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 對於KY板主的一些建議與疑問已刪文

看板AllTogether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5/01/09 14:56), 9年前編輯推噓11(12117)
留言30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首先提一下,依據站規: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我發這篇文是符合站規規範的,請板主不要任意刪文或判以違規。 板規與站規牴觸者無效。 ------------------------------------------------------------------- 疑問與建議一、   文章代碼(AID): #1Khpcbzr (AllTogether)   □ [公告] 關於"[氧氣] 觀察與發現"討論串 這篇公告中,你說把該討論串收錄精華區,不過你卻把整串都刪文了。 有鄉民(包括我)問你明明沒違規卻被刪文的依據是什麼。 你的回答:

01/09 11:26,
我用大量選取刪文不影響發文數
01/09 11:26

01/09 11:26,
文章文章全收錄精華區可查看
01/09 11:26
答非所問

01/09 13:55,
那串觀察氧氣文,沒違規你也刪文
01/09 13:55

01/09 13:56,
那能請你解釋一下這邏輯嗎?
01/09 13:56

01/09 13:56,
文章代碼(AID): #1KPO2NBq
01/09 13:56

01/09 13:57,
並沒說沒違規不可以刪文
01/09 13:57
令人匪夷所思的回答@@" 板主竟然認為"板規沒規定沒違規不可以刪文",就可以隨你刪嗎?" 那PTT使用者的發言權如何受到保障? 故建議板主: 1.請把該討論串復原 2.公告替自己的不當刪文道歉 ------------------------------------------------- 疑問與建議二、 文章代碼(AID): #1Kho_w9F (AllTogether) R: [氧氣] hairyXXXXX這位要不要永久水桶啊?? 本篇文章中,板主並非以"公告"標題發文。 純粹只是回了某個使用者所開的討論串。 但卻在文章中提到: 所以請勿再討論囉!!!!!!! (以免造成被害者二度傷害) (一開始是說違者水桶後來改成說不得討論) 在此我想請問板主,此時你是以板主身分發言,還是以使用者身分發言? 如果是板主身分的話,那你是不是應該打成公告形式? 如果是使用者的話,換言之你這上色部分的呼籲根本不具強制力。 鄉民想討論還是可以討論沒錯吧? 有鄉民提出為什麼不能討論此議題的疑問,板主卻回應:

01/09 11:49,
要不易乾脆說廢版 大家省麻煩?
01/09 11:49
為什麼質疑不能討論,就要廢板? 另外,該事件一開始會揭露,還是因為板主的: 文章代碼(AID): #1KhTu04v (AllTogether) □ [公告] 認識新朋友好,但見面請小心 這篇公告所引起。 板主發公告引起話題,結果最後卻要求使用者不要再討論。 這是不是有點前後矛盾? 故建議板主: 1.如需以板主身分發言,請用公告形式發文。 不然鄉民無從判斷板主是以板主身分還是使用者身分發言。 兩者差別在於強制力不同。 2.請板主往後發公告提醒板友注意自身安全(我相信板主是好意)之前 能先想想這篇公告原文公布的內容會不會造成受害者的二度傷害。 或是透露出過多受害者資訊導致對方被針對報復。 事先選擇性的揭露事實,勝於事後呼籲使用者不要討論。 3.請板主正視本板的存在價值,切勿隨意提倡廢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3.57.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llTogether/M.1420786581.A.407.html

01/09 14:59, , 1F
推個
01/09 14:59, 1F

01/09 15:04, , 2F
我就是跳出來質疑的鄉民 不過我的
01/09 15:04, 2F

01/09 15:04, , 3F
用意不是要鞭版主 而是希望他正視
01/09 15:04, 3F

01/09 15:04, , 4F
版主的位階與高度
01/09 15:04, 4F

01/09 15:05, , 5F
身為版主 維護一個版的討論風氣是
01/09 15:05, 5F

01/09 15:05, , 6F
職責與高度 但不是一昧的消弭了事
01/09 15:05, 6F

01/09 15:05, , 7F
可能因為過去類似的事情 有鄉民被告
01/09 15:05, 7F

01/09 15:06, , 8F
版主可能不想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01/09 15:06, 8F

01/09 15:06, , 9F
但是 "討論"跟"公審"是兩碼子事
01/09 15:06, 9F

01/09 15:07, , 10F
"公審"又跟"謾罵"又是南轅北轍的事
01/09 15:07, 10F

01/09 15:07, , 11F
可以申請罷免
01/09 15:07, 11F

01/09 15:08, , 12F
雖然你會發文是遲早的事..推認真XD
01/09 15:08, 12F
什麼遲早的事啦XDD 這哪招>"<

01/09 15:08, , 13F
討論不一定要討論案情 也可以用
01/09 15:08, 13F

01/09 15:09, , 14F
"經驗談"的方式 分享一些自己的看
01/09 15:09, 14F

01/09 15:10, , 15F
法與心得 但是如果要假借分享來鞭
01/09 15:10, 15F

01/09 15:10, , 16F
對方 那就自負可能的法律責任
01/09 15:10, 16F

01/09 15:10, , 17F
任何言論都沒有言論免責權
01/09 15:10, 17F
我覺得板主呼籲鄉民小心釣魚是好的 可是防釣魚跟禁止討論完全是兩回事。 為了防釣魚而禁止討論的話就有點矯枉過正了。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5:13:45

01/09 15:12, , 18F
他是既得利益者 只想大事化小
01/09 15:12, 18F

01/09 15:16, , 19F
推推推
01/09 15:16, 19F

01/09 15:16, , 20F
覺得你的思考邏輯很清楚咩!XDD
01/09 15:16, 20F
感謝大大T_T

01/09 15:16, , 21F
氧氣文真的很容易被刪 超不懂
01/09 15:16, 21F
其實沒違規被刪文可以檢舉板主的0.0 因為相同邏輯,如果板規沒寫"沒違規不能刪文"就可以刪文的話。 那板規也沒寫"沒違規不得水桶" 板規也沒寫"沒違規不得劣退" 那板主豈不是可以樣樣來了?這樣使用者還要發言嗎? 所以其實沒違規根本是不能刪文的= =a

01/09 15:16, , 22F
雖然我想推文的時候文已經刪了orz
01/09 15:16, 22F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5:20:52

01/09 15:21, , 23F
該刪的連續po啥的不刪或常換id的…
01/09 15:21, 23F
該劣的沒劣,甚至都檢舉了還不回站內信不劣。 說到這個我建議事項應該再補一件的...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5:23:50

01/09 15:26, , 24F
是你!噓一下
01/09 15:26, 24F
HI~你是...哪位?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5:30:02

01/09 15:34, , 25F
01/09 15:34, 25F

01/09 15:44, , 26F
你不認識我?那可以再噓(誤
01/09 15:44, 26F
已哭XD 哈哈去男板A你一下,就有印象了。 哈哈哈原來是你啊!

01/09 15:45, , 27F
男版ace的文,看到要先跪著讀
01/09 15:45, 27F
L大謬讚了...>"<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5:50:21

01/09 16:05, , 28F
常換ID的 是因為我抓不到相同IP
01/09 16:05, 28F

01/09 16:06, , 29F
所以無法做劣退處理 鄉民要幫忙嗎?
01/09 16:06, 29F
抱歉我也沒有相關技能,幫不上忙。 只好看有沒有懂這方面的鄉民願意協助了。 ※ 編輯: FinalAce (101.3.57.33), 01/09/2015 16:09:33 ※ FinalAce: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01/09 16:49

01/09 16:55, , 30F
有心的很難抓,例如在捷運wifi發文
01/09 16:55, 30F
FinalAce: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01/31 18:19
文章代碼(AID): #1KhtkLG7 (All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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