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懇請群組長裁決 Fant1408 板主申請一案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僅一篇回應就好,不想再浪費生命。
: 既然你都承認有所謂舊黨 那就認定有
來看我的原文:而推文中部分板友所說的『舊黨』也早就遷移,除非有人有心,
^^^^
●13945 m30 9/14 rocfrank □ [公告] 開放板務討論文
┌─────────────────────────────────────┐
│ 文章代碼(AID): #1ICp_sxt (CCRomance) [ptt.cc] [公告] 開放板務討論文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這一篇文章值 89 Ptt幣 │
└─────────────────────────────────────┘
推
09/18 19:38,
09/18 19:38
推
10/11 18:36,
10/11 18:36
推
10/11 19:00,
10/11 19:00
→
12/02 21:05,
12/02 21:05
這是現任板友所說的花魁眾....還不是我認定的。(攤手)
之前私下和 roc前板主私下水球閒聊中他也知道部分舊有板眾轉移到花魁~
檢舉王的名片檔也是佐證之一,根本就不用我說阿,是很部分板友認定的。(攤手)
但對我來說,不論是花魁重或是現有使用者,也只是網路上的一個ID。
: 小組長卻故意視而不見
奇怪也哉,小組長視而不見,那請問這位尊重與依循法條規定的大德:
請問你有檢舉小組長失職到群組務板嗎?
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沒有阿!
既然沒有勇於檢舉,請問你現在來指責根本只是喊爽的,而且沒有實際作為!
要兩個板主的原因也並沒有說的很清楚!
現在很簡單:
因為你過往的紀錄,證據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0_Gip0 (L_PTTAvenue) [ptt.cc] Fw: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a.) hermaphrodit已於2010年4月5日,因推文辱罵獲得水桶三個月
出桶後於2011年12月18日,因自介鬧板獲得劣退與永久水桶
(請見附件3a-1,3a-2,3a-3)
→ CCR 板
b.) Fant1408於2011年4月10日,因推文辱罵獲得水桶六個月
(請見附件3b)
→ CCR 板
c.) a343408065於2011年11月28日,於本板發表自介文後,
因疑似多重id而在11月30日被提出調查申請,此期間大量在CCR板上推文喧鬧,
造成本板使用者之困擾,視為鬧板行為而在12月1日被水桶六個月
(請見附件3c)
→ CCR 板
4.檢舉說明:(依時間順序)
a.) Fant1408已於2011年11月14日因有糾眾至f-sex板鬧板嫌疑,
已在sex板獲得水桶,同時在該公告下,hermaphrodit並無否認其亦為Fant1408。
(附件4a)
b.) hermaphrodit與Fant1408於多板數度針對CCR之仇女言論(附件4b),
於該文章推文裡,hermaphrodit的聲明(2011年11月18日)
可合理推斷該使用者仍有伺機於CCR鬧板之企圖。
分身事實已經由帳號部站長penlyly認定,而你自己又擔任過板主(舉例):
Psychiatry / SHI_JI
難不成不知道站規有註明:
板主權利義務:
五、板主的罰責:
(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違者將取消板主資格並且半年
內不得申請擔任任何看板板主。
況且板務站長有公開說明板主不可有鬧板行為,
而你明知故犯,現在欲任板主因過去的紀錄被質疑也只是剛好而已!
如果你覺得沒有鬧板行為,怎麼不直接上訴到okcool站長?
如果真是清白的,真理越辯越明,站長會給你合理的說法!
但是你也沒做,這又是誰的問題?
開投票選舉是要板友幫你背書,去承認你,你要去動員去拉票都可以,
只要通過了過往記錄一切也都不重要。
有這麼難理解?
還是真的要去審過去記錄做為佐證也是可以,反正群組長怎麼判就好(飄~
沒什麼再值得回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3.102
→
12/05 01:08, , 1F
12/05 01:08, 1F
推
12/05 01:16, , 2F
12/05 01:16, 2F
→
12/05 01:19, , 3F
12/05 01:19, 3F
推
12/05 08:02, , 4F
12/05 08:02, 4F
→
12/05 11:45, , 5F
12/05 11:45, 5F
→
12/05 12:24, , 6F
12/05 12:24, 6F
→
12/05 13:55, , 7F
12/05 13:55,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