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orkforce
作者 workforc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6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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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5F推: 請求方在公司,只要備妥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就好了04/18 14:02
13F推: 樓上說的沒錯,可以先按兵不動,既然當初雙方針對獎金04/18 17:06
14F→: 發放沒有約定,勞方自然以實際發放金額為主,資方要變04/18 17:06
15F→: 更當然就要勞工同意,看起來沒有理由返還獎金04/18 17:06
11F推: 依勞基法第15條跟第16條,並無明定未滿三個月的年資是04/18 10:33
12F→: 否要提前告知(就算勞工未依法預告也沒罰則),但要注04/18 10:33
13F→: 意如果有需要交接的工作還是要做好,避免讓雇主有提損04/18 10:33
14F→: 害賠償的機會04/18 10:33
10F→: 當然不能改對方主張,只是有些委員會敷衍的寫雙方各執04/16 22:47
11F→: 一詞,這樣調解紀錄對勞工沒啥幫助,所以最好有註記到04/16 22:48
12F→: 一些資方違法的主張或說詞(很多資方都不知道自己違法04/16 22:49
339F→: 推推04/18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