不起訴了 檢方應該會尊重吧
06/09 10:58, 2F

06/09 10:58, 6天前 , 3F
台灣法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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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0:59, 6天前 , 4F
於控方或辯方都能在實質上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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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0, 6天前 , 5F
推個文就叫顛倒是非??? 你來管板好不好
06/09 11:00, 5F

06/09 11:00, 6天前 , 6F
但送檢不必然起訴 起訴也不必然判刑(儘管機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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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0, 6天前 , 7F
那個推文也沒有用斬釘截鐵的方式在講
06/09 11:00, 7F
「非告訴乃論 那麼警方送檢看來是有事實佐證依據吧」 「警方認認證是要送檢起訴的暴力行為」 這不叫斬釘截鐵的方式在講,好喔 ※ 編輯: gyarados (106.64.145.239 臺灣), 06/09/2026 11:02:39

06/09 11:01, 6天前 , 8F
建議管版方向 法律案件文章 一律鎖文好不好
06/09 11:01, 8F

06/09 11:03, 6天前 , 9F
臉打的啪啪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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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4, 6天前 , 10F
CaminoI: 感覺應該 這一看就知道這種是鍵盤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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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5, 6天前 , 11F
這就跟交保不等於無罪開釋一樣都算基礎知識(我認為這還
06/09 11:05, 11F

06/09 11:05, 6天前 , 12F
沒到常識 沒有提點一定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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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6, 6天前 , 13F
照你邏輯以後要造謠就後面都打問號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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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7, 6天前 , 14F
你"感覺"不出來哪些推文是來槓的 還是來造謠的???
06/09 11:07, 14F

06/09 11:08, 6天前 , 15F
那推文功能關閉真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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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8, 6天前 , 16F
棒球版出現最多的大概是 "酒駕視同殺人未遂"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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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9, 6天前 , 17F
就走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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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9, 6天前 , 18F
所以對這些來槓的推文我們要無視他們傳遞錯誤資訊 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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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09, 6天前 , 19F
的文章一律鎖文 這不就你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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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0, 6天前 , 20F
啥小啦 你要回你的意見沒阻止你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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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0, 6天前 , 21F
重點是阿部整個系列他每篇文都這樣 到這篇文章的推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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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0, 6天前 , 22F
在是太誇張到看不下去了
06/09 11:10, 22F

06/09 11:10, 6天前 , 23F
是你這種氣度就要說人顛倒是非 很沒"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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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1, 6天前 , 24F
你自己回去看看你的推文 建議法律向文章一律鎖文啊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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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1, 6天前 , 25F
是你忘記這是你打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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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2, 6天前 , 26F
我是說鎖推文防那些來槓的 但可以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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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2, 6天前 , 27F
你要通靈我也不會特地發文章 但法律這種明文規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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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2, 6天前 , 28F
他就說在顛倒是非 然後你說這種文章一律鎖文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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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3, 6天前 , 29F
手機打字選字真爛 是指他要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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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3, 6天前 , 30F
CaminoI都沒來槓了 何必為他辯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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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4, 6天前 , 31F
人家說不定正吃瓜子看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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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6, 6天前 , 32F
06/09 11:16, 32F

06/09 11:16, 6天前 , 33F
我是覺得也有可能是C板友搞錯非告訴乃論意思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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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18, 6天前 , 34F
吃瓜人最愛看認真魔人寫論文了.C大說不定正呵呵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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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21, 6天前 , 35F
送檢就走程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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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22, 6天前 , 36F
C兄的語境看來只是誤解 好啦大家下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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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30, 6天前 , 37F
感謝指正資訊 我的確是推測語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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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31, 6天前 , 38F
承認某人瞎亂講很難嗎k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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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32, 6天前 , 39F
狂造謠被打臉 就趕緊說誤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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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44, 6天前 , 40F
靜待調查結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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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45, 6天前 , 41F
怎麼有人幫別人那麼氣阿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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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46, 6天前 , 42F
當事人還感謝發文指正 結果不相關的人最氣 吃飽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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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46, 6天前 , 43F
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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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49, 6天前 , 44F
我覺得最低能的是 一直扯女兒拿不到遺產的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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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57, 6天前 , 45F
推 一堆人到現在還不下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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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02, 6天前 , 46F
其喈也可去 其謝也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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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12, 6天前 , 47F
老子養你 幹什麼都可以 會這樣想的人還是很多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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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13, 6天前 , 48F
當個吃瓜群眾就好了 整天通靈是吃飽太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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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15, 6天前 , 49F
他們家的鳥事根本不想鳥了 who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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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15, 6天前 , 50F
好好看巨人隊會不會起飛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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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28, 6天前 , 51F
日本雙偵查主體 警察可以建議檢察官要不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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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40, 6天前 , 52F
看了一下日本跟台灣一樣,警察的建議其實檢仔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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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41, 6天前 , 53F
是說對非法律小白這麼嚴厲也是有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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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48, 6天前 , 54F
就跟鄉民老以為 交保=無罪、判刑三年可爽賺幾億 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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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18, 6天前 , 55F
台灣問題就是法律小白還以為自己很懂啊,不懂就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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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18, 6天前 , 56F
乖查證不要危言聳聽,很多人會看中文字就以為自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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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18, 6天前 , 57F
法,隨便用自己的意思解讀,前幾天看到新聞寫10年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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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18, 6天前 , 58F
罰錢換免關這種明顯是在亂的也是一堆人在信,交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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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18, 6天前 , 59F
於無罪這種萬年笑話至今仍然天天上演,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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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29, 6天前 , 60F
他跟本就不是誤解 他就是討厭阿部討厭到抓到一條小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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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29, 6天前 , 61F
子不管事實如何就是要打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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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30, 6天前 , 62F
自信點 拿調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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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35, 6天前 , 63F
日本起訴大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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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36, 6天前 , 64F
有人在那指正丟人AI看太多 現在是誤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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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2, 6天前 , 65F
首先現在又還沒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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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2, 6天前 , 66F
其次有些推文從第一天就一直瘋狂洗「警方帶走一定是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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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3, 6天前 , 67F
題」這個論點 雖然每篇都有正常人指正但是只要出現一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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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3, 6天前 , 68F
新的消息同樣幾個ID就會再把「警方帶走一定有問題」換個
06/09 15:03, 68F

06/09 15:04, 6天前 , 69F
方式講一次 真的只是誤解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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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2, 6天前 , 70F
某ID就每篇都一直洗 但刑訴觀念真的很好笑
06/09 15:12, 70F

06/09 16:20, 5天前 , 71F
一般人大概無法想像移送到起訴還隔多遠XD
06/09 16:20, 71F

06/10 16:06, 5天前 , 72F
推 函送只是法律必經程序 後續高機率不會起訴
06/10 16:06, 72F
文章代碼(AID): #1g9u3HEK (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g9u3HEK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