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Samantha Vega劣質包與代理扯謊 事件感想
因為看到一些我想學習的內容,所以這一系列我有看完,
我個人是有看到一些"沒有交集的點",既然有人出來說明了,我就順便補完整一點
※ 引述《zzxzero (zzx)》之銘言:
: ※ 引述《naox (萊生)》之銘言:
: ※ 引述《naox (萊生)》之銘言:
: : 9月14日在品牌官方facebook留言反應,商品在正常使用一天,竟然出現誇張掉皮的狀況
: : ,後來惇聚國際客服來電確認退貨事宜,宅配在9月17日收走商品,9月18日惇聚國際經營
: : 的品牌官方facebook回訊息,否認在奇摩商城通路販售Samantha Vega品牌商品。
: ^^^^^^^^^^^^^^^^^^^^^^^^^^^^^^^^^^^^^^^^^^^^
: 在奇摩商城找Samantha Vega結果如下
: http://tinyurl.com/99763y2
: 共有裕代~精品密碼
: 幸福樂手【日本進口Samantha Vega 】
: 京之物語三家
: 這三家都不是官方零售商 都是自日本帶回的 也就是俗稱的水貨
: 如果是水貨 台灣區代理商不保固也是很合理的 因為你買的他一毛錢也沒賺到
yahoo有分 拍賣、超級商城、購物中心
原po文章從頭至尾、從第一篇到後來,都是說商城
包含還沒有申訴之前,板友也有推文,那是購物中心,不是商城
原PO後來的文章還是寫商城,所以我想原po對於yahoo的分類不是很敏銳
我若不是因為有朋友是購物中心的代理商
我之前也分不太出來,商城跟購物中心的不同
商城誠如zzxzero大這篇回文所說,裡面三家都是水貨商
商城就是一般個人商店,所以有品牌的東西不太會上那邊賣
大多是水貨商比較多
當然,不要說原PO,包含我在內很多鄉民也不太清楚
但是廠商,他們很清楚商城跟購物中心
所以,敝人腦補XDD
原PO跟公司申訴的時候,也是說商城
所以對方會說,他們沒有在yahoo商城販售
: 但如果是在奇摩"購物中心" 找Samantha Vega
: 結果如下http://tinyurl.com/9448228
: 沒寫是不是原廠 但照說明由原廠出貨並享有原廠保固
: 那這個應該是原廠品 也就是原PO可能購買地點
: 而官方FB回復否認在奇摩商城通路販售Samantha Vega品牌商品。
: 就奇摩商城那幾家水貨商來看 這句沒在奇摩商城販售也沒說錯
我也是認是商城,因為原PO一直講商城
所以就造成這樣的結果
: : 對於廠商公然說謊這件事,我非常生氣。
: 說謊這件事可大可小 今天該公司處理原PO的產品問題
: 除了那句"否認在奇摩商城通路販售"那句之外 其它回應方式 處理速度等
: 就算不是頂尖 也算得上是中上水準了 但原PO不在乎他們主管的道歉 賠新包包等
: 一口咬定要該品牌在"4大報頭版登說 我們公司說謊"
: 問題是說謊明知事情內容 而故意謊稱另一假像 但這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 很可能就是一個疏失而己
: 該公司 9/14收到線上申訴 9/17就派人來收件 9/18 FB回復否認在奇摩商城通路販售
: 9/20 主管來電致歉並想送新包包退款等
: 9/14是周5 周六日不上班 9/17周一就來收件 9/18或19公司收到瑕疵品
: 一般商品申訴 收到瑕疵品前 是不會主動賠償退款的 要看是人為或真的產品有問題
目前看來,廠商還頗有誠意,
原PO不滿的點就在於該公司該那一句"我們沒有在yahoo商城販售"
: 之前版上才發生過衣服買來穿過 還硬說產品有問題要退 被公司拒退跑去黑店版PO文
: 被該公司抓包 告上法院最後來PO文道歉的 所以說一切以收到瑕疵品後再做處理
: 9/20馬上來電道歉處理了
: 從9/14申訴 到9/20退費或賠新包包 扣掉周休二日
: 等於只花了4天就完成了整個收件 產品問題確認 主管回覆的整個流程
: 坦白說我遇到這樣情況 我會很佩服他們的申訴處理 很少有公司這麼快的
: 中間FB回應這種事 建議不要太當真了 線上回覆的東西 很多只是客服或工讀生在處理
: 很多東西他們真的不是很了解 也不是即時互動 哪出錯了跟本處理不了
: 一般產品有問題 我都是直接打官方專線 把你的問題直接跟他們講
: 如果你覺得回應有問題 也能即時抄下客服名字 並反應給更高層主管
: 直到他們的處理讓你滿意為止
: FB的回應只是個疏失 後面他們也道歉了說是新來的不懂
如果沒有疏失呢?? 如果原PO當初講的是商城,對方客服回答的也是說沒有在商城??
這一句不是說原PO不對,我前面也講了,我以前也分不出來
若是當時的我,可能也會口誤
只是這樣的話,變成對方也是無責的,
如之前有些板友推文提醒,那原PO發言也許也要注意,以免角色到最後互相交換
: 新人容易出包本來就是各公司很常見的情況
: 通常新人出包就是主管道歉 賠償造成的損失
: 這案例 這句失言沒多造成原PO的損失 該公司該賠的賠了 該道歉的道歉了
: 為了一句沒造成損失的失言
: 要該公司去四大報登他們說謊這種莫虛有的事
: (原PO抱歉我覺得他們是失言 而非"故意說謊" 這從該公司後續處理可看出來沒必要說謊)
: 這種會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要求 不合理也不可能實現
: 要真的可以這樣 報紙頭版就會有登不完的道歉
: 整份報紙都登滿也登不完全台幾十萬家企業每天會犯的錯誤
: : 對於廠商公然說謊這件事,我非常生氣。
: : 一家品牌對外的窗口,可以視同是企業的發言人,說出來的話以及寫出來的回覆,必須屬
: : 實且有公信力,並不是「發言人是新人,沒搞清楚狀況也不了解公司」可以推卸掉責任,
: : 品牌官方facebook的訊息是事發四天後回覆,四天時間,應足以查證。
: : 有四天時間可以查證,如果企業主管還以「發言人是新人,沒搞清楚狀況也不了解公司」
: : 當作藉口,是不是欠缺基本的反省能力?
: : 消費者如我,不會看到一間公司內部如何運作問題處理機制、如何培訓員工,也不會知道
: : 是多少年資的發言人回覆我,只知道--可作為證據的瑕疵商品被收走後,品牌官方就白
: : 紙黑字地道出與事實不符的言論--這就是說謊--切割實體通路和網路通路的關連性。
: : 事情發展到這裡,我更積極蒐集手邊的證據、網路上的通信,這年頭智慧型手機有雙向錄
: : 音app,掃描與拍照也是用智慧型手機搞定,即使這樣還多做這些依舊很麻煩,我一邊幻想
: : 代理商對於「說謊」這件事,給一個明確的道歉,然後我也樂得輕鬆到此打住--於是我
: : 開始等,等到送出申訴書的9月20日。
: : 9月20日送出申訴書給消保官,至此我已經不相信這個品牌,也不相信這間代理商,只覺得
: : 「太超過了,說謊要道歉,難道不是常識嗎?」於是我在申訴書的請求內容上寫明︰
: : 惇聚國際必須退回本人貨款,並且在台灣四大報系之一的頭版上,刊登至少4.9公分寬×5公
: : 分高的道歉啟事,書明「本公司惇聚國際代理品牌Samantha Vega,在網路商城售予消費者
: : 瑕疵品,事後卻說謊否認有經營網路通路,行為不可取,故登報道歉。」
: : 也真的非常剛好,在我送出申訴書的同一天,代理商的品牌經理來電,表示要送我一個
: : Samantha Thavasa的真皮包包--在話筒中聽著品牌經理說他們客服是新人、沒經驗…
: : Samantha Vega合成皮的包遇上台灣高溫多濕的環境才掉皮、在日本賣都好好的…
: : 我只覺得好悲哀。
: : 為什麼這間代理商每次危機處理都晚了好幾步?置之不理消費者的申訴四天,然後扯謊,
: : 接著又好幾天過去,申訴後才退款,亡羊才補牢的嗎?
: : 仔細思考後,對於說謊欺騙,無論是依照法律還是我內心的標準,我沒有權利也沒有意願
: : 向惇聚國際索取其他贈品,我去函拒絕收下那個包包,因為我要求一個公開道歉。
: : 公開道歉的條件如上述,很具體,報業的索價我也調查過,一般中小企業都負擔得起。
: : 消保官第一封裁決公文,我在昨晚收到了,http://ppt.cc/6SGq,「依陶君101.9.20消費
: : 爭議申訴資料表辦理」。
: : 到此,我只希望看到這份道歉如裁決地出現在報紙上。
: : 並感謝各位版友閱讀完這篇,謝謝大家。
: : Noax Tao
申訴表的意思,上面有板友解釋了,所以事情還沒有落幕
另外,yahoo商城,只要有營登,就可以開,類似個人網路商店
yahoo購物中心,有很高的門檻,據我學長說,一年的營業額低標是300萬,
我朋友在yahoo購物中心的營業額,是1000萬多一點零頭
所以通常直接找yahoo要進購物中心,他是不太給進的,
就會被要求先去找像我朋友這樣的yahoo商品代理商
我朋友手上有各大公司品牌商品,品項約4000件(這是他去年的統計)
我有另外的朋友,也是品牌代理商,他進口之後,會交給經銷商
經銷商不一定會在哪裡賣,其中之一也是交給像我朋友這樣的yahoo代理商
原PO一開始申訴的公司,網頁上也沒有說有在網路上販售
--
LSP33
弱肩,鈍足,貧打,拙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178.3
推
10/01 16:35, , 1F
10/01 16:35, 1F
推
10/01 22:24, , 2F
10/01 22:24, 2F
→
10/02 08:57, , 3F
10/02 08:57, 3F
→
10/02 08:58, , 4F
10/02 08:58, 4F
→
10/02 09:03, , 5F
10/02 09:03, 5F
→
10/02 16:16, , 6F
10/02 16:16, 6F
→
10/03 21:29, , 7F
10/03 21:29, 7F
→
10/03 21:32, , 8F
10/03 21:32, 8F
→
10/03 21:34, , 9F
10/03 21:34, 9F
推
10/03 23:04, , 10F
10/03 23:04, 10F
推
10/04 01:40, , 11F
10/04 01:40, 11F
→
10/04 10:47, , 12F
10/04 10:47, 12F
→
10/04 10:49, , 13F
10/04 10:49, 13F
→
10/04 10:50, , 14F
10/04 10:50, 14F
→
10/04 10:51, , 15F
10/04 10:51, 15F
→
10/04 11:49, , 16F
10/04 11:49, 16F
→
10/04 21:19, , 17F
10/04 21:19,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