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注意] GOJAM
1.你判決不公,自然有異議
你判決雙重標準、前後不一,自然就會被翻舊案來檢視
這是板務,是你要秉公處理的範圍.
而且異議是案件當事人應有的權益
你怎能說是'困擾'?
要避免困擾,你就公正一點嘛,不要雙重標準嘛.
2.我在使用那些批評用語之前
必定先詳細闡述批評的理由,論述旁徵博引,
內容並舉判例、板規、法規原則、程序正義等層面加以支撐
雖尖銳逆耳,但堪稱理性. 這一點是連你自己都承認的.
3.本人一連串的質疑、論辯與檢舉,亦對貴板板規的改進做出實質貢獻
(如板面置底二個新增公告,關於性板文與被檢舉後修文之規範,皆因本人檢舉、論辯
之後而新增的.)
4.在本申訴案件中,我的用語與批評是否達到你所謂的'攻擊板務'的程度
大家看看我所附的附件原文,自然有公評.
5.不是只有我覺得你偏袒PRC人,其他板友也有這種感覺.
至於別人為啥會這樣評斷你,
也許你該自我反省一下.
你有沒有發現推文挺你判決的,大都是PRC人
再說,ahou是台灣人,wacuum是PRC人.
兩人用同一詞彙卻得到你不同的判罰
我只不過是陳述事實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注意文為兩岸板對個別網友公告的一種形式,通常用來禁止網友在
: : 違規邊緣打轉,繼續違反注意文的話,即表示故意為之,就會給予
: : 處份。
: 該網友在本板持續以「異議」方式,不斷翻查舊判決來批評板務,
: 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已經造成板務工作的困擾。
: 在這個板就有該網友集大成的批評用詞:
: 雙重標準、師心自用、假公濟私、執法歧視、惡意偏袒、嚴重失格.
: (#2305)
: 基本上,該網友幾乎每一篇「異議」都要使用一些上述用詞,對於
: 判決不是提出問題,而是用自己的方式解釋判決,然後開罵。像是
: 這次,就來個某某是中國人某某是台灣人,所以偏袒,沒有一句話
: 在討論判決問題,無視注意文的要求。
: 別人這樣說未必會處份,但領過注意文的該網友,則是受到禁制的
: 身份,就是不能繼續這樣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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