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求助...機械停車場的車道問題?! Thanks!!
※ 引述《bensherman (bensherman)》之銘言:
: 版上各位大家好,
: 感謝網友們的熱情幫助, 讓我對停車位的規格比較有了解!!
: 剛剛 我請叫我一個念建築系的朋友 給他看了圖
: 下載點為: http://www.megaupload.com/?d=DZ3GJB9B
: 他覺得我家停車位應該要設雙車道 他給我看了一些法規
: 但我打電話給我家建案的工務所
: 他說我家前面是單車道 (說圖是建築師畫的也經過政府核准)
: 但請他給 原始建照圖 他們卻互踢皮球 吱吱嗚嗚! (不曉得他們是否有二次修改建照圖)
: 於是我請我朋友在看一次 他說 可能會有爭議
: 因為那區服務車輛 不曉得有沒有超過50輛?
: 因為最左邊不曉得能不能讓車輛通行的迴旋道 (如果能的話,應該會超過無50輛)
: 於是我問工務 他們回答我可以迴旋, 並且會請教該建案的建築師解釋
: 於是我請我朋友在看一次圖 他也覺得應該要設雙車道
: 並且他也請他建築師同事看..(進行中..還沒結果)
: 於是想請板上 的建築先進們, 幫忙鑑定一下 我家的停車位 應該是哪一種車道?
: 下載點 http://www.megaupload.com/?d=DZ3GJB9B
: 在這先謝謝 各位的耐心 跟幫忙!!!
看了圖之後,我的看法是:
你車位前面的是單車道,而法規也是可以僅設單車道
而且也沒什麼爭議
其實這張圖拿掉了兩個關鍵:車道遵循方向跟車道線
前面我舉了一些法規 說明單車道/雙車道的寬度認定
是在雙向通行的情形下再計算服務車輛數量,決定要採用單車道或雙車道
不過那是"雙向通行",但是如果是單向通行的話,
即使服務是一百或兩百台也可以設單車道
內政部有解釋函如下
關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第1項第3款車道寬度疑義乙案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05-12-19
內政部94.12.19台內營字第0940087598號函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其供雙向通行
且車道服務車位數未達五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
十輛車位至汽車進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
。」該條文所稱「五十輛以上者」,係指供雙向通行且車道服務車位數達五
十輛以上者。上開規定尚無限制僅供單向通行(oneway)之車道或汽車進出
口至道路間之通路應否為雙車道寬度,故服務車位數達50輛以上僅供單向通
行者,得為單車道寬度。
http://goo.gl/JLKFE
大意就是我說的,如果車位的進出全部都是循單向循環 一邊進一邊出
而且在建照圖上,以及停車場地面上有標示的話,基本上是不受五十輛
的限制的,可全部設單車道(至於您手上的應該是銷售圖或選位圖,
那不是法律規定的圖面,所以可能為了種種考量把一些關鍵東西拿掉了)
您車位所在的那一區,左側應該可以畫出個內徑5m的3.5m迴車道。如此一
來就可以從你那區下方的車道(標有防空避難室兼停車避難室那一條,那條
應是雙車道),從右方進入,繞過那個迴車道,然後從左方進入您車位前方
的車道停車;離開時就循同樣的方向,往左開離開。
只要規定您車位前方的車道是單向通行,就可以只劃設單車道,不管服務
車輛是幾輛。
(反過來從右方進入您車位前方的車道也行,總之您那區就是一個完整的單向迴圈)
簡單繪圖如下:雙向箭頭代表雙向通行(需考慮服務車數採單車道或雙車道)
單箭頭代表單向車道(可一律採單車道),這樣應該就比較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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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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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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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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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您附檔的圖形1.jpg 上面標註的距離1跟距離2,都是指車道的淨寬
(前文您有說是4.2m,遠遠超過3.5m的單車道所需)
真正車位前方的垂直距離,要量取您的車位跟對面車位的距離,應該會
超過5.5m,柱子因為不在您車位的垂直正前方,所以跟5.5m無關。
柱子擋在那裡很礙事很難開,沒錯,但這樣設計還是符合規定
另外您的案子是"機械停車",但並非"汽車升降設備",4-08.jpg並不適用
坦白說集合住宅的地下室停車場受到結構的限制,一定有些車位比較好
有些車位比較差,要選位前真的要斟酌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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