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上帝這個概念是多餘的
看了前面的討論串,想嘗試回答opoj的問題。
我逛這板並沒有很久,或許我的想法已經有人提過了。
我想opoj大想表達的意思是,自然科學雖然幫我們找到了自然律,卻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
自然律是如此。為什麼光速是每秒30萬公里,而不是20萬公里? 這必須要個原因。
當然有神論的解答是:因為那些自然律是上帝設計的。
我先不論這種理論是否能推衍三位一體 聖經無誤之類的教義,我也不論「而是一定要
個為什麼」的這種推論是否根本是個邏輯謬誤。(這其實就是我對這個問題最初直觀的想法
)我先假設有神論者的這種看法為真,那會如何?
若那些科學家辛辛苦苦找出的自然律其實都是由一個有意志的上帝決定的(基本上我認為毫
無意志情感的上帝就不是上帝了,那跟一般的大自然並無區別)。那麼,我要問的是,祂是
怎麼決定的? 隨機的,或不是隨機的?
若是隨機的,那就代表我們還是無從得知那些自然律到底是怎麼來的。這像是說:「光速為
什麼每秒30萬公里呢?」 「噢,那是上帝決定的。」「那上帝為什麼那樣決定呢?」「孩
子,就因為那是上帝決定的啊。」這種回答看來並沒有比自然科學答案更好。
若不是隨機的,我還是要問:那上帝是根據什麼決定自然律的? 根據他的理念或計畫嗎?
那上帝的理念或計劃又為什麼是這樣,而非那樣? 這就猶如在上帝之上又增加了一套需要
解釋的自然律,也並沒有徹底解決問題。
所以我說用上帝這個概念來解釋自然律的來源,是多餘的。
以上。希望有回覆到opoj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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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1.121
※ 編輯: yq10940 來自: 59.112.81.121 (08/1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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