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 證交法第26條之1違反的問題

看板Accounting作者 (威尼斯商人)時間14年前 (2011/05/23 23: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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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證交法26條之1規定 關於董事競業禁止的許可與盈餘及公積轉增資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違反應屬召集程序違反法令,是不是也是類推依公司法189條規定 股東得訴請法院撤銷決議 證交法好像沒有撤銷決議的法源..還是另有規定?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77.208
文章代碼(AID): #1DsdUt2e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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