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HOMAU
作者 WHOMA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7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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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F推: 簽名!讚啦03/31 18:26
7F推: 真的很好看,我很少能看到這麼完整的表演,期待未來可以10/08 10:45
8F→: 加場,一定把朋友帶進劇場去看10/08 10:45
3F推: 舊系統我是用台灣門號註冊到的,新系統用台灣門號沒辦法07/14 17:09
4F→: ,折衷的辦法就是看USPTO或EPO的global dossier,但就沒07/14 17:09
5F→: 辦法看到很完整,或是帶台胞證去中華電信辦個環球通(開通07/14 17:09
6F→: 費350、每個月200月租費),就可以拿到中國門號來註冊新系07/14 17:09
7F→: 統,當然如果你有認識的人願意把中國門號給你註冊新系統07/14 17:09
8F→: ,也可行,不過你註冊新系統就得用他的名字和證件號碼,07/14 17:09
9F→: 他必須要一併給你,因為新系統註冊會比對門號主人跟註冊07/14 17:09
10F→: 帳號的人是不是一致07/14 17:09
1F推: 專利是屬地主義,不管A廠商在美國有沒有專利,只要B廠商05/31 18:20
2F→: 在美國有專利,C廠商賣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到美國去都是有侵05/31 18:20
3F→: 權風險,當然實際有沒有侵權還是要比對A的產品是否落入B05/31 18:20
4F→: 的美國專利claim.05/31 18:20
5F→: 至於標題的先使用跟你描述的情形是兩回事。05/31 18:20
20F推: A廠商的產品有沒有專利,跟A廠商的產品會不會落入B廠商的06/01 11:29
21F→: 專利保護範圍是兩回事,不是有申請在先的專利就不會侵權06/01 11:29
22F→: 。06/01 11:29
23F→: 先用權也不是用在先申請的專利就可以主張的事,06/01 11:29
24F→: 請看35 U.S.C. 273的規定06/01 11:29
173F推: 留名~最後的小可愛飛撲太神啦~05/19 22:16
43F推: 文杰弱肩真的悲劇,林岱安跑還一個彈跳進手套都抓不到,04/04 18:33
44F→: 唉04/04 18:33
712F推: 誰可以收走古巴大叔的汽笛03/12 14:42
98F推: 兄弟加油!凱文加油!11/08 12:57
104F推: 兄弟加油!凱文加油!11/08 13:07
32F推: 專利師來分享一下,我們公會也沒有專門的國會遊說部門,07/27 09:57
33F→: 面對各式各樣相關的修法也都是靠理監事和熱血專利師組成07/27 09:57
34F→: 的小組討論、以及個別熱血的專利師投稿來努力,以上也都07/27 09:57
35F→: 是靠熱血和對自身執業範圍的危機感來驅動,都是無償的。07/27 09:57
1F推: 可以,因為專利代理是認人不是認所,所以縱使委任同一個05/17 08:47
2F→: 事務所的兩個專利師,那也是委任了兩個人而不是一個05/17 08:47
3F→: 但實務上極少這樣操作,因為對申請人來說把一個案子交給05/17 08:47
4F→: 三個不同事務所來處理,挺麻煩的05/17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