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unshineme
作者 sunshineme 在 PTT [ TaichungBu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7則
限定看板:TaichungBun
看板排序: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53F噓:把台中板當兒戲,這樣的人適合參選?02/17 01:09
71F→:penny大(拍拍01/18 11:15
172F噓:就我所認知的討論是指提出各方看法來統整出一個最好的01/13 16:55
173F→:、最多人願意接受的,而不是怎麼推翻你、怎麼說服你?01/13 16:55
174F→:現在的情形跟之前沒什麼差別。說服你了,你就取消你本01/13 16:55
175F→:來的認知、本來的修改,同意一直以來的板規或是板友認01/13 16:55
176F→:為比較適當的板規。無法說服你的,縱使很多人提出看法01/13 16:55
177F→:、建議....等等,想要跟你討論,你依然就是照你自己的01/13 16:55
178F→:邏輯和解讀來發言和解釋說明。現在甚至可以看到,直接01/13 16:55
179F→:提出"板主"有制定板規權利這一條了。所以,mi大,不是01/13 16:55
180F→:舉辦投票很難,是說服現任板主很難,只要他認定了,基01/13 16:55
181F→:本上就沒什麼好談了。看起來好像可以討論,可是實際上01/13 16:55
182F→:是要他被說服了才能討論,這些討論才可能成立。我想也01/13 16:55
183F→:沒什麼好說了,祝福台中版,祝福你,謝謝。01/13 16:55
330F→:板規:"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請問本板精華區01/19 00:21
331F→:是否不屬於"本板"?01/19 00:21
332F→:在精華區統一集中出現的廣宣、商家、租屋,就沒有板主01/19 00:24
333F→:所謂的營利行為?01/19 00:25
334F→:直接po文是營利,整理在精華區不是營利?所以台中板精01/19 00:28
335F→:華區不屬於台中板?01/19 00:28
386F→:相關文章已經被刪除了!請問板主剛回覆某代刷文,將相01/20 14:03
387F→:關字眼移除即可po文是代表什麼? 自己訂的板規可以麻煩01/20 14:03
388F→:自己認真思考嗎?01/20 14:03
389F→:堅持己見的訂了一大堆鎖碎的規矩,要投票也不肯,然後01/20 14:36
390F→:自己解釋又一直出包,要怎麼服人?01/20 14:36
12F→:很奇妙的判決。也許下次po文前面先寫我愛台中,然後內12/24 01:05
13F→:文瞎扯,可能也會無違。12/24 01:05
15F→:那i大說的贈送全省通用電影票被桶是因為全省不包括台12/24 13:52
16F→:中嗎?12/24 13:52
44F→:若只能依法條解決,那舊版規不是沒有規定贈送要寫地點12/24 21:41
45F→:嗎?12/24 21:42
46F→:不過,如果贈送者贈送的物品可在台中使用,但是贈送者12/24 21:44
47F→:不住在台中,但願意寄送來台中可以嗎?12/24 21:45
48F→:像之前在高雄吃鐵板燒送了券,回台中不能用,到高雄版p12/24 22:10
49F→:o文可寄送到高雄,若po文時註明可寄送到台中可以嗎?12/24 22:11
33F→:那他不是有講到利率嗎?12/21 00:22
35F→:推文內涉及交易廣宣的,新規也需給予同等限制較好12/21 01:16
11F推:推。12/20 00:14
157F→:有理念很好,但理念是否適合?有蠻多原來版規都已經規12/19 01:15
158F→:劃的不錯也實行多年,但是一口氣就改掉了。版主有版主12/19 01:15
159F→:想法,希望版友提出討論,但論點不接受就維持原始想法12/19 01:15
160F→:,版友再提疑問就開始拋出不再說明。有認真去思考版友12/19 01:15
161F→:提議的點嗎?有認真去思考自己的點是不是有缺漏嗎?你認12/19 01:15
162F→:為不能發交易文是二等公民,請問為什麼是二等公民?若12/19 01:15
163F→:要用公民論,累積資格以尋求更高的權限不也是一種義務12/19 01:15
164F→:嗎?想要達到自己希望的權限不也應該努力嗎?所以提高發12/19 01:15
165F→:文限制有何不可?這跟等級根本沒有關係。想要試辦商家12/19 01:15
166F→:、市集讓資訊集中立意良好,但是每個人有這個需求要再12/19 01:15
167F→:另外跟版主申請,再看版主喜好來決定是否通過?這樣不12/19 01:15
168F→:是很麻煩也很不客觀嗎?直接規定資格,到達資格可po文,12/19 01:15
169F→:版主再整理進精華區,這樣不也是集中的一種方式嗎?討12/19 01:15
170F→:論是指提出各方看法來統整出一個最好的、最多人願意接12/19 01:15
171F→:受的,而不是怎麼推翻你、怎麼說服你?12/19 01:15
186F→:台中版,顧名思義就是跟台中有關的所有事務皆應該可以12/19 02:15
187F→:在此討論。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等等。想找南投戲院的12/19 02:15
188F→:消息會想到南投版,想到台中租屋會想到台中版,想去義12/19 02:15
189F→:大會想到高雄版...等等,地方版就是充滿多元化的資訊才12/19 02:15
190F→:更令人嚮往也更實用。只要想到跟台中有關的就想到台中12/19 02:15
191F→:版是我們樂見的。既然跟生活習習相關,金錢就會是一種12/19 02:15
192F→:選項。請問版主定義營利是何種定義?出清用不到的物品12/19 02:15
193F→:是營利?還是賣大量相同物品是營利?牽涉到金錢是營利12/19 02:15
194F→:?還是店家販賣是營利?只因為營利這前題就一口氣改變12/19 02:15
195F→:許多規則是否有失平衡?另外,真的不能認同版規實施了12/19 02:15
196F→:不好再來修這個論點。既然已經有不少版友提出疑問,為12/19 02:15
197F→:何不能再做討論,仔細思考衡量,做出更完善、更讓人願12/19 02:15
198F→:意接受的規則,而一定硬要實施,不好再來改。12/19 02:15
54F→:用心部分值得鼓勵,畢竟版主這工作蠻辛苦的。但就p版12/16 16:20
55F→:友那件事而言,個人認為雖沒有按照版規寄信給版主要求12/16 16:20
56F→:刪推文,而是用推文方式要求刪文,但出發點動機其實也12/16 16:20
57F→:是屬於好意,並非故意再次推文買賣交換。既然版主在上12/16 16:20
58F→:方文章處舉的例子能做出提醒通融,為何這件事這麼嚴肅12/16 16:20
59F→:嚴格?當然犯規在先,要按法執行也沒有不對,只是按照12/16 16:20
60F→:情節是否也可以有不同的懲罰輕重?發文者可自己修改文12/16 16:20
61F→:章,故提醒後可以有轉還餘地,但推文者沒有辦法。而且12/16 16:20
62F→:說真的,版規是的確會給人一種空間,重覆推文交換買賣12/16 16:20
63F→:錯,但要求刪文是否也視為重覆,卻是有可能因個人見解12/16 16:20
64F→:而有不同解讀的。純粹覺得p版友這件事有點冤的個人感想12/16 16:20
65F→:。12/16 16:20
66F→:版主的立場照版規處理的確沒有不對。但若照版主的說明12/16 19:40
67F→:,本文中舉的那些例子是否也應該直接開罰而不是給予通12/16 19:40
68F→:融轉圜。可以有辦法修文的有機會給予通融,沒辦法修的12/16 19:41
69F→:推文直接開罰。今天提出討論,並不是覺得版主照版規執12/16 19:41
70F→:法不對,只是單純覺得,發生事件可以讓我們知道法規的12/16 19:41
71F→:缺漏,也可修正法規,使其更加完善罷了!謝謝12/16 19:41
7F推:可是不是沒有重覆嗎?是不同的東西。12/14 11:25
8F推:重覆不是指同件物品嗎?12/14 11:27
9F→:還是因為時間點?12/14 11:34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