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aiting5566
作者 waiting5566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3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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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而且這件只是駁回再審而已,當初判106.64.18.198 12/16 15:47
8F→: 決定讞的不是她好嗎106.64.18.198 12/16 15:47
73F推: 致堵塞三個字還是一堆飆仔看不懂 ,時速120不能會堵12/07 17:03
74F→: 塞道路啦12/07 17:03
75F→: 不可能12/07 17:03
76F→: 飆仔整天拿這條出來講,叫他們拿一個開110以上被認12/07 17:05
77F→: 定堵塞道路罰鍰的例子,永遠拿不出來12/07 17:05
60F推: 飆仔眼中,他們超速違規是他們的事,沒人能管,合法12/06 08:49
61F→: 最高速占內線,他們能叫你讓,不讓就是沒道德。12/06 08:49
34F推: 講到開罰單飆仔就縮啦,就說了,找個國道警察的臨檢12/05 11:07
35F→: 點,內線開錶速120,飆仔後面用130逼近,看是誰被開12/05 11:07
36F→: 單。12/05 11:07
14F推: 其實很簡單啦,找一個國道警察的臨檢點,龜仔內線錶12/05 09:54
15F→: 速120巡航,後車開130逼近,看是誰被開單啊啊。12/05 09:54
16F→: ptt0615是說不能開acc嗎,因為開acc會不住意路況,12/05 09:56
17F→: 這應該跟哪個車道無關吧,受教了12/05 09:56
20F推: 台灣要不要禁止高速公路開acc啊 太危險了12/05 09:58
29F→: 不好意思喔,現在機關解釋就是可以巡航喔,法律只有12/05 10:06
30F→: 說不能超速。12/05 10:06
35F推: 沒這麼多奇怪的講法啦 重點就是你不能開內線比前車12/05 08:43
36F→: 快就叫前車讓啦 前車有開到110或以上就是合法 後車12/05 08:43
37F→: 就是是沒資格叫他讓你 很難理解嗎12/05 08:43
71F推: 奇怪人家不讓就不爽的人才奇怪吧,我就合法,更沒義12/05 09:19
72F→: 務要讓你,我繼續好好開車就是怕傷自尊喔,你要不要12/05 09:19
73F→: 聽聽看你在說啥12/05 09:19
108F→: 現在變成情份理論喔,要合法的人讓你叫做情分,拜託12/05 09:27
109F→: ,換車道會耗油可能還會變慢,你叫人家犧牲權益讓你12/05 09:27
110F→: ,不讓叫沒情分,那為啥不是你開慢點啊,你有這麼偉12/05 09:27
111F→: 大嗎,12/05 09:27
113F→: 不用判斷後車開多快啦,我確定我有開110以上就是能12/05 09:28
114F→: 開內線,道理就是這麼簡單12/05 09:28
118F→: 我有開110以上就沒有阻塞的問題啊,這個機關都解釋12/05 09:29
119F→: 幾次了。12/05 09:29
129F推: 老實講我真的不懂你們錶速不準這說法的邏輯,定12012/05 09:37
130F→: 開,哪台車實際會不到110。12/05 09:37
133F推: 為啥不能比啊,高速公路超速的罰鍰比闖紅燈多欸,代12/05 09:46
134F→: 表立法者認為高速公路超速比闖紅燈嚴重啊12/05 09:46
155F推: 禮讓行人是有法律依據的,行人合法走在斑馬線上,本12/05 10:03
156F→: 來就該禮讓,但沒有任何法律說合法開車的人要讓後面12/05 10:03
157F→: 的飆仔好嗎12/05 10:03
160F→: 沒錯啊 ,照飆仔邏輯,我開200就可以爽開內線,遇到12/05 10:05
162F→: 任何比我慢的車通通違法,因為阻塞車流。12/05 10:05
89F→: 車子開到錶速120基本上就是有達到110以上啦,我就是12/05 09:21
90F→: 可以合法開內線,整天說前車不確定有無開到最高速就12/05 09:21
91F→: 叫人讓啥邏輯12/05 09:21
112F→: 靠外比較慢啊,我最高速內線巡航最快,又合法,又省12/05 09:39
113F→: 油,也沒妨礙任何人的合法權益,為啥不行12/05 09:39
117F→: 只有你們想超速超車的人的時間比較重要嗎?12/05 09:40
119F→: 內線120就是沒阻塞啦,照他們的邏輯開290的遇到後面12/05 09:43
120F→: 開300的就是阻塞道路,也只有他們會這樣解釋,根本12/05 09:43
121F→: 拿不出實務上有人開最高速被開單的案例,況且如果是12/05 09:43
122F→: 這樣解釋,一堆人都違規,早就一堆開最高速被開單的12/05 09:43
123F→: 案例在新聞上流傳了12/05 09:43
9F推: 奇怪了,內線最高速限合法開車,沒影響到任何合法的12/04 21:42
10F→: 人的權益,違規超速仔在吵啥。我為啥要讓違規仔超速12/04 21:42
11F→: 。12/04 21:42
23F推: 以下是國道公路警察局公開對法規的解釋:「內側車道12/04 17:20
24F→: 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12/04 17:20
25F→: 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12/04 17:20
26F→: 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12/04 17:20
27F→: 惡意逼車行為。」12/04 17:20
29F→: 不知道違規超速仔對〈小行車以最高速線行駛於內側車12/04 17:21
30F→: 道,即合乎規定>,這幾個字是否看的懂?12/04 17:21
32F推: 話說這篇原po引得問答,都是認可得用最高速限行駛內12/04 17:24
33F→: 線啊。12/04 17:24
38F推: 這篇問答裡也說了: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必須保持12/04 17:26
39F→: 最高速限行駛。不知道違規仔看不看得懂?12/04 17:26
45F→: 法條的解釋就是可以用最高速行駛啊,你到底想說啥,12/04 17:27
46F→: 擋到後面超速仔不叫阻塞車流啊,很難懂?12/04 17:27
55F→: 主管機關對阻塞的解釋就不是這樣啊,擋到超速仔就不12/04 17:29
56F→: 是阻塞,到底要說幾次12/04 17:29
61F→: 如果擋住超速仔是阻塞車流,早就一堆人被開罰單了,12/04 17:31
62F→: 為啥從來沒聽過有人內線開最高速被罰,因為開到最高12/04 17:31
63F→: 速就合法啊。12/04 17:31
69F推: 什麼叫進步啊 原來守法叫退步 違規超速叫進步 受教12/04 17:34
70F→: 了12/04 17:34
73F→: 這篇引得問答,明明是證明,:現行主管機關的解釋,12/04 17:36
74F→: 用最高速線行駛內車道一切合法,我不懂超速仔如何解12/04 17:36
75F→: 讀成禁止。12/04 17:36
83F→: 啊有10公里的取締空間啊,飆仔能有10公里空間,龜仔12/04 17:38
84F→: 就不能有10公里空間嗎,大家公平好嗎12/04 17:38
88F→: 法規落後就去修法啊,台灣是法治國家,處處為不守法12/04 17:39
89F→: 找理由才是落後國家的象徵12/04 17:39
199F→: 主管機關的解釋就很清楚啦,只要開到最高限速就是不12/04 20:10
200F→: 堵塞車流,就是合法,那條法律就是這樣解釋,是違規12/04 20:10
201F→: 仔照自己的理解解釋法律吧。12/04 20:10
203F→: 這篇引的第一個的問答就講了,若要持續行駛內側車道12/04 20:13
204F→: ,必12/04 20:13
205F→: 須保持最高速限行駛。這不就是機關肯定可以用最高速12/04 20:13
206F→: 線行駛內線嗎。寫得這麼清楚了還是一堆人看不懂欸12/04 20:13
219F推: 你要別人讓道讓你違規就是造成他人困擾啊,外車道一12/04 21:17
220F→: 堆慢車我不能110巡航,為啥我要去外線啊?按照速限12/04 21:17
221F→: 行駛,很安全,也不會造成任何人困擾,為什麼不做?12/04 21:17
8F推: 阿不然咧,就很多違規仔自己做出奇怪的解釋啊,不拿12/04 20:07
9F→: 主管機關的解釋出來要怎麼說。12/04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