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三年旅外兩種辦法? 中職是否太草創

看板Baseball作者 (wiwi)時間7年前 (2018/11/09 18:29),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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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minauki (極右派萬歲)》之銘言: : 太子現在真的尷尬拉 : 之前招開記者會宣布大王入札 : 結果現在統一說不用拉,來談談就好 : 當年鎮人的三年可旅外規定,但要球團同意 : 沒有施行細節 : 根本只是賺名聲的規定,這我當年都罵過了 : 一年前也發文過入札制度要訂清楚 : 結果現在統一的做法也不能說他錯 : 因為根本沒規定要怎樣 : 但一個規定兩種辦法真的有點怪 : 外國球團也會無所適從 : 為啥A球團是這方法,B球團又是這方法? : 然後入札的回來是FA,轉隊費的是? : 中職真的不要再官僚了 : 這世界哪有球團訂規則的道理,你是聯盟就該訂規則 : 這種人治草創聯盟真的讓人看不下去阿 台灣職棒一開始 輸日的球員 包括魯蛋的球員(喵仔 斷腿) 好像都是走現在統一的路線 日職出個轉隊(租)費 我把球員借給你 等到合約到期 再把球員還給我 3毛 喵仔 陳文賓 就是這樣 ------------------------------ 太子的方式 其實對於制度上來講 才是對球隊 選手 最有益處的 首先入札價格 完全由市場決定 站在球隊立場 大王是球隊的明星球員 又有複數合約在身 中職又不是美日的二軍 為什麼要便宜把球員 借給美日 如果連入札都不出價 那表示 對我的球員不夠重視 那為什麼要送給其他聯盟 當免洗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10.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41759372.A.0F7.html

11/09 18:31, 7年前 , 1F
呵呵 少往自己身上貼金了 過譽還跟人家入札
11/09 18:31, 1F

11/09 18:32, 7年前 , 2F
那就都不要出去啊
11/09 18:32, 2F

11/09 18:46, 7年前 , 3F
LM只說過競標 從來沒說過價高者得 你不要替太子決定
11/09 18:46, 3F

11/09 19:12, 7年前 , 4F
過不過譽由市場決定 很合理
11/09 19:12, 4F

11/09 19:20, 7年前 , 5F
所以幹嘛為了出去降低自己身價
11/09 19:20, 5F

11/09 19:34, 7年前 , 6F
樓上那你要去問大谷
11/09 19:34, 6F

11/10 03:17, 7年前 , 7F
韓職一堆入札美職沒有下落的你知道嗎?你提入札人家
11/10 03:17, 7F

11/10 03:17, 7年前 , 8F
就一定要標嗎?
11/10 03:17, 8F

11/10 03:19, 7年前 , 9F
什麼叫不出價就是不尊重我方球員....這邏輯真的很有
11/10 03:19, 9F

11/10 03:19, 7年前 , 10F
11/10 03:19,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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