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處份失當
謝謝 J大 的回答,但我無法接受的是
「我沒有廣告行為,卻被當廣告犯處理」
「版主可以疏忽,一般版友卻連怎樣認定的標準都不知道,就被處理掉了,
這是變相的只准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煙」
「莫須有的罪名,不該是由我自己去申請取消劣文」
我尊重 PTT 的申訴體制,我會走完,但公理一定要討回,
感謝 J大 您花時間處理,打擾您了。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該網址雖然是贈送試用品的網站,但主要的目的仍然是在行銷產品
: 所以板主判定為具有廣告性質而刪除,是合理的。
: 板主執行板規難免有漏網之魚,所以需要其他使用者協助檢舉
: midamiaya板主也承認他有所疏漏,會加以刪除
: 所以也無法以此指控板主標準不一。
: 依據以上兩點,群組長認為此案板主處理方式並無不當
: 維持原有判決。
: 板主給劣文的標準群組長也不會多加干涉,
: 且劣文的紀錄並不會永久跟著你的帳號,
: 每半年可以申請消除一篇劣文
: 請從主選單選取個人設定區
: (T)alk 【 休閒聊天區 】
: ●(U)ser 【 個人設定區 】
: (X)yz 【 系統工具區 】
: 內有申請刪除劣文的功能
: (R)egister 填寫《註冊申請單》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劣文
: (U)sers 列出註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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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瞻不見雲飛過, ◢◣◢◣◢◣
◥◤◥◤◥◤ 低頭便見水中天,◤◥◤◥◤◥
◣◢◣◢◣◢ 尋尋覓覓世間路, ◢◣◢◣◢◣
◥◤◥◤◥◤ 退步原來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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