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覺得退費1/2不公的家長請進已刪文

看板BabyMother作者 (ekimlcl)時間2年前 (2021/06/06 19:39), 2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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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不知道為什麼公告很明確的計算方式 會引起這種結果 公告是「舉例」用30天計算 意思大概是托育30天 所以除以30 那你們是工作天21天計算 是18000/21=857 意思是 每天托育費用(單人)857元 方案B 每天退費1/2應該是428元 要整月都不托育就是直接退一半 除非有其他約定 :   :   : 大家好,我是二寶媽 : 第一次在版上發文,因為實在覺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 退費1/2機制對家長非常不公平,揪你一起打進社會局反應 :   : 電話:(02)2720-8889 轉1997 :   : ------------------------------------------------------- :   : 首先,台北市社會局對「居家保母退費」公告如下: :   : 建議比照托育契約「暫停托育服務」中「法定傳染疾病」 都說「建議」了 : 辦理月費比例退費。如未約定A.B者,可參考中央托育 都說「參考」了 : 服務契約範本,擇一增列於契約書中。 : A.如契約簽訂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舉例:18,000 : 元托育費用除以30日(每日600元),每日退還600元。: 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18,000 元托育費用除以30日,每日600元, B.如契約簽訂暫停托育服務第____日起,退還停托日數 ___分之__ 費用。 停托9天從第3天開始退費每日1/2的費用,每日300元共可退7天。 :   : ------------------------------------------------------------------ : 所以我收到了保母的訊息,保母直接選擇B方案--每日退300 :   : 因為五月突然停托事發突然,一開始我也沒有仔細去算 所以問題是你一開始沒有計算呀 你們才面對一個保母都「事發突然」 沒辦法好好計算 社會局面對的更多吧 : 後來先生跟我說,他覺得不合理,他算給我看 : 我有2個孩子收托,一個月的支出是36,000 : 五月就先算了,以六月來說,6月扣除端午節有21個工作天 :   : 照這個「退費1/2」來算, :   : 21(天)x2(人)x300(1/2退費)=12,600 : 36000(6月保母費)-12,600=23,400 要用21天計算就不是300或是600 :   : 以「退費1/2機制」來計算,保母6月完全不用帶孩子,收入是23,400 36000的一半是18000 :   : 我能理解不能送托也影響保母生計, : 但是,我跟先生都是屬於無法在家工作的行業,只能輪流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 :   : 家庭收入嚴重受到影響,自己在家帶小孩,還要支付23,400的費用,這真的很不合理 是不合理,因為算錯了 23400/36000=65% : :   : 先生想直接跟保母攤牌,說要選一日退600的A方案 : A方案:36,000-(21x600x2)=10,800 : (以A方案計算,保母6月完全不帶小孩,也還能有10,800的收入) 呃…一樣算錯了 A方案是請假日數全部退費 整個月請假那不就是全額退費嗎 :   : 但你我都知家長的難處是:孩子在人家手中,我們真的不願意得罪保母 :   : 我跟先生說,我不想得罪保母,保母也是「照規定」走,所以我直接打社會局反應 人家不是照「規定」走 人家是照舉例 而且你們算錯為什麼要把事情算在社會局頭上 :   :   :   : 我打給台北市市政府社會局,表示1/2退費機制對家長不公平,家長也不敢得罪保母 : 社會局回:有A跟B可以選啊,妳可以選A阿 :   :   : 我說:保母選B了,我們哪敢選A阿?保母又不是笨蛋誰會選A? : 而且我們跟保母是長期合作,疫情過後還是要麻煩她 :   :   :   : 社會局回:那個1/2只是舉例,比例你們可以自己協商調配啊 : 我說:你1/2都寫出來了,只退1/2對保母而言超好的,而且「符合政府規定」 : 你1/2都寫出來了,這不是誘導是什麼?大家都會選1/2,我目前還沒有聽到退600的 :   :   : 社會局回:那只是舉例 真的就是舉例跟建議啊 : 我回:那你們舉例方式就不對啊,為什麼是1/2?為什麼家長要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 : 保母不帶小孩可以領半薪? :   :   : 社會局回:因為比例太過複雜,我們怕很多保母會看不懂 : 我說:看不懂????那你們舉例寫清楚就好啊! :   : 我知道你們公文已經發布下來了,但是我拜託你們 : 拜託你們下次開會的時候,可不可以幫忙反應一下家長的難處 : 至少舉例的「比例」要調配好,300跟600差了一倍, : 如果比例是5/6,一天退500,至少500跟600是相近的,我覺得我就可以接受 所以要以你可以接受的狀態來發公文 是否換成保母不能接受呢? 我可以理解一邊無薪假一邊還要支付保母費用很辛苦 但是這是您該跟保母談的 政府也不可能只考慮一方感受 :   :   : 社會局:我理解 :   :   : 我:那我6月可以不繳錢嗎?也許6月一整個月都不能送 : 社會局:因為你們走的是一個「長期的合約」所以應該還是要先給月費, : 不過,你可以自己跟保母協商啊,如果保母覺得可以就可以啊 : ------------------------------------------------------------ :   :   : 我覺得保母也沒錯,家長跟保母雙方絕對都想「照規定走」 :   : 但是!今天「政府舉例1/2退費」對家長超不友善!!! :   : 第一,我們家長請無薪照顧假,自己在家帶小孩,還要付保母半薪??? : 第二,疫情過後,我們還是要繼續跟保母合作,相信大部分的家長都不敢得罪保母 : 第三,社會局訂了退費差異極大的A跟B選項,只讓家長跟保母「自行協商」 :   :   :   : 很謝謝各位讀到這邊,我覺得只有我一個人的力量不夠 : 揪你一起打進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一起反應家長的難處,團結力量大 :   : 台北市社會局電話:(02)2720-8889 轉1997 :   :   我覺得這個時間點 社會局,衛福部目前應該都很忙 是不是能夠自己想辦法處理 上面都講了舉例 我這樣看下來 都不知道要怎樣才會家長保母都滿意 更何況您覺得不合理的很大原因是算錯了吧 ※ 編輯: ekimlcl (114.43.149.252 臺灣), 06/06/2021 19:43:30

06/06 19:49, 2年前 , 1F
原ok 沒算錯啊,保母的算法就是要假日全薪,工作日
06/06 19:49, 1F

06/06 19:49, 2年前 , 2F
半薪,我五月按政府停托算起來要給保母八成五的薪
06/06 19:49, 2F

06/06 19:49, 2年前 , 3F
水。所以這種不合理的算法就讓他一直下去嗎?
06/06 19:49, 3F

06/06 19:50, 2年前 , 4F
停托兩個禮拜,我只退2000
06/06 19:5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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