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equila997
作者 tequila99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9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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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F→: 其實吧,就一些認為乾政府屁事的言論,不正好做實03/06 17:20
288F→: 標題了嘛03/06 17:20
305F→: 真沒必要為了反中,硬說台胞證沒用。 一般人就實用03/06 17:50
306F→: 為主。 開羅繞北美再回台灣不是不行, 就比較貴阿03/06 17:51
310F→: 你假如另一種情境 是要比較什麼@@?03/06 17:54
311F→: 這跟 你去中國玩你不帶台胞證嗎不是一樣, 意義何在03/06 17:55
315F→: 確實不是"每條"阿, 甚至緊急情況機率也不高03/06 17:57
318F→: 備案或保險的本質不就是這樣?03/06 17:58
322F→: 他有台胞證只是順手攜帶, 若不是順手攜帶我是不覺03/06 18:03
323F→: 得會特意去辦做備案, 就像去搞你所謂周邊國家簽證03/06 18:04
331F→: 文內本來就沒說要特地去辦阿, 不是為了硬黑扯出03/06 18:07
332F→: 要特別去辦一堆有的沒的來比較03/06 18:08
125F→: 單講疫情的部分,反而覺得還好。 後期的認知如果不03/06 13:20
126F→: 是重症,不就比較嚴重的感冒。 我自己染疫在房間也03/06 13:21
127F→: 是休息、看劇、打電動阿03/06 13:21
128F→: 隔離假沒了之後,染疫上班也不怎麼樣03/06 13:22
129F→: 雖說都出去買吃的了還不順便幫買一份蠻奇怪03/06 13:24
130F→: 但外送這麼方便,等病人想吃再幫叫外賣就好了03/06 13:25
131F→: 從隔離角度看,有分層的房子,分層活動反而標準03/06 13:39
74F→: 樓上說法就跟闖紅燈被抓,怪警察為什麼不抓前面那一03/05 10:13
75F→: 個, 好像03/05 10:13
87F→: 你都覺得前一個犯法沒被抓不是後一個犯法的理由了03/05 11:16
88F→: 結果你酸人家只噴後一個,沒噴前一個03/05 11:16
89F→: 呵呵03/05 11:17
91F→: 就說這種模式就跟自己闖紅燈被抓,結果噴警察前面03/05 11:19
94F→: 那麼多個沒抓87分像03/05 11:19
99F→: 兩者都是犯法的,難道你的法律不是這樣?03/05 11:23
101F→: 我有說他不處理? 幹嘛自開話題, 跳針還扯東扯西?03/05 11:24
107F→: 都是犯法的, 你噴人家只抓你不抓別人,雙標03/05 11:26
108F→: 87分像阿03/05 11:26
110F推: 講白一點,因為你認為警察沒有特定色彩,也沒打算用03/05 11:28
112F→: "抹"的 來解釋為什麼抓後不抓前03/05 11:29
114F→: 但對於現在批評殺平民這件事, 你的方式就抹下去啊03/05 11:30
115F→: 呵呵, 批評一件犯法的事, 抹人家是獨裁就對了03/05 11:30
118F→: 何況,是否犯法 跟其他評論者的傾向有關嗎?03/05 11:31
124F→: 所以你在軍武板你是想討論事件本身,還是研究個人的03/05 11:33
128F→: 色彩傾向阿?03/05 11:34
132F→: 那你幹嘛不去八卦板?03/05 11:36
136F→: 去噴阿, 你不就想做這種事03/05 11:36
138F→: 笑死,在講誤擊事件, 你說板友獨裁粉 乾軍武屁事03/05 11:38
140F→: 你覺得談跟軍武無關的東西可以, 那就可以阿03/05 11:39
141F→: 我只是說 這乾軍武屁事, 其餘的你自己品03/05 11:39
143F→: 殺平民這件事的談論基礎本來就是 是否違法03/05 11:40
144F→: 如果合法合理, 有啥好講?03/05 11:40
146F→: 別亂塞話喔, 不過在某些情況下他確實會有例外03/05 11:42
148F→: 這就是這種話題值得談論的地方,所以你會看到有板友03/05 11:43
149F→: 強調只有一牆之隔, 想暗示的是什麼也很明確03/05 11:43
152F→: 屠殺是你講的, 我以為我們在講誤擊, 至少我覺得03/05 11:44
154F→: 你會認為美軍是誤擊03/05 11:45
157F→: 你如果說惡意屠殺就沒有阿, 但有需要深聊這個題外03/05 11:45
160F→: 話嗎?03/05 11:45
161F→: 誤擊殺平民 不也是殺了平民嗎?03/05 11:46
163F→: 你到底想盧啥?03/05 11:46
168F→: 喔喔, 原來你是在美軍誤擊這一串下, 想做的是扯開03/05 11:47
169F→: 話題去談論伊朗殺平民阿?! 你怎不另開一篇03/05 11:47
173F→: 別塞話, 老招了不膩嗎? 我說殺平民,那可跟"屠殺"03/05 11:49
175F→: 不一樣03/05 11:49
181F→: 是阿, 殺平民在某些情況下確實有另外阿03/05 11:51
182F→: 難道不是嗎?03/05 11:51
184F→: 不就講了 所以有人會去說一牆之隔阿03/05 11:51
187F→: 這就舉例阿, 你看那些說 惡意藏在平民間的行為03/05 11:52
188F→: 笑死, 阿怎不說妳自己在跳針03/05 11:52
189F→: 這串就在講美軍誤擊事件, 就你自己扯屠殺,然後問03/05 11:53
190F→: 你所謂的"屠殺" 哪裡合法03/05 11:53
196F→: 你如果想細部理解的話, 我建議你自己GOOGLE拉03/05 11:56
198F→: 舉例來談論與主題相關的事,那只是一種討論方式03/05 11:57
199F→: 與另開話題不一樣唷03/05 11:58
204F→: 妳想談論的話, 這很明顯是不同情境, 妳想討論啥?03/05 11:59
206F→: 戰爭中殺及平民,本來就不是都違法的。 我不相信03/05 12:00
207F→: 你這個自稱懂軍武的會不理解03/05 12:00
208F→: 我只覺得你在硬盧而已03/05 12:01
212F→: 笑死欸, 我都說 "不是都違法"了, 然後你問我通靈03/05 12:02
213F→: ? 莫名其妙麻03/05 12:02
215F→: A你ID 就一堆硬盧的阿03/05 12:03
63F→: 條例過了,後面預算也是要省阿。 所以現在是法律案03/04 15:55
65F→: 沒錯吧。 至於反正後面會再審的論調, 就好像是說03/04 15:56
67F→: 反正後面會再審,所以前面怎樣都無所謂??03/04 15:56
69F→: 因為1.25兆 又不全是對美軍購。03/04 15:59
96F→: 他說的是條例進場的時機與額度, 看起來是等到了發03/04 16:38
97F→: 價書出來了, 而不是前面LOR for P&A就弄阿03/04 16:39
107F→: 不符合,就趕快出更多發價書跑案子不是嗎? 字面意思03/04 16:45
108F→: 也是你出來就同意另案處理阿03/04 16:45
109F→: 看起來等發價書出來馬上跑也不會來不及03/04 16:45
34F→: 你上面質疑的其實是 老師說是小孩弄壞114.24.137.251 03/04 11:34
36F→: 的這件事。 但這只是假設性問題114.24.137.251 03/04 11:34
38F→: 我的意思是, 當我說出東西是某個人用114.24.137.251 03/04 11:41
41F→: 壞時, 代表的就是某人的問題造成的損114.24.137.251 03/04 11:42
43F→: 壞。 如果是自然損壞那是自然損壞,我114.24.137.251 03/04 11:42
44F→: 就不會說是誰用壞的114.24.137.251 03/04 11:42
45F→: 小孩表示沒用力則是在反駁,小孩認為114.24.137.251 03/04 11:43
48F→: 不是他用壞的。114.24.137.251 03/04 11:44
55F→: 所以我說,你質疑的是老師的判斷,而114.24.137.251 03/04 11:45
56F→: 相信小孩的說法,但這只是一種假設114.24.137.251 03/04 11:45
68F→: 另一種假設就是 小孩就屁孩阿, 弄壞114.24.137.251 03/04 12:01
69F→: 公物還推託不承認114.24.137.251 03/04 12:01
70F→: 不讓他賠,難不成大家幫他擦屁股?114.24.137.251 03/04 12:02
67F→: 本來用謝克爾、美金 這兩種貨幣也沒有不穩定02/24 11:35
78F→: 糧票一般是短期的, 但穩定幣不知道。02/24 11:49
80F→: 如果變成常態, 表示迦薩地區的貨幣主導未來都會被02/24 11:49
81F→: 把持。 這個情況下,若把迦薩視為獨立地方來看02/24 11:50
82F→: 可能還沒有比用美金好02/24 11:50
83F→: 但可惜迦薩不是, 幫助重建美其名是投資02/24 11:51
88F→: 如果穩定幣可以自由兌換美元 (真與美金掛勾或支持)02/24 11:56
89F→: 那要如何限制只能用穩定幣?02/24 11:57
92F→: 那如果不能自由兌換美元, 又如何與美金掛勾或支持02/24 11:58
98F→: "當地" 一個局限於某地區使用, 而無法自由流通的貨02/24 12:28
99F→: 幣, 其他國家的人會認同其價值等於美元嗎02/24 12:29
100F→: 從控制和低成本發行的角度來看,穩定幣很棒02/24 12:29
101F→: 但從經濟角度看, 就有貨幣殖民的問題了02/24 12:31
24F→: 但,烏現在有跟台灣比中國好嗎?02/24 09:37
30F→: 講得都好懸呼, "和平方案"這種層級,台灣連提議的02/24 11:12
31F→: 本錢都沒有, 不是沒吃閉門羹, 而是連嘗試都不會02/24 11:12
32F→: 做吧 ?02/24 11:13
33F→: 是說,不開口就不會吃閉門羹, 也說得過去拉02/24 11:13
793F推: 笑死,看到說違法還有瞎講預算案的就不吭聲02/12 10:57
794F→: 立院立法也不是編預算, 條例過了還是要由行政來02/12 10:59
795F→: 編預算的。 他是讓行政有編預算的法源,實際上要怎02/12 11:00
796F→: 麼編、要不要編、會不會編還是行政好嗎02/12 11:01
798F→: 何況 "開創" 立院提案先例的 也是民進黨立委02/12 11:09
799F→: 老農津貼02/12 11:09
801F→: 如果政院今天軍購是走83條,直接列特別預算,那其實02/12 11:21
802F→: 不是一定再搞國防特別預算條例(法案)。02/12 11:22
803F→: 但會直接受限於預算法框架, 也有許多限制沒那麼方02/12 11:23
805F→: 便。 所以才會要去弄法律案02/12 11:23
806F→: 你自己提出來的論點, 不能接受反駁嗎?02/12 11:23
810F→: 邏輯很怪, 你講A 我答A, 你回B就已經有爭議了02/12 11:24
811F→: 那你自己講A幹嘛?02/12 11:24
812F→: 今天政院也是國防"特別"預算條例阿。 那他幹嘛不02/12 11:25
815F→: 直接83條走預算案? 就是有限制麻。02/12 11:25
817F→: 你還是不懂, 83條 法律上就可以直接提預算案了02/12 11:27
818F→: 只是這樣的話, 他會有諸多限制 譬如舉債上限02/12 11:27
819F→: 為了打破限制,才需要基於此另提法律案02/12 11:28
820F→: 所以這就是法律案, 根本不是預算案02/12 11:28
821F→: 如果是預算案, 搞不出1.25兆02/12 11:28
827F→: 你這兩張照片沒有改變什麼啊, 照片是正確的。我也02/12 12:10
828F→: 是依據這樣的內容。 譬如說921 採83-3。 核四補償02/12 12:11
829F→: 採83-4。 兩者都是以83條就直接編列預算, 而無條例02/12 12:12
830F→: 那是妥妥的"預算"。02/12 12:12
831F→: 所以我說 如果直接以83-1列預算, 那是預算案02/12 12:13
832F→: 但是不管是財政紀律法、公債法, 都有對83條的限制02/12 12:14
833F→: 例如 舉債上限。 因此1.25兆如此金額情況下, 必須02/12 12:14
834F→: 先行法律案。02/12 12:14
835F→: 要先有法律案,才會有完整的法源來做預算案02/12 12:15
836F→: 你的第二張照片裡面也寫了, 為了1.25兆的預算,他02/12 12:16
837F→: 要做特別採購條例的草案02/12 12:17
838F→: 實際是 他就沒法單以83-1 就去列1.25兆送審, 政院02/12 12:18
839F→: 也不是這樣做的。02/12 12:19
845F→: 所以如果你認為這是單純以83-1就能做預算案,那對02/12 12:20
846F→: 你來說根本不用條例了, 直接編預算送審就好了02/12 12:20
849F→: 他實際迴避限制了嗎? 還是不夠聰明, 才需要去做02/12 12:21
850F→: 條例然後被卡?02/12 12:21
853F→: 不一定阿, 921和核四當時就沒有02/12 12:22
854F→: 是你塞話給我欸, 我也是說他依據83條, 但僅83條02/12 12:23
857F→: 還是有太多限制,所以他必須要訂條例阿02/12 12:23
859F→: 還是說 你是主張 在有母法的情況下, 法律案不是法02/12 12:25
860F→: 律案, 而該視作預算案??02/12 12:26
863F→: 921是先行預算就做第一階段,後補條例的,02/12 12:27
864F→: 第一階段因為緊急加上不含重建那些重大經費,這樣02/12 12:28
867F→: 操作是合理的。02/12 12:29
870F→: 他有用預備金,但預備金不夠所以有列特別預算02/12 12:33
871F→: 針對你的問題, 那他是不是有用83條?02/12 12:34
415F推: 立院有權力提出會導致增加歲出的法案02/11 09:59
417F→: 例如預算法91條就寫 :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02/11 10:00
418F→: 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指名資金02/11 10:01
419F→: 來源02/11 10:01
420F→: 憲法70條 是立院不得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做增加支出02/11 10:07
421F→: 之提議。02/11 10:07
422F→: 但軍購現在還是法律案(會導致政府支出的法律案)02/11 10:09
423F→: 通過了,後續才會是政院依法來的預算案02/11 10:09
429F→: 徵詢不等於須經同意。 至於資金來源 既然政院能提出02/11 10:17
430F→: 1.25兆, 總不是說反而4000或8000億會沒錢吧02/11 10:17
431F→: 更何況都酸人家是"照抄"了02/11 10:18
434F→: 都說照抄了, 這比徵詢還更進階了吧02/11 10:18
438F→: 我都抄妳的東西了, 然後你說我沒問你意見?02/11 10:19
439F→: 我難道抄的不是你的意見嗎?02/11 10:19
441F→: 徵詢不是須經同意阿。 又不是問過你然後要取得你同02/11 10:20
443F→: 意02/11 10:20
444F→: 何況 這檯面上吵成這樣, 政院也有提出回應02/11 10:21
447F→: 就不需要經過同意阿02/11 10:23
449F→: 這叫法條這樣寫02/11 10:23
451F→: 通過了, 還是可以提覆議,不列預算 很多手段制衡02/11 10:24
452F→: 當然, 覆議或是不副署 會不會給人觀感差02/11 10:24
454F→: 也是見仁見智02/11 10:24
457F→: 你要不要自己查一下 徵詢 的定義?02/11 10:25
459F→: 又不是核准、會同02/11 10:25
460F→: 核准、會同 才是須經同意好嘛02/11 10:26
462F→: 你要開始跳針了嘛02/11 10:26
474F→: 是你在鬧版吧? 我看到上面有人說這是預算案02/11 10:32
475F→: 不過提出法源來說明這個部份而已02/11 10:32
477F→: 至於你想討論不審政院板, 我也可以跟你聊這個話題02/11 10:33
478F→: 有些人就搞不懂 現在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阿02/11 10:34
483F推: 你的意思是 可以瞎說這是預算案, 不能實說這是法律02/11 10:36
484F→: 案? 奇怪欸, 預算案議題也不是我先講的吧?!02/11 10:36
492F→: 那你怎不去噴 那些說是預算案的? 跟他們說這裡不是02/11 10:38
493F→: 法律板?02/11 10:38
495F→: 我回話而已, 我洗板了嗎? 後面不是你問一堆嗎?02/11 10:40
497F→: 喔 說立院不能提預算案的 就不是法律洗板02/11 10:41
498F→: 講事實的反而洗板?02/11 10:41
501F→: 那你回我洗板幹嘛? 你去開串講啊02/11 10:42
503F→: 這串主題不是講法律, 但好幾個在講法律阿 (立院不02/11 10:42
504F→: 能提法律阿)。 那位啥我又一定要開串講?02/11 10:43
506F→: 喔 講立院不能提預算案 就不是離題, 我講事實就離02/11 10:44
507F→: 題。 槓精麻02/11 10:44
510F→: 你回質疑 徵詢什麼的不也聊法律? 宣稱人家違法不02/11 10:48
511F→: 審法案不也講法律? 那你怎不去別板講?02/11 10:48
513F→: 不過就掰不下去放大絕, 而已啊02/11 10:49
516F→: 所以我建議你要繼續問或是討論審不審查 你可以開串02/11 10:56
517F→: 阿, 但如果你在這邊問的,我在這邊答你 沒問題吧02/11 10:56
518F→: 我講我想講的後, 不是你自己跑來質問我的嗎?02/11 10:56
86F→: 看到美國不滿及施壓, 軍購市場還是賣方市場嗎?02/06 09:00
87F→: 怎麼很像各種運作要你掏腰包的感覺02/06 09:01
88F→: 只是 還限制你不能買最好的02/06 09:01
132F→: 某些人大概扯太多,都忘了賣方市場是自己先提出來的02/06 10:47
136F→: 現實就是賣方施壓你買阿, 你要解讀這是賣方市場02/06 10:56
137F→: 隨便你瞜02/06 10:56
145F→: 我以為現在主導權被卡在國會, 賣方施壓還沒搞定02/06 11:01
147F→: 不同東西? 我講得不是事實嗎02/06 11:02
152F→: 沒那麼懸拉, A很想賣,施壓也要賣。 B慢慢磨02/06 11:05
153F→: 就這樣而已02/06 11:05
157F→: 別的東西??? 你買方台灣政府 當然包含國會阿02/06 11:07
158F→: 賣方 美國, 說的也是美國施壓02/06 11:07
159F→: 扯了什麼別的?02/06 11:07
166F→: 我才笑噴, 你在玩文字遊戲嗎? 台灣是行政權獨掌02/06 11:10
168F→: 的獨裁國家嗎?02/06 11:10
169F→: 不是的話, 你憑什麼把買方只侷限在行政權02/06 11:11
173F→: 開始扯別的拉?02/06 11:12
175F→: 我就用很簡單的邏輯告訴你, 武器是台灣人買的,民02/06 11:12
178F→: 脂民膏。 不是行政權或少數幾個人買的02/06 11:13
190F→: 就算是獨占商品, 你不買 就不會是賣方市場好嘛02/06 11:21
192F→: 就算大家都不賣給你, 你不買 就也不會賣方市場02/06 11:21
200F→: 感覺是你搞不懂市場邏輯欸。 捧著錢買不到說是賣方02/06 11:25
201F→: 市場沒問題。 人家施壓你買, 還要說是賣方市場?02/06 11:25
204F→: 這哪有啥不相干的東西?02/06 11:26
205F→: 市場不是你自己扯進來的嗎?02/06 11:26
206F→: 如果妳覺得這是不相干的, 那你扯這個幹嘛?02/06 11:26
211F→: 你所謂的我國政府 是單指 行政權 ?02/06 11:27
214F推: 你要不要先回答?02/06 11:29
215F→: 別跳啊02/06 11:29
218F→: 笑死欸 外交或政策 本來就會影響市場關係02/06 11:30
220F→: 啥時變兩回事了?02/06 11:30
223F→: 我會說 你這說法很獨裁。 因為軍購案顯然不是單純02/06 11:31
224F→: 行政權的事。 現實上也不是。 如果是的話,早沒有卡02/06 11:31
225F→: 的問題了02/06 11:31
229F→: 就你很需要 畫限出一個小圈圈 才能套你的邏輯。02/06 11:32
230F→: 就像政策分明會影響市場, 但你現在就必須說那是02/06 11:32
232F→: 兩回事, 不能併談02/06 11:33
235F→: 不能阿。 但軍購只需要行政權簽約就可以嗎?02/06 11:33
240F→: 顯然不行麻, 所以軍購從來就不單是行政權的事啊02/06 11:34
241F→: 你只是再次展現, 必須要劃限出一個小圈圈02/06 11:34
243F→: 你沒經過國會通過, 你能去簽??02/06 11:35
244F→: 你有錢付?02/06 11:35
245F→: 裝傻嗎?02/06 11:35
249F→: 你是真不懂? 採購和廠商簽約, 但是採購要經過老闆02/06 11:36
250F→: 拍板, 你會說該採購單純是 採購和廠商的事?02/06 11:36
253F→: 你要反駁 而不是 潑黑阿02/06 11:37
260F→: 你自己也知道整個軍購流程 不是只有我國行政權與外02/06 11:39
261F→: 國這麼單純02/06 11:39
264F→: 哪裡不相干? 不相干會被卡?02/06 11:40
267F→: 就說 你就是必須分段看, 只能畫限小圈圈阿02/06 11:41
268F→: 還是斷章取義 比較好理解?02/06 11:41
270F→: 政策、外交 都能說得與市場 不相干了02/06 11:42
274F→: 斷章取義阿, 你把我國軍購流程, 限縮成只在行政02/06 11:44
275F→: 權與國外談判之間02/06 11:44
281F→: 阿問題是在台灣是行政權就獨立決策的國家嗎? 。02/06 11:46
283F→: 不是的話, 你到底在限縮範圍做啥?02/06 11:47
288F→: 你這個要修正拉 : 行政很想買,但是國會意見不一。02/06 11:54
289F→: 在台灣國會不是類比成平台, 他們都是五權之一02/06 11:55
295F推: po大 你知道賣家不滿且施壓你買, 最高竿的作法本來02/06 12:02
296F→: 就是拿捏對方的態度,去贏取更好的談判條件02/06 12:02
300F→: 抱歉喔, 在台灣就是要法案通過、公告、執行,最終02/06 12:03
302F→: 實現出來的才代表"台灣"這個買家的實際作為02/06 12:04
303F→: 你是邏輯站不住腳, 所以必須要先把國會切割出去。02/06 12:05
305F→: 變成好像行政權就能獨立執行,就能獨立代表台灣一樣02/06 12:05
306F→: 亂扯? 我哪邊說的不是事實?02/06 12:05
309F→: 是阿, 賣方不賣你他也能賣別人, 但他"現在"是不是02/06 12:06
310F→: 施壓你 也想要你買?02/06 12:06
315F→: 我這麼問你吧, 行政權可以獨自談判簽約付款嗎?02/06 12:08
317F→: 你都不去超商購物了, 該超商對你來說有賣方優勢嗎?02/06 12:08
318F→: 他生意好不好, 對妳也沒差啊02/06 12:09
322F→: 我本來就是考量整個流程, 不像你斷章取義 或是 限02/06 12:10
323F→: 縮流程範圍 在討論阿02/06 12:10
326F→: PO大, 所以嘞? 這影響你跟該超商的關係嗎?02/06 12:11
327F→: 你就不進該超商了02/06 12:11
334F→: 是你陷在沒有其他店家肯賣的小框框裡。 現在就是把02/06 12:17
335F→: 賣方優勢集於一身, 獨佔商品 只有該超商能賣、肯賣02/06 12:18
336F→: 但你就沒意願去超商購物了。 該超商再強勢又如何?02/06 12:19
340F→: 大哥, 不去超商購物 是你的舉例的前提02/06 12:20
341F→: 那你現在要回頭討論 為什麼不去超商購物02/06 12:20
343F→: 那是另一個議題阿02/06 12:20
345F→: andy大, 你可以問問PO大 為啥用超商舉例阿? 這看得02/06 12:21
347F→: 懂就好, 真要咬文嚼字嗎?02/06 12:21
348F→: 還是你們統一一下, 不要別人舉得例 又拿來說我啊02/06 12:22
351F→: 我從來沒拿其他店家肯賣來當作論點欸02/06 12:24
353F→: 我甚至是把賣家優勢集於一身,以獨占商品來討論欸02/06 12:25
354F→: 不要亂跳好嘛02/06 12:25
355F→: 不要急, 想清楚再說02/06 12:25
360F→: 哥, 不要再塞話給我了。 我上面說得很清楚02/06 12:29
361F→: 我就沒說過還有其他家可買02/06 12:29
362F→: 甚至以獨占商品跟你討論02/06 12:29
363F→: 幹嘛一直跳針?02/06 12:29
396F→: PO大 你想一想你自己說的話 : 賣方有不想爆發戰爭的02/06 13:08
397F→: 想法 而很想把武器賣給你。 這是不是同時也是對買家02/06 13:08
398F→: 的優勢?02/06 13:08
401F→: 別跳麻, 先說 賣家有其考量而很想賣你東西。02/06 13:11
402F→: 這是不是買家談判優勢?02/06 13:11
403F→: 局勢是一直變話的, 萬一哪天川普跟習又談了什麼而02/06 13:12
407F→: 改變想法,那市場態勢也會改變。 要說之前想買的過02/06 13:13
408F→: 錯過, 那跟現在人家施壓你買 情形也是不一樣的02/06 13:13
410F→: 他展現出來的 不是你不買就算了, 而是施壓你買02/06 13:13
412F→: 公三小? 原來美國沒施壓, 你愛買不買隨便阿 ??02/06 13:16
415F→: 現在似乎不是台灣捧著錢想買買不到, 而是被施壓要02/06 13:17
416F→: 你趕快拿錢出來買?02/06 13:18
421F→: "到最後" 表示不是現在阿。 談判本來就是博弈。飢餓02/06 13:19
425F→: 行銷也是常見的手法之一02/06 13:20
426F→: PO大, 賣方怕被捲入 的自身利益考量。 為了這個利02/06 13:21
427F→: 益 當然會變成想要賣東西的推力。 這當然是買方的優02/06 13:21
428F→: 勢項阿02/06 13:21
430F→: 他不怕戰爭, 你愛買不買, 才是沒推力好嗎02/06 13:22
432F→: 買方首當其衝 與 賣方利益考量 本就是同時存在的02/06 13:24
435F→: 當你首當其衝, 不會牽涉到賣方時, 賣方優勢+102/06 13:26
437F→: 當你首當其衝, 賣方會被牽連且在意時, 買方就曾02/06 13:26
438F→: 加談判優勢了02/06 13:26
440F→: 你要同時把所有關係項拿來比, 而不是又搞畫小圈圈02/06 13:27
441F→: 那招。 只能看你想看的。02/06 13:27
442F→: 至於你上面說 只有一間能買是賣家優勢。 這前提是02/06 13:31
443F→: 你有要進超商阿...02/06 13:31
453F→: 你這前提就自我矛盾了阿。 消防隊的例子裡, 消防02/06 13:32
454F→: 防隊又沒有自身利益考量。 但你前面的例子,賣方有02/06 13:32
455F→: 自身利益被涉及到欸02/06 13:32
457F→: 一方面要說台灣對美國很重要, 一方面又要說台灣怎02/06 13:33
460F→: 樣 美國沒差。 錯亂了嗎?02/06 13:34
462F→: 不是你混進來的嗎? 我還多次提醒你別跳欸02/06 13:36
470F→: 房子地基需要補強, 倒了只有你死 那你真的要自己吞02/06 13:37
471F→: 倒了鄰居也會跟著死了, 那他也會緊張02/06 13:38
475F→: 現在搞笑的就是 一邊要說人家會緊張, 一邊又要說人02/06 13:38
476F→: 家緊張但其實人家不在意02/06 13:38
478F→: 不就是麻 瘋狂跳針欸02/06 13:40
479F→: 現在還想跳到流程去02/06 13:41
480F→: 越扯越多02/06 13:41
483F→: 挖 想跳到流程的變成是我 不是你了阿?02/06 13:42
484F→: 完美詮釋跳針 + 塞話欸02/06 13:42
490F→: 又在畫小圈圈了+塞話了02/06 13:45
491F→: 我何時說首當其衝 是優勢了?02/06 13:45
494F→: 說的優勢 一直是 涉及到的美方的利益02/06 13:45
495F→: 要講回前面阿, 硬要說在台灣買家只等於行政 根本02/06 13:50
498F→: 搞笑。 什麼時候行政在台灣可以獨立運行了?02/06 13:50
499F→: 現在不就演給你看 被卡住了嗎02/06 13:50
506F→: 我覺得很好笑, 一直要塞話說人家不懂。 但WH大02/06 13:52
510F→: 保住台灣是美方利益, 與保住台灣不是美方利益02/06 13:52
514F→: 哪一個對台灣有利,哪一個對台灣美國願意付出更多??02/06 13:52
516F→: 講來講去不一樣的嗎? 就是涉及到他的利益02/06 13:53
521F→: 現在是個人審查嗎? 那你懂啥?02/06 13:54
523F→: 怕你不懂或裝傻, 結果果然是選擇跳針 不正面回答02/06 13:54
524F→: 毫不意外捏02/06 13:55
533F→: 笑死, 原來台灣的國防採購 只跟行政有關。02/06 13:58
534F→: 真是太難看了拉02/06 13:58
542F→: wh大 現役裝備 就等於 頂尖裝備嗎?02/06 14:02
549F→: 不是的話, 我不知道你問這個幹嘛? 我有說不是現役02/06 14:02
550F→: 裝備嗎?02/06 14:02
556F→: 我都覺得你是不是錯亂了, 一直講採購程序02/06 14:04
559F→: 你的採購程序不包含國會審查嗎? 肯定包含麻02/06 14:05
560F→: 那既然包含, 整個採購行為就跟國會有關02/06 14:05
567F→: 到底為啥要切割呢?02/06 14:05
572F→: 我從頭到尾也沒說立院去談合約阿, 就不懂你一直跳02/06 14:07
573F→: 針這個幹嘛02/06 14:07
575F→: wh大 要插話也看一下前後文。 難道你流程不用經過國02/06 14:08
576F→: 會審查? 他現在沒審查 不代表 不用經過審查阿02/06 14:08
578F→: 這樣很不像有墨水內02/06 14:08
588F→: 充分演示 跳針牽拖吧, 現在扯到還要去跟藍白講02/06 14:11
589F→: 臉皮針厚內02/06 14:11
619F→: 市場也不是我先講出來的, 如果你覺得講市場是扯有02/06 15:52
620F→: 得沒得, 應該要問先提出市場的那位阿02/06 15:53
621F→: 結果就會發現 最愛瞎扯的一群, 也是最喜歡講別人扯02/06 15:53
622F→: 的一群02/06 15:53
623F→: 上面那個超商也是, 我只是順著比喻說而已欸02/06 15:54
624F→: LI 今天台灣買方 就不能只定義為行政好嗎, 你自己02/06 15:56
625F→: 都知道台灣分權的模式, 就該知道台灣的是一整個集02/06 15:56
626F→: 合, 而不是單一項 就代表台灣(買方) 好嗎02/06 15:57
627F→: 以企業來說, 使用單位去洽談, 也是要採購部門審核02/06 15:59
628F→: 你會說決定買方立場的 就只是使用單位嗎?02/06 15:59
629F→: 一直跳針 只有行政(使用單位)去談... 跳針麻02/06 16:00
641F→: 立院在過程中的參與就不是簽約..等, 但你是不是自02/06 16:07
646F→: 定義了 只有參與台談判簽約階段的 才算是買方的一02/06 16:08
647F→: 部分?02/06 16:08
649F→: PO大, 這個議題不是只有這一串, 市場前面真不是02/06 16:08
650F→: 我先提出來的。02/06 16:09
652F→: 我當你是沒發漏到前面的, 不是故意斷章切割02/06 16:09
653F→: 就跟你說, 行政顯然在台灣沒辦法單獨代表買方02/06 16:10
654F→: 台灣是分權的 不是獨裁的02/06 16:10
655F→: 至少現況 他就沒搞定國會, 根本也沒有所謂買家02/06 16:10
656F→: (談判、簽約) 還沒呢02/06 16:10
659F→: 他有審預算的職權不是? 這難道不是採購流程的一部分02/06 16:11
660F→: ?02/06 16:11
666F→: 前一篇 先有人說 軍購是賣方市場的拉02/06 16:13
667F→: 造謠喔你02/06 16:13
668F→: 就說當你沒發漏到了, 還硬要扯欸02/06 16:13
671F→: 有來了 自定義畫圈圈招式02/06 16:14
672F→: 12345 把45圈起來, 4就是數字中的第一個 對吧~02/06 16:15
673F→: 笑噴02/06 16:15
676F→: 但你沒跟到前面的阿02/06 16:15
677F→: 沒跟到就講02/06 16:15
679F→: 所以說你畫圈圈阿02/06 16:17
680F→: 你都自爆了02/06 16:17
683F→: 因為我的時間是連續的, 跟你這種畫圈圈的不一樣啊02/06 16:18
685F→: 是不是不敢面對前一篇、過往的發言阿? 才硬要畫圈圈02/06 16:20
686F→: 限定在這一篇。 就你這樣 還說是負責?02/06 16:20
687F→: 斷章、塞話、跳針、畫圈 看膩了耶02/06 16:21
690F→: 阿本來就是從前一篇開始的阿02/06 16:22
691F→: 你就看LI大 也是拿很多前篇得出來講啊02/06 16:22
692F→: 就說當你沒發漏到了, 硬要自爆畫圈?02/06 16:22
693F→: 還是你雙標??02/06 16:23
697F→: 槓精 就是沒發漏到前文 硬要槓阿02/06 16:24
700F→: 沒發漏到 應該比雙標 或是畫圈、斷章好吧?? 給你02/06 16:25
701F→: 台階02/06 16:25
703F→: 你看在這槓 "誰先的" 不像是來鬧的嗎 XD02/06 16:25
707F→: wh大 你是指市場、 流程、 分權 那些嗎?02/06 16:26
708F→: 怎麼, 只有你們能講, 其他人反駁就變無關的?02/06 16:26
712F→: po大持續跳針、畫圈 XD 看膩了拉02/06 16:27
719F推: 意見不合就鬧板?02/06 16:34
720F→: 67785 - 八點4002/06 16:35
722F→: 本就是剛好這篇 回應作者前面的留言02/06 16:36
724F→: 你自己硬要套 畫小圈圈02/06 16:37
726F→: 我有啥辦法02/06 16:37
728F→: 嘻嘻 你就繼續。 反正我不意外02/06 16:38
736F→: wh大 你說市場、流程、分權是鬧板02/06 16:43
739F→: 但你不會檢舉LI對吧 XD?02/06 16:43
741F→: 我就問你LI阿02/06 16:44
743F→: 法律 挖塞 講一堆別人不懂法律, 然後現在說講法律02/06 16:44
744F→: 跟軍武板無關要檢舉02/06 16:44
746F→: 我說的是其他人 不要雙標02/06 16:45
749F→: 所以你不是說 討論法律、分權 無關軍武 鬧板麻02/06 16:46
750F→: 還是說 別人討論是討論, 我講分權就鬧板?02/06 16:46
751F→: 文字獄?02/06 16:47
760F→: 破壞理性討論氣氛 也很好笑。 誰先開始扣帽子、人02/06 16:49
761F→: 身攻擊?02/06 16:49
764F→: PO大 挖塞, 你在這一篇的討論不能講前面的東西喔?02/06 16:50
766F→: 我所用的詞彙, 不是我第一個使用喔02/06 16:51
767F→: 那有什麼問題= =? 我也不會每篇都看阿02/06 16:51
768F→: 在那篇 同一作者提到市場, 所以在這篇我回應他02/06 16:51
769F→: 市場。 這有啥問題?02/06 16:52
771F→: 你不懂 可以不要瞎插話阿02/06 16:52
774F→: 我是指 你天曉得不懂的部分欸02/06 16:53
779F→: 拜託 我被塞的話可多了02/06 16:54
780F→: 就這篇 都還特地強調幾次了02/06 16:54
787F→: 阿本來就留給同一作者, 你們看到了 要討論 我也OK02/06 16:55
789F→: 跟你們討論。 就一些人莫名糾結一些有的沒的02/06 16:55
791F→: 法律、分權 等等話題 你們開了那麼多, 挖塞02/06 16:56
792F→: 又變成好像都我先提的?02/06 16:56
793F→: WIN大不才剛示範把昨天哪到今天這篇講?02/06 16:57
800F→: 拜託 把舊聞中的內容 在新文底下拿出來挑矛盾的02/06 17:01
801F→: 不要說 你不知道這很常見02/06 17:01
803F→: 你是說 行政可單獨代表台灣買方立場? 這叫錯誤邏輯02/06 17:03
804F→: 不叫常理邏輯02/06 17:03
814F→: 只是一個小項目 留言就夠了, 常人不會特地開一篇拉02/06 17:08
817F→: 你是不是認為 整個買方體系(流程)中, 只有談判、簽02/06 17:10
818F→: 約的部門 代表整個買方立場?02/06 17:11
820F→: 那你把其他當成什麼?02/06 17:11
823F→: 不管執政 還是國會 都是買方體系(流程)之ㄧ阿02/06 17:12
827F→: 這麼說吧 執政想買1.25兆 最後假設經國會 最終討論02/06 17:13
829F→: 出譬如8千億好了。 這8千億才是買方立場欸02/06 17:13
832F→: 你憑什麼把其他部門排除在外?02/06 17:14
835F→: 我為啥一定要在留言時就說 我是什麼目的留言阿??02/06 17:15
836F→: 我現在想到的原因就是避免你這種 硬要塞話或是塞理02/06 17:15
838F→: 念給當事人的 這種人欸02/06 17:15
844F→: 現在在講什麼代表買方立場, 跟這個立場符不符LOA02/06 17:17
845F→: 啥關係? 不符合 也不會改變台灣的買方立場就不是02/06 17:18
847F→: 行政說了算阿02/06 17:18
848F→: 改口啥? 我從頭就說是接續別人話題 不是我先講的02/06 17:19
849F→: 我改口了什麼?02/06 17:19
850F→: 妳自己沒發漏到, 又自己揣測當事人想法, 又要硬塞02/06 17:21
854F→: 你的想法到當事人頭上。 硬要塞欸02/06 17:21
858F→: 當然不一樣啊, 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光是行政要買02/06 17:24
859F→: 1.25兆, 國會現在只想推4千億, 就不一樣了阿02/06 17:24
860F→: 你在疑惑什麼?02/06 17:24
866F→: 一個有權限砍預算的單位,怎麼不算在採購立場內02/06 17:26
867F→: 買方立場 就是"政治鬥爭"最終出來的產物才能當作台02/06 17:27
868F→: 灣真正走完程序對外的採購立場阿02/06 17:27
869F→: 不然就像現在, 你行政去談, 談完搞不定國會02/06 17:27
870F→: 你有什麼買方立場? 你連錢都沒有02/06 17:28
873F→: 我的論調有反駁不是立院執政 還是說是立院去談嗎?02/06 17:29
874F→: 沒有麻, 不懂你一直跳針講這個幹嘛欸02/06 17:29
876F→: 你的"買方立場"能讓你拿到發價書, 能讓你簽約、付02/06 17:33
877F→: 款嗎?02/06 17:33
878F→: 不能麻~ 因為這就不是完整的買方立場阿02/06 17:33
883F→: LI大不會怕吧, 因為他自己都知道現在一些關於程序02/06 17:34
884F→: 的討論 都是之前就延續下來的, 他本人也有把先前02/06 17:34
885F→: 的東西拿出來提阿02/06 17:35
888F→: 這我沒有反駁阿, 倒是你明知道立院的權限和影響02/06 17:36
889F→: 為什麼要在這討論中忽略掉呢?02/06 17:36
893F→: 你拿我同意的東西 來反駁我幹嘛= = ?02/06 17:37
896F→: 立院就沒談判阿, 但他沒談判不等於他無法影響買方02/06 17:38
897F→: 立場阿02/06 17:38
906F→: 政院想買酷炫玩具,要經過立院同意。 立院當然佔買02/06 17:43
907F→: 方立場很大的比重阿02/06 17:44
908F→: 他不同意 你就不能買了欸02/06 17:44
909F→: 經他同意的, 才是最終能簽約的 買方立場欸02/06 17:44
911F→: 所以我說 兩者不可分割阿02/06 17:45
912F→: 是你一直要分割欸02/06 17:45
914F→: 政院或立院 只要有一方不買, 是不是另一方大聲一整02/06 17:46
915F→: 年也買不了?02/06 17:46
922F→: 用企業來講, 賣家都馬知道 最後能點頭同意投錢的是02/06 17:49
923F→: 老大。 在這裡, 行政、國會 都是。 缺一就是動不了02/06 17:50
924F→: 只把使用單位(或一線執行單位) 當成買家全部02/06 17:51
927F→: 我是覺得不理性拉02/06 17:51
928F→: 更常見的是 使用單位很想買, 但是搞不定自家boss02/06 17:53
929F→: 拿不到錢。02/06 17:53
933F→: 我先插話一件事, 我覺得真正的買方 是台灣人02/06 17:55
937F→: 行政、立院 都只是替代執行人民意志而已, 那是民脂02/06 17:56
938F→: 民膏02/06 17:57
942F→: 換個方式說啦,台灣去談 也不是跟美國國會談02/06 17:59
943F→: 但在美國也有知會國會的程序02/06 17:59
944F→: 你能說 美國國會 不代表賣方立場 或不影響賣方立場02/06 17:59
945F→: 嗎?02/06 17:59
951F→: 原始確實是講買賣方市場, 不就是你又開始講程序的02/06 18:03
952F→: 嗎?02/06 18:03
956F→: 拜託 你簽約上本來就不會所有參與人都簽02/06 18:05
957F→: 我在想, 你現在想把 從"整個立場" 縮限到 你只是在02/06 18:06
958F→: 特指買/賣的單位02/06 18:06
959F→: 那我告訴你, 買/賣的單位, 指是整個立場中的一部02/06 18:06
960F→: 份而已02/06 18:06
961F→: PO大 這篇新聞不是本就再說 美國施壓要賣台灣武器嗎02/06 18:09
968F→: 所以說你畫小圈圈阿。 就跟企業的舉例一樣02/06 18:13
974F→: PO大的認知對美國立場的認知跟我一樣啊02/06 18:20
975F→: 賣方立場顯然包含了其國會立場不是嗎?02/06 18:20
976F→: 一樣的, 如果其執政單位很想賣, 但是國會不同意02/06 18:22
978F→: 終究也很難說 對台軍售是美國立場阿02/06 18:22
980F→: 注意一下 立場 和 市場 的用字不同02/06 18:23
981F→: 你不同意 如果假設執政單位想賣,但國會不同意賣02/06 18:24
982F→: 終究可能還是會賣不成嗎?02/06 18:24
985F→: 這部分你跟我認知不一樣, 但是對你上面說的那段話02/06 18:25
986F→: 我們認知一樣阿02/06 18:26
987F→: LI大 不影響阿, 角色指是整個立場中的一部分而已02/06 18:26
991F→: 沒有反駁你對整個立場中 特別去說明其中的角色功能02/06 18:27
994F→: 對阿, 因為買賣方最終能實踐的 就是要包含國會的02/06 18:28
996F→: 意見阿02/06 18:29
997F→: 是你跳針阿, 我一直說沒反駁你這部分。 但我說的是02/06 18:29
998F→: 更廣的整體立場, 你執著在小圈圈指講其中單一的部02/06 18:30
999F→: 份阿02/06 18:30
1001F→: 行政權部能獨當一面, 我說的是這個阿02/06 18:31
1003F→: 是你一直跳, 我多次問你 我又沒反駁你這部份02/06 18:31
1005F→: 不解你幹嘛自己一直強調, 好像我有反駁似的02/06 18:32
1006F→: 我的論調本來就包含你所謂 只能行政去談去簽02/06 18:32
1012F→: 你自己都說被卡了, 他哪能單獨代表台灣立場阿02/06 18:35
1013F→: 只有他能簽他能談,不代表他就能單獨代表台灣立場欸02/06 18:36
1014F→: 因為他到底能不能簽, 要國會同意阿02/06 18:36
1016F→: 阿講到要國會同意的部份。 因為現在國會不同意02/06 18:36
1018F→: 你就跳腳拉02/06 18:37
1019F→: 上面八千億的舉例, 你還看不懂?02/06 18:37
1022F→: 行政根本無法獨當一面 去代表超過他所被賦予的權限02/06 18:38
1025F→: 立院又不能談 不是你自己說的麻02/06 18:40
1028F→: 我哪邊反駁 只有行政能去談 去簽約了?02/06 18:40
1030F→: 他不用談就能在其他地方發揮其影響力了阿02/06 18:41
1032F→: 我要證明的從來不是只有行政能去談去簽阿 (這沒反駁02/06 18:42
1033F→: 阿) 我要表達的是 行政最終能做的是執行經國會賦予02/06 18:42
1034F→: 權限的部分, 這個集合才是實際的台灣立場阿02/06 18:43
1041F→: 他喊在野黨 就是同時要喊給台灣人看的 沒錯吧?02/06 18:50
1042F→: 你問服人的理由 我只能說 每個人立場不同02/06 18:51
1045F→: 我覺得是這樣, 就算是民代多數與我意見相左02/06 18:56
1047F→: 但現實上人家才是能做出決議的人, 我就算心裡不認02/06 18:57
1048F→: 同, 也無法說那不能代表台灣立場02/06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