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來到東京第三十天..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你看到的是表面。
: 日本人還是人,會改變的,前提是你會不會給刺激。
呃....我還是覺得如郭台大講的那種日本人性格(對陌生人冷漠)很糟糕耶
PD師可能只是在PTT打打文章
不過如果是當下躺在救護車內(請恕不敬)
或在救護車裡陪伴親友(咦,突然想起張爸)
是否會有不同感受?
按照人性所趨,早就幹聲連連了吧....
如果PD師在該種情況下還能不幹譙日本人這種死個性
我絕對就PD師的修養抱持至高無上的尊崇
我的感覺是,對一個身心健全的成人而言
如果他的人性還得透過他人施予刺激才能激發
那跟寵物有什麼兩樣
-------------------以下是另起話題---------------------------
附帶一提(順便灌灌水)
最近趁著緯來重播,再看了一次HERO
覺得HERO真是時代性的一齣好劇
工作前,它讓我熱血地想當個檢察官
工作後,它讓我反省到如果不為被害人設身處地,根本不足稱為一個好檢察官
尤其昨天木村說了一句話:「不知道當時躺在病床上的XX先生,是什麼樣的心情?」
更是讓人深有感觸
總覺得現在的實務操作對被害人實在太殘忍了
法官、檢察官多數自幼沒被人偷過、搶過、騙過、打過
完全無法體會被害人的心情;
當然,換個角度想,
法官、檢察官多數也沒有體會父母離異、家徒四壁、全家吸毒或被關進牢裡
完全無法體會為何被告要犯罪的心情;
但是相對於被告在刑事訴訟裡的主體地位
被害人卻在訴訟中根本與路人沒有兩樣
沒有人幫他們講話、沒有人會幫他們指定律師提出告訴提出附民...等等等等
除了告訴乃論案件要告訴人撤回告訴外,不會有人理
前些時間聽了個案例(要幹譙這是傳聞證據者請出列)
一對年邁夫妻出車禍被人撞,檢方依過失傷害起訴被告
年邁夫妻到法院後說:
「法官,被告從事發後都不聞不問,對法律我們什麼都不懂,
你叫我們怎麼作我們就怎麼做」
結果是,法官叫他們撤回告訴,然後另外去告民事訴訟....
沒錯啦,我想該對夫妻主要目的應該不是讓被告被判刑或怎樣
也可以說這是法律扶助機制不完全,應該叫他們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等等BLABLABLA
你沒有辦法挑剔這位法官有何民事、刑事或行政上的疏失
但各位難道對於這樣的事情
難道不會有一點「蛤,怎麼這樣」的感覺嗎?
好像講太多了
祝各位一切安好
然後郭台大快PO續集吧
解悶救台灣!解悶救台灣!解悶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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