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包裝不實還怪你沒講清楚,退貨免談

看板Anti-ramp作者 (衰)時間19年前 (2007/03/15 14: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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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熱情的回應 我再就回應提出我的看法或補充 先就產品問題: 他只有拿我買的那條線,接我的光碟機,是測不到的,不過他沒有再開一盒新的 給我測試,因為他一看到我拿出光碟機,就不削的說,這條不能裝光碟機啦! 我們自己測試過好幾次,就是抓不到!!! (我心想 那怪我囉?) 所以到底是不是製造商這款產品有問題,我便無從得知 有網友提到為何不直接找製造商弄個清楚,我想這個方法有點難,因為這種小東西 的製造商不見得全台灣都有服務站,像我壞掉的外接盒是Zynet的,能見度很高吧! 但查了一下竟只有台北有站,我拿去購買地—順發,他說過保了幫你送要付三百 所以我才想直接買條線 (也就是悲劇的開端...)就算我今天在台北,我還要找出 那個維修站在哪?不如直接去購買地,說不定可以直接換新品,馬上解決我的問題 代替原廠服務客人,這也就是經銷商存在的價值與用意吧! (有些情況我反而直接去找原廠,但在今天的case我想不太適合) 正常的店家,根本不會賣到這種有問題的東西,因為他要是早知道(如本case) 應該早就問原廠商:你這東西怎麼這樣,你會害我害到人客耶! 就算產品問題還未釐清之際,有人要買,店家也應該主動詢問你是不是要裝光碟機? 可能會不太相容喔!今天遇到的是,沒主動告知或詢問(還跟我說很穩) 東西出問題還怪你沒有講清楚的店家,我實在無言 其實我一打算去店裡,想說過程應該很單純,就拿了個新品然後閃人 沒料到會遇到這種事,畢竟遇到這種不可思議的店家情況不多,沒有立即的反應把他撂倒 當他在測試的時候,我便積極的在想,萬一他硬是不給退怎辦 我想我會告訴他,你這樣是違法的!! 雖然嚇阻力會比爭執一開始就說他違法來得弱 再真的不行,就把東西要回來當證據,我的350你留著吧,然後我要到消基會投訴你 (跟他撩下去了) 反正他要不是違反退貨規定,就是廣告不實 二選一 (↑我認為寫明的功能無法發揮,就是壞掉、瑕疵) 我的感想是 我相信大部分網友都和我一樣,也許略知社會黑暗面但畢竟不是惡人 遇到那種老狐狸的店家一開始也會"明知他錯,但一時使不上力" 所以爭論的話語沒變過,就一直迴圈 事後我還後悔我當時說得話還不夠重,因為態度實在太惡劣 我還是無法得知該店是故意刁難要退貨的客人,還是他們的銷售觀念真的異於常人 我只能把這樣的事讓大家知道 希望不會有更多的人受騙受氣 又浪費時間 ps.我的原文是不是因為罵髒話被砍啦?真抱歉我疏忽了 我再貼一個乾淨的來,供後人參考 歹事 btw...他還沒開發票耶!想請問一下 假設今天真的倒楣,真的要投訴他 沒有發票做購買證明是不是會造成困難? ※ 引述《WindyDream (冬瓜南瓜西瓜缺北風)》之銘言: : OB : 商品標示法 : 第四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商品標示:指企業經營者在商品陳列販售時,於商品本身,內外包裝,說明書所 : 為之標示. : 二.企業經營者:只以生產.製造進口或販賣商品為營業者. : 第六條 : 一.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 二.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 三.有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第十二條 : 販賣業者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本法規定標示之商品. : 第十四條 : 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有第六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 : 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 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 : 或歇業. : 第十六條 : 販賣業者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本法規定標示之 : 商品者,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停止陳列、販賣;該商品 : 對身體或健康具有立即危害者,得逕令立即停止陳列、販賣。其拒不遵行 : 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停止陳 : 列、販賣時為止。 : 消費者保護法 : 第二十四條 : 企業經營者應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或服務之標示 :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 輸入之商品或服務在原產地附有警告標示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第五十六條 : 違反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或二十六條規定之一者,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 : 正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 這樣有夠嗎? 我打的好累.... : 不拿法令出來壓,嚇不到他們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49.171 ※ 編輯: usbide 來自: 59.105.49.171 (03/15 14:45) ※ 編輯: usbide 來自: 59.105.49.171 (03/15 14:48)

03/15 15:03, , 1F
買東西沒給發票喔??這有逃稅的嫌疑
03/15 15:03, 1F

03/16 02:01, , 2F
我看你直接去舉發他逃漏歲..這樣會更好..
03/16 02:0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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