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購物網watch3+1

看板Anti-ramp作者 (呆呆)時間15年前 (2009/06/19 15:0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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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老公工作關係,我常得面臨幫他買東西必須換貨的情況 其實只要跟店家明說你是要送人的,怕對方不喜歡 店家都會讓你換 某些店的合約書甚至標明30天可換貨 衣服皮夾手表都可以 重點是你要先說 鞋子皮敲了可以換,手錶拆過錶帶可以換 但那是店家給你的方便 你不先說事後要求對方不答應,也不是對方的錯 今天你的要求並不過分 板上說的買了拆了不給換也不是常態 但跟店家先溝通好也是客人的責任啊! 或許你的經驗告訴你~東西不喜歡可以換,大部分的店家也都是這樣 可是這家店不這麼作不是黑店 跟店家討論也是顧客的義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1.32

06/19 15:04, , 1F
買之前先問清楚不喜歡能不能退換 就可避免發生不愉快~^^
06/19 15:04, 1F

06/19 15:10, , 2F
其實如果是要送人的,店家通常會建議先不要修改吧,以免換
06/19 15:10, 2F

06/19 15:11, , 3F
貨有問題~~
06/19 15:11, 3F

06/19 15:34, , 4F
其實,當時如果帶男友直接去店面選購,這樣大家都高興.
06/19 15:3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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