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SPC-慘!林志祥無限期停賽且停薪蘇泰安

看板Baseball作者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時間8年前 (2017/08/31 15:24), 8年前編輯推噓47(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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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停薪依照以下規定 不然經紀公司都沒回應也有點少見 參考 https://goo.gl/3mbrkJ 第二十一條(球團提前終止契約) 球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提前終止本契約,選手除應退還已收取未到期之報酬外,並應將 一、選手違反本契約、球團規定、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規定者; 二、選手故意不充分發揮其身為球團一員之技術能力者; 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 一年至少數百萬的薪水可能就沒了,而且至少還能打2-3年以上,包含之後教練約 就算找到教球薪水也是差不少 職棒這工作也不太容易就是 ※ 引述《arod1414 (Kawhi Leonard頭號粉絲)》之銘言: : https://goo.gl/zKYaEs : 慘!林志祥無限期停賽且停薪蘇泰安集合全隊告誡 : 2017-08-31 14:59:00 :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 2011年加盟獅子軍林志祥,2013年~2016年連續四年單季安打數破百,也是獅子軍中生代 : 先發二壘手,近年來也是球隊重點栽培明星球員,但昨日媒體報導林志祥婚外情風波事件 : ,目前球團已經著手針對此事深入瞭解及調查,即日起林志祥將無限期停賽、停薪,接受 : 調查,如一切屬實將依據球隊規章予以懲處。 : 昨日球隊練球前,總經理蘇泰安也集合全體敎練團及選手告誡,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及自 : 我約束,才是職棒球員最基本本分,很惋惜林志祥捲入桃色風波。希望球隊選手能更審慎 : 去面對自己的生活,除了會打球外,也要懂得瞭解身為一個職棒選手對於社會的正面價值 : 。」 : 昨天大師開示今天就…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1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9.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04164261.A.D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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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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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兩百多萬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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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romeshih (114.137.19.107), 08/31/2017 1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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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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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 這條無敵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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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醒,修改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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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違反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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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是無敵條款,球團說了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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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這條可大可小阿 像吳岱豪合約也是有類似一條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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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是用「重大違紀」這條來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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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終止,可是目前是調查,還是侵犯到球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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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法院判吳岱豪敗訴....真的上法庭大概也希望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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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祥哥這次應該算蠻大條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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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亂來球團會亂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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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會說"職棒選手在台灣是必須結合正面形象的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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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條?私人感情問題講的好像殺人還是打假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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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四隊都有默契,球員上法院告贏了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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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用第三條款,不過這條款蠻瞎的,基本老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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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中職球隊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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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後,那就直接用犯罪這一條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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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上違反健康形象來講,這算很大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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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沒本錢出負面新聞,管不住小頭又搓不掉的只能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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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是婚前,球團還這樣罰,是有點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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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投手私下約跑被開除 最後還是進其他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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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帝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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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期待哪一隊撿了我印象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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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那個沒爆開阿,算是搓掉了,這次都炸開了當然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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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短時間沒人敢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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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 林志祥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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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犯法 不覺得該用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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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略)這個就是老闆說得算了,看來沒什麼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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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證完了 那就算是婚前 球團要砍你也不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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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動作太快了 但也有可能是"都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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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形象可以無限放大...,要弄你摔球具都可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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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用第二條 結果調查鼠蹊部拉傷是在球場外受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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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貼完整一點啦!選手若違反這些條款,除了要退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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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未到期之報酬,還需要退還兩倍簽約金。所以若用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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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辦了,將會很慘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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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還搞 就是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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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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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三條的模範行為用第五條扣錢 嚴重的二十一條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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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退"已領未到期"的薪水. 大概不到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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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反合約我覺得經紀公司不會悶不吭聲,看下去就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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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終止契約條款 先停薪再開始調查的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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誒 你不用給別隊撿好了 如果不給離隊同意書別隊不能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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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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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隊同意書就是別隊不能去沒錯 目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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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未到期,這要看怎麼解釋,譬如說合約寫1月領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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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那我現在領到8月,已領未到期的就是8個月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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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怎麼運作阿 現在作法就是逼他本人自行宣布引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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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合理的話 經紀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可以到法院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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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這種東西大概就是用球團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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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統一和林志祥合約 統一那麼精應該不會明顯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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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停薪後才調查阿 沒看畢業前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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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不分情節輕重一律處最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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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出來宣佈停賽停薪就是球團目前止血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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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私人間的契約也是明顯 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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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支持祥哥哥走上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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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砍不砍留不留 我看也是在觀風向 拖過一時算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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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紀人,真的覺得不OK就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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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亂來的話本人/經紀公司/熱血律師獅迷總會彈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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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告贏統一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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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一兩天就知道有沒有動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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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風向真的留不注 大概會私下塞一筆喬本人出來宣布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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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合理經紀公司暫時也只能吞了,不然統一一怒罰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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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上法院 把這個難看的戰場無限延長 不會是期待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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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祥哥哥、經紀人鬥得過統一財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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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5:59, , 100F
免錢的最貴 這句話真的在此深刻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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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最愛大事化小了 這麼幹顯然不怕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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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09, , 102F
吳岱豪沒做啥事都輸了~ 林志祥都被說成這樣 還需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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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13, , 103F
這是終止,不是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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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也說吳岱豪沒做啥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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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28, , 105F
衝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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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39, , 106F
中職形象已經沒有很好了,球團這樣處理只能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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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42, , 107F
無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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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47, , 108F
唉想玩休賽期去隔壁或北邊玩麻,在台灣找這種遲早被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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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53, , 109F
第三項根本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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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6:54, , 110F
中職先把球打好吧,做做表面倒是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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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9:30, , 111F
中職真的是呵呵
08/31 19:30, 1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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