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aw-Service小組長IanLi判決
申訴人ID:Reewalker
被申訴小組長ID/所屬小組:
IanLi/Law-Service
申訴原因/申訴證據: (證據若引用看板文章,請附文章代號;一文請針對單一事件申訴,
對同一申訴對象申訴其他事件,須等已提出之案件結案後才能再提申訴):
一、事實經過
本人遭前STOCK板yoche2000兩退文處分後
經股檢版申訴(#1XcnQeFp (StockPicket)、#1XcnVlo- (StockPicket))
上訴到Law-Service小組由IanLi併案處理並作成判決:#1XlsfxSK (Law-Service)
今對小組長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二、上訴理由
1.板務處理不盡公平公正
申訴文 #1XcnQeFp (StockPicket),是因stock板規1-2-3與 4-0受處分
然yoche2000是針對性處理,其餘板上違反1-2-3心得內容濫竽充數者一堆
yoche2000視而未見。且申訴時並未闡明其認為心得內容濫竽充數的客觀
依據。
申訴文#1XcnVlo- (StockPicket),是因stock板規 4-2-5與4-0
然與原文新聞台積電赴高雄的新聞眾多,類似文章當時在stock
也是一堆,偏偏就該文受到處分。判決標準不夠客觀。
板務在處理上無客觀標準,其板規適用上有違法律明確,讓使用者難以理解
、預見,使審查規範亦無一致標準。
2.兩退文處分太重
按#1XcnQeFp (StockPicket)、#1XcnVlo- (StockPicket)
兩文章併成兩退文處分,處罰太重且無板規依據,違反罪刑法定
3.yoche2000辭職前夕才逕然作出兩退文處分,當下寄信回應也不理
經過StockPicket申訴也置之不理。一直到小組申訴程序小組長寄
信後才推文,難謂無刁難之虞。
三、訴求
請撤銷小組長之判決#1XlsfxSK (Law-Service)
另為合理之處分
1
是否已向小組長私信反應/寄送系統時間:
(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小組長需在一周內答覆)
小組長已逕在判決指明可以上訴:
節錄:#1XlsfxSK (Law-Service)
申訴人 Reewalker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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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 ▄▄▄▄▄▄▄▄▄▄▄▄█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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