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1LFG3X3B (L_SecretGard) 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GM)時間8年前 (2015/10/09 17: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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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者 rocfrank 於政黑檢舉板 #1LEaazCp (HateP_Picket) 提出檢舉 HatePolitics 政黑板主 hw102050 違反板規。 時任板主有二位,由另一位板主 Fant1408 判定。 前板主 Fant1408 公開回覆檢舉案並作出判定「檢舉案不成立」。 使用者 rocfrank 於公告底下推文詢問。

04/24 23:05,
所以說 "[黑特]"是公告文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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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3:06,
請問板主群還有要補充的嗎? 預計三日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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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依此兩篇相關證據,至組務板提出申訴案,請小組長 jobli 依板規作出裁決。 小組長 jobli 認為,使用者 rocfrank 於申訴前未先與前板主 Fant1408 溝通,依組規退文並水桶一年處分。 二、L_SecretGard 小組組規,關於板務溝通形式,小組長 jobli 先前已公告說明。 #1KSW5Raq (L_SecretGard)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公告] 版規釋疑 時間 Sun Nov 23 23:46:25 2014 ─────────────────────────────────────── 小組認同之溝通方式如下 1.信件 2.看版回文(如 HateP_Picket 看板 #1K56vOwY) ============================================================================= 使用者 rocfrank 推文針對板主判定檢舉不成立提出疑問,顯未 符合小組長所公告之「溝通形式」。本案未與板主溝通,加強論述 認為應判罰之理由。 本案維持小組長 jobli 之裁定,申訴前未先與板主溝通,應退文 及水桶處分。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rocfrank :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 申訴事由:不服#1LFG3X3B (L_SecretGard)之退文併禁言一年之判決 : 說明: : 1. 心情小組有多起申訴案件 不以信件溝通為唯一要件且有判決成案之多起前例 : 小組長自承有此情況 因案件頗多在此不一一列舉 : 故 對 "#1LFG3X3B (L_SecretGard) 4.未信件溝通,劣退水桶。"之理由不服 : 案例 1/X : : ● 6257 3/31 cutbear123 □ [申訴]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58 3/31 cutbear123 轉 [證一]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59 3/31 cutbear123 轉 [證二]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60 3/31 cutbear123 轉 [證三]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61 3/31 cutbear123 轉 [證四]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62 3/31 cutbear123 轉 [證五] 政檢板Enter1942之判決 #1L4Lmb_n : 6265 m20 4/01 jobli □ [公告] cutbear123申訴案 : 2. 本魯於#1LEbg3hX (HateP_Picket)已有跟判決當事者Fant1408板主溝通 其已有回應 : 作者 Fant1408 ( ) 站內 HateP_Picket : 標題 [公告] hw102050 #1LEaFBrW 二-3檢舉案 : 時間 Fri Apr 24 23:00:16 2015 : ─────────────────────────────────────── : 推 rocfrank: 所以說 "[黑特]"是公告文的一種?! 04/24 23:05 : → rocfrank: 請問板主群還有要補充的嗎? 預計三日後上訴 04/24 23:06 : 公告意指對於執行板務處分行為的公開宣告或是公開作為。 : ※ 編輯: Fant1408 (36.232.43.102), 04/24/2015 23:17:30 : 3. 被處份之申訴案屬對板主hw102050之檢舉案 對板主Fant1408不處理之檢舉案性質 : 本案屬對L_SecretGard小組之申訴 亦不受限於[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之範圍 : 4. 某些人想讓反對他的人消音 先把出頭的鳥掐死 這樣其他人就不敢出聲了 : 以雙重標準處理組務的人 以立場決定生死的人 不講道理 毫無標準 : 超越站規的男人你只會靠權勢來霸凌本魯 本魯誓死與你對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5.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44384664.A.8C7.html
文章代碼(AID): #1M5u-OZ7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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