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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eball ]
討論串[討論] 三年旅外兩種辦法? 中職是否太草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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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棒一開始 輸日的球員. 包括魯蛋的球員(喵仔 斷腿). 好像都是走現在統一的路線. 日職出個轉隊(租)費 我把球員借給你. 等到合約到期 再把球員還給我. 3毛 喵仔 陳文賓 就是這樣. ------------------------------. 太子的方式 其實對於制度上來講. 才是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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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王柏融在談約時. 就已經討論過旅外的事項. 只是聯盟那時表現的態度是再說再討論. 所以才只做半套 把時間改成三年而已. 事實上. 聯盟更想要海龜回鄉 不想要人才外流吧. 藉此提高中職本身的競爭力. 會長態度如此. 所以太子才要開一場 事前沒人知道主題的記者會. 為的就是讓會長在直播鏡頭前面騎虎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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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不是護航聯盟. 但我覺得現在板上風向就是要聯盟趕快單方面生一個入札制度出來. 不過各位有沒有想過. 日美韓的入札制度都是日美或韓美雙方先有共識才“共同”制定出來的欸. 問題來了. 現在為什麼日韓美都不願意跟你搞這個. 因為你中職完全沒有輸出海外成功站穩的案例還沒有那個價值嘛. 然後現在要聯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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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現在真的尷尬拉. 之前招開記者會宣布大王入札. 結果現在統一說不用拉,來談談就好. 當年鎮人的三年可旅外規定,但要球團同意. 沒有施行細節. 根本只是賺名聲的規定,這我當年都罵過了. 一年前也發文過入札制度要訂清楚. 結果現在統一的做法也不能說他錯. 因為根本沒規定要怎樣. 但一個規定兩種辦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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