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博後出路集思--教學教師
原文恕刪
想了好久 到底該不該發表我的想法
若是太天真 或是異想天開 敬請原諒
我覺得政府之前錯過學術改革的一個很好的時間點
政府選擇了幫大企業減稅 這真的是一個很"天真"的政策
當初如果以獎勵產學合作 取代直接的稅率減免 對學術發展真的很有幫助
所謂的獎勵產學合作 絕對不是像現在的政府補貼一半的經費
相反的 由企業界負擔所有的費用
建立產學合作轉換率(兩倍or三倍或再討論) 抵免企業的營業收入
舉例來說 只要企業向"任何教育部認可的學校"進行一百萬的產學合作計畫
合作學校開立證明後 該企業便可抵免三百萬的營業"收入"
這樣的好處是
1. 變相強迫業界真的搞研發
2. 政府做人情給企業大老 達到減稅的目的
3. 既然企業界已經花錢跟學校產學合作 自然會做"有用"的研究
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4. 學校一定會鼓勵教授們爭取合作機會"$$錢$$" 研究生們自然學有專長
也幫助研究生的就業問題 畢竟東方的思想都是 唸書學歷唸書學歷
不可能阻止家長強迫小孩唸碩士 拿PhD
多少可以解決學非所用的問題
5. 因為需要學校開立證明 政府可以知道學校的財政狀況
所以可以知道哪些學校真的窮 哪些只是在那邊哭窮
6. 國家研究經費可以更集中在真的在做研究的團隊
而不是像現在幾乎五年五百億學校的每各教授都有研究計畫
在這架構下 一定也會產生某些弊端 但是在怎麼說老闆們是花自己的錢
或是花公司的錢 在股東會上要對股東們負責的
總比現在花政府的錢 "痛" 一些
在此同時政府也可以讓會計核銷制度多點彈性
例如 學校可以轉賣用國科會經費購買的 超過使用年限的堪用儀器設備給中小企業
除了讓校務基金更有彈性外 (meeting吃個便當或是點心很過分嗎????)
總比現在將那些還堪用的儀器堆在學校佔空間
然後再跟政府叫沒有空間 要政府給錢蓋新大樓有用多了
而政府補助採購的新研究設備 與其將經費撥給各PI自行購買
變成實驗室私有設備 (用大家的錢 結果只有你自己可以用!!!!!!)
到不如撥給學校採購後 建立共用儀器系統 撥給PI使用儀器的費用
讓大家都可以附錢使用 政府再來稽查儀器使用率 藉此評估要不要再買新的儀器
這樣不是更好嗎
題外話
算點數本質上是一件好事 總不能每年要錢的時候就說這各研究有多麼重要
研究成果在學術研究上有多大的影響 結果沒有paper 交交報告了事
只是現在台灣走偏了 在那計算總共幾點幾點的
我一直覺得化學學門的制度很棒
申請人提出過去五年 六篇限通訊作者的代表著作
比較這六篇代表著作的檔次 或是引用次數(引用次數超過點數的2倍??)
新人有心人的標準
政府越來越窮了 不要再亂花錢了
不知道哪一天工程處才會跟進使用這各標準
謝謝大家的耐心 歡迎大家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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