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dgc 檢舉 Paulnewman (2017/05/11-1)

看板AboutMagic作者 (逍遙遊)時間7年前 (2017/05/14 07:02), 7年前編輯推噓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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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廣告篇 #1GJsqyZZ (Magic_Center) 另,在外部網站宣傳自己在本組的活動或貢獻,為侵犯本組之廣告行為,將視情節輕 重,最重將予以列為不受歡迎對象,並永久水桶。 其細節內容舉例:要網友來版上收看自己在某版有多厲害,宣傳自己為PTT第一名師等 等類似之行為。其情節更重大者是在外買廣告,做廣告宣傳,並以PTT命理各版為其背 書。其餘相關之行為,為小組長認定之。 以上Paulnewman 2017.1.19增訂 檢舉理由如下: 一、 wearewinner提供證據: http://imgur.com/a/5GU8V 摘錄重點: 若對我有疑義者,可以到ptt(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的八字版搜尋"leonardoyeh"的文章。 符合上述公告「其情節更重大者,以PTT命理各版為其背書」。 二、 Paulnewman 小組長的判決文:#1P52CvbI (Magic_Center) Paulnewman 小組長竟然說:在利用在本組版面寫文章之事實, 為其外部課程或論命廣告之利益行為上,情節尚屬輕微。 上述公告可知, leonardoyeh之違規行為符合其情節更重大者, 而Paulnewman 小組長的判決文,顯然對leonardoyeh「版主」從輕認定。 三、 同一違規行為。 Paulnewman 小組長判罰gkc:#1O3wN2H_ (Magic_Center) A.列為本小組不歡迎人物 B.各版永久水桶 C.刪除該使用者的過往文章 #1GJsqyZZ (Magic_Center) Paulnewman 小組長判罰leonardoyeh:#1P52CvbI (Magic_Center) A.水桶一個月 眾所皆知,版主的影響力「大於」版友的影響力。 同理,版主在外部網站以PTT命理各版為其背書,其影響力「大於」版友之相同行為。 Paulnewman 小組長怎麼判罰leonardoyeh版主「小於」gkc版友? 請群組長參考此文,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0.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Magic/M.1494716549.A.08B.html ※ 編輯: dgc (101.12.0.84), 05/14/2017 07: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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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八字板主多波了那句就會變成情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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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表明id別人都查得到 根本不差波那句到xx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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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和塔羅板主 並沒有玩指名然後用這點宣稱第一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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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比例原則認定 還不到利用板面做商業廣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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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板2014子玄就公告發文形式禁止指名 當初就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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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把id換成大師 鑽巧門繼續玩指名 這點責任要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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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又用指名累積的文章量來宣傳 完全無視人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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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否要判罰那麼重 群組長可以判斷 但情結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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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ptt命理版最高指名大師....就是廣告營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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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是小組長自己在LIFE版公告說 標題可以寫大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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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寫信給人家說對方的作法是對的 自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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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拿這當理由 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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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八字版主也是用八字版的文章當宣傳 一樣叫大家來八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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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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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本來就該以身作則 犯錯當然也應判得比版友更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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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還在努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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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連結有毒 別提供有毒的連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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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28 有毒連結是哪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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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過了 管理者本來就有權規範發文格式 板友沒這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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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是用m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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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指名是合理的規範 不是說有板眾抗議就變成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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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剛剛點進去沒有毒 主要是小組長把那篇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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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網站上確實有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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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 使用者 誰能做什麼的線劃在那裡 法治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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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手機點耶 是不是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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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己公告說是合法 就沒有理由拿這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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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3, , 28F
連結有毒XD 真的還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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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3, , 29F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4-09-26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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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日前禁止回饋文寫上ID,並且禁止大師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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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4, , 31F
經申訴後修改。以上兩項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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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4, , 32F
使用者沒在板面違規 管理者也不能擴權亂水桶 不能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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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文章指名制度於廣告法規仍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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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4, , 34F
你先去用防毒查證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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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35F
很抱歉寫文章寫太快,就跑去工作了,所以現在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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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36F
大家更新win了嗎??不會明天起來被勒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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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37F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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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38F
如果真的有毒 可以直接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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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5, , 39F
以上是他自己寫的 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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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26, , 40F
很多人的法學基本觀念真的要修一下 人治不能逾越法治
05/14 15:26,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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