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非權益法改為權益法之會計處理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好運快來吧~)時間12年前 (2013/10/24 06:5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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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i0620 (mei)》之銘言: : ※ 引述《shin0417 (超級感動的短片)》之銘言: : 補習班老師上課是說IFRS一律不追朔 : (蕭靖、郝強兩位老師皆有提到) : 應該是依照IAS 28 : 依照老師的說明 有跟朋友討論94年關務三等 有關權益法題目的新做法 : 題目 : 台中公司於 92 年 1 月 3 日以$800,000 購入永昌公司 10 %之普通股股票作為投資,並 : 將之歸類為被供出售證券。購入當時永昌公司之帳面淨值為$5,000,000,經分析發現,投 : 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額半數由於永昌公司土地低估,半數由於折舊性資產低估所導致, : 此折舊性資產估計剩餘耐用年限為 10 年。94 年 1 月 3 日台中公司再以$1,280,000購入 : 永昌公司 20 %之普通股股票作為長期投資,台中公司自此對永昌公司之經營決策有重大之 : 影響力,投資之會計處理改採權益法,並追溯調整。94 年初,永昌公司之帳面淨值為 : ^^^^^^^^^^ 改成不追朔 : $5,400,000,經分析發現,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額半數由於永昌公司土地低估,半數 : 由於折舊性資產低估所導致,此折舊性資產估計剩餘耐用年限為 8 年。台中公司持有永昌 : 公司股票之市價在 92 年底為$850,000;93 年底為$890,000;94 年底為$2,150,000。 : 永昌公司 92 年度之淨利為$300,000,當年未發放股利。93 年度之淨利為$500,000,當年 5 月初宣告並支付股利$400,000;94 年度之淨 : 利為$500,000,當年 5 月初宣告並支付股利$200,000。 : 試作:作台中公司 92 至 94 年各年投資相關之分錄。 : 擬答 94/1/3 : 購入第二批 : 長投 1280,000 : 現金 1280,000 : 重分類第一批 : 長投 640,000* :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150,000 :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0,00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890,000 : *1280,000→20%,10%=640,000 ^^^^^^^^^^^^^^^^^^^^^^^^^^ 請問重分類後的長投640,000如何算出,上面的算式看不太懂,請高手們不吝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73.245

10/24 09:47, , 1F
新購入的20%是1,280,000 所以原先的10%是640,000
10/24 09:47, 1F

10/24 10:01, , 2F
新購20%那批就是市價 它是20%,那減半就是10%那批的市價
10/24 10:01, 2F

10/24 18:19, , 3F
我懂了!感激不盡!!
10/24 18:1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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