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求助...機械停車場的車道問題?! Thanks!!

看板Architecture作者 (大提琴夜未眠)時間13年前 (2010/12/14 23: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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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nsherman (bensherman)》之銘言: : 版上 各位先進 大家好, : 想請教一下機械停車場""車道寬度界定""問題! : 我最近買了一戶社區住宅。最近終於可以看到車位(先前建商都說還沒完成不能看) : 試停結果發現很難停。量了一下發現機械車位真的很小 : 寬度剛剛好250公分 但扣除掉旁邊的機械部分只剩下208公分 : 都要迴車三次才能停進去。 跟建商反映 他們卻說合乎法規。 如果是機械停車,這是沒辦法的,法規有規定 「停車位每輛為寬二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淨高一點八公尺以 上。但不供乘車人進出使用部分,寬得為二點二公尺,淨高為一點六 公尺以上。」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60 條第三款 這裡的每輛寬是指車台版的寬度,也就是整個機械裝置的寬度而言 您說的車位應該是駕駛人要進入停車再離開車位的類型 2.5m已經是修正後加寬的寬度了,98年以前只需要2.2m就可以了 這也是為什麼平面車位貴,機械車位便宜的原因 難停又傷車啊... : 最近去量一下車道(雙向車道),僅量了兩根柱子之間的距離為420公分左右 : 於是 好奇上網查一下法規 : 發現雙向車道至少要550公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六十六條) : 網址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115&FLNO=60 : 網址有一個附加檔案的圖例說明: 他顯示的走道線好像有超過柱子一點點 : 因此想請問版上大家 停車場走道寬度到底要怎麼界定? 感激不盡!!! 首先一點釐清 法規上的"雙車道"並不是指雙向車道 而是指較寬的車道 您引用的法規第五項就有詳述 「基地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其設於地面層以外樓層之停車 空間應設汽車車道(坡道)。其供雙向通行且車道服務車位數未達五 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十輛車位至汽車進 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 上面的條文已經敘述了: 供雙向通行者,如果服務車輛不滿50輛,可以只設單車道(3.5M) 而供雙向通行者,如果服務車輛超過50輛,就要設雙車道(5.5M) (單雙車道的寬度規定可見技術規則施工篇61條) 車道服務車輛數量的計算,就是車位到出口必定經過該車道的輛數來決定 以您引用的法規附檔補充圖例來說,車道1只有少於50輛的車位會使用,因 此該車道即使是雙向進出,但還是只需設單車道(350cm,從車位計算到柱子邊緣) 至於車道1另外標示有一個550cm,那是在表示垂直車道的車位前方必須要有 550cm的淨深(技術規則施工篇61條)。跟單車道的寬度沒有關係。 這個深度只要車位的垂直正前方沒有障礙物(如柱子)就可以了 車位的斜旁邊有柱子落在550cm的深度範圍內是沒關係的 您的停車場如何規劃,其實要看建照圖,或是當初的選位圖、銷售圖來看 光聽您說明恐怕不太準確。不過你文中說明車道寬420cm 應該當初就以單車道350cm的標準來規劃,不太可能犯這種很容易抓到的錯誤 畢竟停車場規劃會影響全棟建築的法規正確與結構,一出錯就很難挽救 建商跟建築師不太可能會冒這種險。不過若是您有相關圖面,還是歡迎您提供, 這裡可以幫你盡量解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72.149

12/15 07:15, , 1F
謝謝您唷!!!
12/15 07:1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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