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科學學術研究院板主與小組長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時間7年前 (2016/10/01 02:45), 7年前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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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推 MRZ: 回歸正題: 他們有那些不符合資格的條件呢? 10/01 01:48 :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符合才要問群組長啊 (敝人斗膽整理一下,如有錯誤請提出更正,謝謝。) 群組長您好, 版主就任之時未滿足下列條件而產生一些疑問, 故想請教您,該版主之任命是否有違反群組規定之虞? 以及若無違反群組規定之虞, 群組中其他小組長在任命版主時可不可以比照辦理, 即使小組規定中未有相關之明文規定? 謝謝您 1.擔任版主資格的問題 小組規定中無明文規定「擔任版主資格」,但也未依照群組規定三-2進行。 若依照群組規定三-2進行,兩位板主均未滿足三-2規定; 三-2雖提及小組規可另定,但實際上小組規定中無明文規定「擔任版主資格」。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m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下列記錄取自#1Ns-eXMB (AboutBoards) 《ID暱稱》whenever7963 (Picket Berserker Type-0)《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6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8 篇 (退:0) 《ID暱稱》Swat5566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49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8 篇 (退:0) 2.新增板主的問題 (1)下列程序在小組規定無明文規定, (2)看板及小組板於任命板主時未進行下列任何程序。 (3)一篇 #1Nj8HxGs (Q_ary) 版主任命公告, 內文提及:「依據PTT站規組長規範的權利及義務...」 未提及依據群組規定或小組規定。 a.小組長「暫時性」管理看板板務時,是否屬於六-1的「已有板主之看板」狀態? 若屬六-1 小組規定無明文規定「推薦之必要流程」,小組板也未見任何推薦程序之進行, 且小組長負責推薦又進行審查,是否有球員兼裁判之嫌,而小組長應迴避審查 改由群組長代為審查? b.小組長「暫時性」管理看板板務時,是否屬於六-2的「未有板主之看板」狀態? 若屬六-2 小組規定無明文規定「連署新增板主」及「看板投票新增板主」 但也未依群組規定六-2進行。 附件: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1LlDa4-c (AboutBoards)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c. 滿足該看板所屬小組另行規定之擔任板主資格。 異動提要: 1.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上站次數門檻。 2.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 3. 若小組長認定具管理看板之專業背景,則無文章發表數門檻。 4. 小組長可於小組規新增其它資格門檻。 3. 連署資格: 於各項連署規定中說明。 原資格統一為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改為依不同連署採用不同連署資格門檻。 六、新增板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現任板主推薦具擔任板主資格之板友擔任板主。 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並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推薦之必要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a. 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個月內, 於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要求複決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若小組組規並無規範,則依下列規則進行複決投票。 (1) 小組長於小組組務板舉辦投票。 (2) 投票選項為 (a) 贊成 (b) 反對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贊成票小於反對票,則不得續任板主。 新增此項複決規定。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連署或看板投票方式產生。 a. 透過連署新增板主,連署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1)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2)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3) 全站文章發表數 5 篇以上或曾於該板發言。 補充說明:「曾於該板發言」包含發表文章、推文、噓文及註解。 此為「最低資格限制」,小組長可自行提高門檻。 連署票數最低限制:贊成票 大於 反對票 下修連署資格與通過門檻,但小組長可於小組組規另行訂定門檻。 b. 透過看板投票新增板主,投票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唯投票之程序需維持得票數高者優先之原則。 新增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規定,其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8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5261123.A.1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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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組長認定具管理看板之專業背景,則無文章發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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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投票新增板主,投票之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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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2:57, , 3F
小組長進行審核。 我於該看板有公告屬於該看板的辦法
10/01 02:57, 3F

10/01 02:57, , 4F
的投票辦法~~你可以去該看板 洽詢~~~原因也很詳細
10/01 02:57, 4F

10/01 02:58, , 5F
我們那個看板也還很缺板主 請問您願意加入嗎?
10/01 02:58, 5F

10/01 03:00, , 6F
最主要的重點是 每個看板的風氣跟取向皆不同~因才施之
10/01 03:00, 6F
※ 編輯: rainform (125.224.81.56), 10/01/2016 03:04:47

10/01 09:12, , 7F
小組長已經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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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1:04, , 8F
群組長,明明主題是:沒有規定新增版主,不是該遵從
10/01 11:04, 8F

10/01 11:04, , 9F
國家研究院群組長群組規定辦理嗎? 小組長沒公布細則
10/01 11:04, 9F

10/01 11:04, , 10F
這樣就可以上任?
10/01 11:04, 10F

10/01 20:51, , 11F
根據群組規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 而本小組訂定流程
10/01 20:51, 11F

10/01 20:52, , 12F
依照各看板性質不同給予不同的徵選辦法
10/01 20:52, 12F

10/01 20:54, , 13F
沒有統一的細則 群組規規定 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
10/01 20:54, 13F

10/01 20:54, , 14F
再者 推薦之『必要』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10/01 20:54, 14F

10/01 20:55, , 15F
但目前本小組本人認為在本組無所謂的『必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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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是因板制法,讓每個板盡量的上軌道~
10/01 20:56, 16F

10/01 20:56, , 17F
如果本小組 在這方面認知上有誤,也煩請群組長糾正
10/01 20:56, 17F

10/01 20:57, , 18F
既然沒有所謂的『必要』流程,自然就不用再小組組規中
10/01 20:57, 18F

10/01 20:58, , 19F
『特別』去制定他,僅須符合所謂的我於個板發布的
10/01 20:58, 19F

10/01 20:58, , 20F
『推薦程序』符合即可,其推薦程序原則,亦不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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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0:59, , 21F
群組規中的最低底限,為其程序標準,謝謝指教~
10/01 20:59, 21F

10/01 21:00, , 22F
更正錯字『個』板其實是要寫『各』板,謝謝
10/01 21:00,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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