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常見謬誤列表。
沒有反串沒那麼長的討論串
對事物有一定的了解比較容易理解作者的表達
舉例很簡短的,在看的時候要用個人經驗把前面後面連接起來
語言的話,英文邏輯性比較強,中文看了不對看原文,原文無法體會就算了
: 全知論據(argument from omniscience):(例如:所有人都相信某些東西,每個人都
: 知道的。) 辯者需要有全知能力以清楚每個人的信仰、懷疑或他們的知識。小心如「所
: 有」、「每個人」、「每種東西」、「絕對」等詞語。
所有人都相信某些東西
我看到會先想一個案例:甲沒殺乙,但大家、警察都認為乙是甲殺的,所以就是甲殺的。
故事可以更詳細,現實生活很常發生。而且不斷的在發生,你不斷的去探討更可以理解
為什麼會這樣。
:不良後果論據(argument from adverse consequences):(例如:我們應判被告有罪,
:否則其他人會仿效而犯上類似的罪行。)只因為討厭的罪行或行為出現,並不足以代表被
:告犯了該罪,或代表我們應判他有罪。(又例如:災難的出現是因為神懲罰不信者,所以
:我們都應該信神。)只因災害或慘劇發生,與神是否存在、或我們該信甚麼並無關係。
站在法律角度是不對的,又可以用前面例子說,甲根本沒有殺乙,但乙真的被桶好幾刀
死掉了,但現在大家都相信是甲殺的,又為了不要讓其他人模仿這行為,所以甲有罪
站在社會學角度,這觀念統治者管理者很常用,這....多看課外書吧,不舉例了,因為那
是講人性
--
賺篇數!!破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53.198
推
12/16 11:45, , 1F
12/16 11:4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