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FTOLED
作者 TFTOLE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4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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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F推: 請C大推薦一坪5萬,台北精華區10分鐘的好宅04/02 20:40
5F推: 實務執行上應該有很高的風險,如被房客揍/殺03/31 23:48
7F→: 或者給你3個月押租金,但在房裡到處破壞,連本帶利討回來03/31 23:49
56F推: 不要被長官的白目影響你婚假的好心情,祝做人成功~03/31 23:36
8F推: 我認同提高房地持有成本的部分。但降營所稅的話應在三思03/30 23:38
9F→: 除了財政部賦稅署先叫你做稅式支出評估你做不出來外03/30 23:39
10F→: 原本的17%與鄰近國家已相當接近,再降是否有效,值得探討03/30 23:40
11F→: 冒然實施就會像遺贈所調降一樣,沒什麼效果又有稅損03/30 23:40
14F推: 還是用所得的三成買房就好,不然過的像難民03/30 23:24
15F→: 買不起就租房子,就這麼簡單~03/30 23:25
1F→: 雞、飼料、蛋?想法新創,可惜觀念錯誤03/29 23:25
5F→: 利息的概念是使用物品(錢或雞)的成本03/29 23:54
6F→: 如果硬要講,比較像是你把雞借給別人,別人要付你多少蛋03/29 23:55
7F→: 或是你向別人借雞,別人要跟你收多少蛋03/29 23:55
8F→: 也就是說,利息vs本金=每月付多少蛋vs雞,不等於飼料vs雞03/29 23:58
23F→: 使用房屋的成本,與為了改良房屋所花的成本是兩回事03/30 23:27
24F→: 你把房子裝修的成本(飼料),當成使用的成本(利息或房租)03/30 23:29
6F推: 1100收03/29 22:00
11F→: 最近大環境市況轉好,條件差的物件,若屋主還是堅守價位03/29 23:27
12F→: 還不如花時間在其他物件的開發、銷售上03/29 23:27
35F推: 這篇正解,但雖不拿女方錢,也要讓女方家人有臺階下03/28 23:15
11F推: 專業,已分清侵占與竊佔之不同,但看兩者刑度很接近03/27 08:57
12F→: 區分二者之實益為何?均非公訴罪嗎,謝謝~03/27 08:58
16F推: 感謝分享03/27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