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yushengboy03
作者 yushengboy0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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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F推: 撇開上面的討論,我只想說職權命令並沒有廢除。11/14 14:00
2F推: 有意義啊,不然照原規定,你明年沒假所以連3200都11/13 22:20
3F→: 沒有得刷。改了以後,你明年沒假,但還有3200可刷11/13 22:20
4F→: 。11/13 22:20
1F推: 沒意外的話,中間中斷被請離職後再進來,前面的部11/09 19:34
2F→: 分就不算了,所以應該沒有前後薪資不同的問題11/09 19:34
2F推: 司法官並沒有官等 職等10/27 10:24
17F推: 法官檢察官都適用法官法 而且自101年起就全面沒有10/27 16:06
18F→: 職等 跟 官等了,職等官等是行政官才有的遊戲標準10/27 16:06
1F推: 還行啦,或許從考生的角度觀之,會覺得這號解釋作10/23 17:37
2F→: 用不大,但每一號解釋對每一個釋憲人都相當重要,10/23 17:37
3F→: 如這號解釋保障釋憲人的訴訟權等~~^_^10/23 17:37
5F推: 是說你寫到最後不小心散開的要夾起來,不是只本身10/20 13:03
6F→: 可以自己撕開寫10/20 13:03
15F推: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要為了自己的疏忽,找理由找10/20 09:38
16F→: 到這種程度10/20 09:38
191F推: 推 上10/05 12:04
670F推: 有推有上10/06 07:36
1F推: 肇事是否包括無過失,定義不明,這部分才失效吧?09/29 11:32
27F推: 31 沒有到難以抗拒,因爲後來是因為財物拿回來了才08/09 16:29
28F→: 不追,所以非準強盜罪。08/09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