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aw-Service小組長IanLi判決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IanLi)時間3月前 (2024/01/23 23:1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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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群組長: 本案件申訴人並未受板主有任何實質處分,小組在基於促進板 友與板主群展開溝通,才以輔導的角度介入,希望透過板務看 板與小組兩個階段的討論,對股檢板板規有相同的理解。 其爭點如下: 文章代碼(AID): #1bS85RJ1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01871963.A.4C1.html

12/07 06:42,
檢舉他人答辯之行為,再有犯以鬧板論
12/07 06:42
宣判文 文章代碼(AID): #1bdiutPV (Law-Service) [宣判] ubcs申訴#1bTPtr_x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4906295.A.65F.html 程序部分,爭點發生地為板務看板股檢板《StockPicket》 , 在該板板規#1ZqXu4Zq (StockPicket) 已有相關說明,故小組 在遇到相關爭執,在本於溝通與看板自治的精神上,積極輔導 申訴板友先至股檢板發起以認為板主違反板規理解進行檢舉, 這在宣判文中程序一段有詳細說明;另在板主並未實質進行對 板友有所處分情況之下,依據比例原則出發,做成主文重述對 板規的小組見解,並對板主附帶板務指導作成建議以增強板務 品質。 以客觀來看,相關爭點主因為溝通理解上的落差,所以更需要 時間來嘗試建立良性溝通,而不直接跳到誰是誰非的爭執上。 以上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0.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706022848.A.C71.html

01/25 15:54, 3月前 , 1F
公務檢舉看板推文處置已有判決效力,所以需
01/25 15:54, 1F

01/25 15:56, 3月前 , 2F
要有人被實質處份,才要處份這種亂搞行為?
01/25 15:56, 2F

01/25 15:57, 3月前 , 3F
A板至今仍不認為自己本身處置有問題溝通到哪
01/25 15:57, 3F

01/25 15:58, 3月前 , 4F
裡? 這不是問題有錯誤解釋,已經是錯誤判決
01/25 15:58,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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