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湖大說的是事實,也是現況的生存法則。
但有一件事一直感到疑惑,「老闆的權力規範到何處」
如果這個狀況是,學生繳學費給學校,然後老闆提出無法畢業的方向,或者疏於指導呢?
照理來說,學生是信賴教授專業,願意託付給教授指導,但指導內容不如預期甚至歪掉。
這樣的老闆不用受到監督,?而是把這個不幸歸咎於命運?運氣不好?
但是這個學生沒有少繳學費啊!?
另外,我認為這種不受監督的老闆作風,跟小型私人企業的家族土皇帝老闆很87分像。
但教授是為政府服務,指導不善,導致學生權益受損,不用受到監督考核嗎?
另外有關經費,基本上也是納稅人的錢集合分配,委由主持人管理,並不是教授私人財產
啊。
需要到賣身這種觀念嗎?一些私人企業都有強力公會會以法律為依據幫員工爭取權益了。
說到法律,倫理如何像法條這樣嚴謹定義?還是老闆說了算?用比大小說了算?
戴維與法拉第之間也有不平衡的關係,難道法拉第就該永遠被壓著不能展頭露角? 不能
發表他的學說受到認可?
我讀Emanuel Detman的書,他提到他博士後獨自發表文章,沒有掛付他薪水的老闆(因為
他認為相隔兩地沒有指導),描述起來是豁達的,並沒有因為自己是博士後=打工仔,閉
嘴安靜打工就好,不然會被至高無上老闆隨手捏死。
沒有冒犯的意思,因為以我的經驗,我相當支持鹽湖大的建議,實際且符合現況,不會造
成積怨和誤會。博士後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一般學校實驗室規模小,人員流動快速,師徒制,沒有嚴謹的規章制
度規範各種大大小小的事(甚如實驗室投稿前內審制度順序之規定),也沒有公會制度可
以制衡抗議爭取....但也不能千錯萬錯學生的錯。
一點心中疑惑,如果擾人清聽再自刪。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ergeshanian (喵哩)》之銘言:
: : 學期初從老師那裡接手一個碩三學生
: : 名義上還是由老師指導,但實際主要由我帶,他再去找老師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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