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台北/桃機 Wi-ho 特樂通股份有限公司

看板Anti-ramp作者 (小緋)時間9年前 (2015/05/06 21:39), 9年前編輯推噓25(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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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名: WI-HO 特樂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點: 桃園一航廈櫃台與台北總公司 三、時間: 2015 年 5 月 4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1. 機台老舊,耗電極快!在曼谷的收訊品質亦很差,時常收不到訊號,速度也很慢。完 全比不上當地辦的便宜sim卡。連線品質非常無法讓人接受! 2. 合約中將風險完全轉嫁於消費者。 3. 顯失公平、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不合理賠償條文。 4. 無任何專業可言!專業公司應至少能判斷是否可修理,並且判斷是否年久使用之耗品 ,或人為失誤,來釐清責任歸屬。非未檢測,甚至連看都沒看,直接判斷無法修理。 5. 一線人員態度有待改進,且只靠一線肉盾客服出來壓迫,意圖使消費者就犯不合理的 賠償,想嚇消費者花錢消災! 6. 意圖使消費者當冤大頭,老舊甚至破舊的機台一再出租,直到有人用到剛好壞了,就 必須賠償高額賠款。 7. 惡質推銷安心保險,比人的旅平險還要貴,是一天加一百的租用費,若發生問題,賠 償金額也不低(本機1500,sim卡600,其他各皆300),即使保險,一條舊充電線竟然好意 思開價三百!! 8. 主管避不見面,後續處理效率差。   五、事實經過: 4/11 傳元大銀行合作的Wi-Ho租借預約申請表至指定傳真。完成預約曼谷網路分享器。 4/29 晚上八點 下班回到家,拿到出發前一天寄到的Wi-Ho分享器。一開封要充電,發現機台破舊,還有 點零件脫落聲音在機器內。查了一下客服已經下班,隔天六點多就飛,也來不及換了!只 好將就著用。 4/30 到曼谷的第一天,使用上覺得耗電極快,官網說可以用4小時,但他根本用不要四小就要 插著行動電源。 更糟糕是收訊超級差,要一直開關機或長按重新連線才可以獲得短暫的網路。反觀朋友買 當地sim卡,可以免費撥打電話和上網,速度是4G很快,收訊也好的多,還不用多背東背 西,已覺得自己像智障,被部落客們「出國上網免煩惱,臉書打卡就靠它」、「便宜方便 ,旅遊必備分享器」,還有自己貪小便宜,想說有免費就能省則省的心態給害了。 5/1 一整天我幾乎沒有在用網路分享器和手機,因為速度和連線品質實在是太差了!但男友還 是有用,他用到沒電時,要用行動電源充電,被我阻止!希望他好好享受旅行,不要一直 低頭,另一原因是因網路連線品質真的很差,他會一直跟我抱怨怎麼這麼爛!我就跟他說 乾脆別用,等回飯店再充就好。 悲劇就在回飯店後發生了,要充電時發現充電孔不 見 了!!!!!! 是真的有個洞在那,但找不到能接插頭的金屬框,一看就知道是沉陷或者脫落。 只好先去當地小七買了能上網的sim卡,解決當地連絡之需求,其他等回台處理。 5/4 約四點回到台灣,在桃機一航廈之Wi-Ho櫃台欲還機。並說明了充電孔壞掉的問題,很有 禮貌的表達歉意,並請該公司維修完成後,報價給我。 這時桃機的櫃檯小姐態度很強硬的表示,東西是我弄壞的,他看得充電孔的問題不能修理 ,公司要因此報銷一台機台。要求我賠償合約上的本機損壞或遺失的賠償金五千元! 我不能接受高額賠償,因此請他再次確認。但該小姐不但沒聯繫公司之維修部門,直接更 強硬表示這不可能可以修,東西你們用壞你們就該賠! 最後,我表示我先帶走機台,並且修理好再歸還!櫃檯小姐半好心半威脅告訴我,我帶走 維修可以,不管有無修好,都還會視還機時間收取逾期返還費用。 我同意後,離開桃機。 回到台北後打了很久的wi-ho客服電話,終於在五點半左右打通。 告知客服我是哪張訂單後,詢問客服是否可以幫我詢問該公司的維修人員。 客服和我講了非常多官腔與他們也無能為力!我的忍耐已經要達到極限!反問他你們公司 簡介的維修業務,難道是寫假的?她才離開話筒,離開話筒大概有五分鐘那麼久,我等壓 等壓,終於客服小姐又接起了電話。 再次重複和桃機櫃台一樣的話,說充電孔的問題要整機報廢,要賠償五千元!我忍無可忍 ,告訴她我知道這台ZTE中興的分享器新機都不需要五千,更何況已經是破舊不堪的二手 貨,我沒有不負責任,但不想被當肥羊,希望她請主管出面處理!客服說會呈報上去,再 請主管與我聯絡,雙方掛掉電話。 拿著壞掉的機台,到專賣電子零件的光華電子商場B1,詢問了一家修手機的電家,他說只 要裡面的點都沒有不良,只是使用久了鬆脫,就找個零件焊上,即可修好,費用是五百! 我可以接受這價格,就請老闆拆機修理。 修理時他告知我其他店家應該都不會接修理這種分享器,因為這牌子在台灣幾乎沒人在使 用,零件不好找,感覺wi-ho很確定外面不容易修好,他們可以用這種手法賺一大筆,這 東西很便宜,只是市面上不好買到。然後充電孔的很多腳點斷掉,明顯是很常拉拔,長年 使用的關係,剛好我們是讓它掉落的最後一個冤大頭,這東西修理不難。現場維修不到十 分鐘就修完了! 我付錢道謝!希望趕快把這顆不定時炸彈歸還,但是時間已晚。 決定明早親自歸還。 5/5早上九點 冒著大雨,騎車到了wi-ho公司,告知櫃台人員我來還機。 確認過還機號碼後,櫃檯看著銀幕,滾輪一直往下滑,上面可能寫滿我前幾次和他們人員 對談的記錄。櫃檯小姐終於看完後,有點害怕的看著我,問說:「你們把它修好了?」 我回答已經修好,並請它現場測試。櫃台小姐在我堅持下才把機台測試,並表示會請主管 和元大連繫,像我這樣後幾天沒有網路能用,要怎麼處理,還問我修了多少費用。 我告知她我花五百元修理,請主管務必與我連繫,然後離開。 至今 5/6晚上 Wi-ho和元大都沒有聯繫我。 若有後續,會再新增! 六、備註: 我想你們會想問 風險轉嫁與顯失公平、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不合理賠償條文在哪呢? 例: 加入安心險 無加入 本體  1500 5000 SIM卡拆解與移失 600 2000 其他 皆各300 皆各1000 (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充電線、轉接頭、USB線等) 若無加入保險,我的一整組有包括,本機、SIM卡、充電器、電池、外包盒、電池蓋和充 電線,這樣整組弄丟的金額是5000+2000+1000x5=12000 一萬二是一個怎樣的概念: 12000元= 1.52台全新ipad mini 1 = 0.75台全新ipad Air2= 0.86台iphone5C= 0.55個月 大學生畢業不吃不喝起薪= 267個台北小學生營養午餐 在租借網路分享器時只能簽訂定型化契約,不然無法租借。 而定型化合約中常見擬定條款的一方,能夠預估風險,並以約款預防風險的發生,甚至將 風險轉移予他方當事人。 這次主要就是覺得這間劣質公司,不做好機台的維護,甚至還用賠償來大賺一筆。 在消保法中, 定型化契約中的一般條款一旦有「違反強行規定」、「違反誠信原則」、「違反平等互惠 原則」、「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違反政府公告規定」等情事則會被宣告無效,主 要在於維護契約正義,保護契約相對人。 不希望有人再受這種不誠信的公司所害!出來提醒大家注意!!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3.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nti-ramp/M.1430919540.A.A7D.html

05/06 21:49, , 1F
好誇張!!真是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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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15, , 2F
難怪租不用錢, 根本是土匪利用這種方式讓消費者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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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換新機的錢. 果然是免錢的最貴. 租這種東西真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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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看清楚合約, 以免被這種公司敲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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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20, , 5F
沒注意過合約這麼誇張!!可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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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租過他們家的分享器 根本是一元也不會有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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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爛手機改的 真的是有臉說那個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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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35, , 8F
感謝原PO告知黑心店家又一枚(筆記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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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20, , 9F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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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3:38, , 10F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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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kballet (61.230.3.201), 05/07/2015 01:06:41 ※ maqiker:轉錄至看板 Japan_Travel 05/07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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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套1萬2...有夠誇張 土匪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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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fqqqqqqqqq: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7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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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垃圾機種根本沒這價值 擺明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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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拿到機子沒有先拍照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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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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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當初我出國看這個分享器就覺得價格不合理而且幾乎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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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消費者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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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43, , 17F
還好我也是出國前有先搜尋 所以完全不考慮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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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4:25, , 18F
去曼谷,直接買SIM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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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32, , 19F
請原PO告知 光華B1的店家 感覺是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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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打很大 還好有看到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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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廣告打很大,4月底要出國還租不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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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目前很多搞這行業的都是這種賠償方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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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8:51, , 23F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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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1:28, , 24F
晶順手機維修,他簽名應該是Jack,不過他有說老闆報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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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原po分享,果然我去日本最後選擇中華電信網路漫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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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本來也想租機器,但考慮到可能會發生原po遇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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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打消念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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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九州自駕的時候租過 那時印象還不錯說 @@ 現在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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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本的機台似乎都比較好,畢竟是日本公司,還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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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我是使用元大優惠!不是直接對他,他合約寫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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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挑機!所以風險變得更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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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一天插行動電源,第二天說發現充電孔是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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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弄壞的是誰弄壞的?為什麼文章說的好像收到就是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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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 原po的意思應該是她是最後一個使用到脫落而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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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之前的人用送都剛好沒有讓充電孔脫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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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不是我用壞!我還跟該公司說維修費我可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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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0:11, , 37F
們拿爛機租人,還想坑一筆賠償金。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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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後面的安心險,之前出國有比較過多家分享器,不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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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1:08, , 39F
家幾乎每一間都有這樣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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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1:47, , 40F
對呀!這類定型化契約問題真的該好好檢討。總不能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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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現代汽車,被逼迫償還保時捷新車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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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3:32, , 42F
還好當初沒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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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0:24, , 43F
好誇張欸
05/13 10:24, 43F

05/13 15:44, , 44F
上個月去歐洲原本也想用元大去租,但是都沒機子了
05/13 15:44, 44F

05/13 15:44, , 45F
還好沒有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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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5, , 46F
我後來是在台灣租網卡,便宜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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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3:32, , 47F
感謝原po提醒 月底要去玩本來想租wifi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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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0:11, , 48F
好險我平安使用完了...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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