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不合理的版規
看板AboutBoards作者TonyDog (湯尼狗 (49er Taiwanese))時間19年前 (2005/02/02 14:30)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3/22 (看更多)
※ 引述《temped (學習不理性發文中)》之銘言:
: 假如我對扁版可以使用"支那"一詞這項版規有意見請問我該前往何處提出申訴?
: 這裡? PTTLAW?
: 這裡就不跟大家爭論是否為歧視性言詞
: 畢竟如同台客一詞 讓大家不舒服的詞句就該停用
: 多謝小組長回答
我來招魂吧。
最近大家很喜歡把以前的小組長的話,不管相不相關,事情是不是有類似性,
都拿來引用,當成所謂重要判例,解決現在的問題。甚至當成類推適用來處罰人的依據。
這樣的作法說實在話,小弟作為一位學習法律超過十年的人,實在很難接受這樣的事情。
所以出來講一些逆著潮流的話,讓各位先進看笑話了。還請諸位海量包含。
不過我也可以如法炮製一番。
招個魂,把以前小組長的話也叫出來給諸位(包括香港農夫)看一看。
體會一下,看看小弟這樣的作法諸位先進認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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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m 7/02 ChaosCreator □ 來函照登
=>>大多數針對版主的質疑其實都是唯心的,要有什麼客觀的標準來論定的話,
那就是版規,提出連署的人忽略一點,版主並沒有亂刪文章,
刪文章的標準,把文章暫放在待刪區,都詳列在版規中,而且照章執行,
所謂的亂刪文章有何依據?刪文章要公告是依據哪一條規定?站規組規還是版規?
還是提出連署的人及人們自己想出來的東西?把要刪的文章放在精華區佔位子,
有半公告的性質,又可以提供想收回自己文章的人收回文章,
我認為是不錯的處理方式,版主又確實依版規執行,那麼問題到底在哪裡?
=>>問題出在連署人對於版務本身認識不清,宗教版本身跟偶像崇拜版差不多,
本來就可以不是中立屬性的看版,扁版親扁,宋版親宋,這是必然的事實,
在一開始我很反對開偶像版,但是既然無法阻止(扁版是組內第一個偶像看版),
就只好接受這樣的現況,其間發生許多衝突,其實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
挺A的嫌B版不夠『中立』,濫開偶像版後各種聲音各據一方,
單純的中立議題討論版也都還存在的狀況下,每個版都『中立』的必要性何在?
本組尚有無神論版,如果今天兩個版吵的都是同一個東西,那幹嘛放兩個版?
基督信仰版改名後走出自己的走向,這才是支持兩個看版分別存在的理由..
這也是偶像類型看版小小的正面效益,引導偶像導向的討論離開單純議題討論看版,
保持單純議題看版的討論純度跟保留偶像崇拜者的去處。以防龍蛇雜處,
討論水準搞偏又下降。
=>>說穿了大多數人只是看版主個人行事風格不爽,這樣動用罷免倒也無可厚非,
因為如果真有嚴重違法失職之處,例如對文章管理不聞不問,精華區不編等等..
小組長可以自己動手拔版主也無所謂,只是我自己還是保持過去當小組長的習慣,
個人風格關我屁事?關鍵是有沒有什麼真的違法之處?有了版規就請大家看看版規..
就基督信仰版的案例來看,我認為照章辦事的版主並沒有過失。
連署人焦點應該放在規定是否合理之上,但也許攻擊上有困難,
只好回到攻擊個人的老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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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的行政管理,讓小弟越來越感覺,似乎有朝著人治、遇山開山、遇河架橋的味道。
對於缺陋的法規,想著的並不是如何使其完備或使其朝著未來永遠解決問題,
而是放著缺陋不全的規則,然後大家拼命招魂,叫過去的東西出來說話。
不管這些東西是不是跟現在要處理的事情有一致性或是有什麼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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