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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chsosweet 在 PTT [ Shu-Li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則
限定看板: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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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那種沒有"創作性"的文章 是不受著作權法保障的…08/09 23:59
4F→:不就跟轉錄沒有告知差不多 何必重判08/10 00:00
10F推:單純資訊發問非惡意使人誤導為其創作(何況不具創作性)08/10 00:07
12F推:應適用板規3-2刪除即可 何況只是初犯08/10 00:09
15F推:今天板主不依板規要拉到法律層次 那就該以法論法08/10 00:19
17F推:原文很多空行 板主是否也不該任意"竄改"?08/10 00:26
27F推:且著作權法有所謂"合理使用原則" 我認為他那樣擷取ok08/10 00:32
39F推:樓上不用問到律師 每個法律系學生都會跟你說絕不違法08/10 00:57
40F推:苛政酷吏 算惡大還惡小?08/10 01:00
61F推:樓上記錯了喔…08/10 02:12
63F推:為何是我開的帳號?還有站長違法濫權是事實無須爭辯了08/10 02:22
64F→:回主題 全文轉錄都不算盜文的話 何況該篇只節錄部分08/10 02:23
65F→:全文轉錄也是你下指令給系統複製貼上的 跟你手動沒差08/10 02:25
68F推:砍帳號的前提是帳號部要依站規公告相關事證 請問有嗎08/10 02:29
71F→:講錯 至少帳號部要有一定的相關程序才能執行08/10 02:30
73F推:那個是"結果"不是"過程" 沒有程序正義 就沒有實質正義08/10 02:32
75F→:我不懂水桶以月為單位是何意 雙和失序到須嚴刑峻法?08/10 02:36
77F→:我又沒說是我 只是知道一些內情而已 不堪聞問08/10 02:36
81F推:跟太多板主組長論戰過 就知所謂法理永比不上權力二字08/10 02:41
82F→:而上樑不正下樑歪 當站長也是如此時 也沒什麼好驚訝了08/10 02:42
86F推:感情好也不犯規也沒犯法吧…08/10 03:20
103F推:eva0617 現實就是這樣 你不承認也沒辦法08/10 16:38
104F推:Furch已涉嫌違反板規2-4、2-5 請你自重08/10 16:42
112F推:我是沒"權力" 但我有"權利" 你有沒犯規任何人皆可公評08/10 18:14
114F推:1.一文多PO只要沒CP 又關此案何事?08/10 18:18
115F→:2.你評價我做什麼?我是此案相關人嗎?08/10 18:19
117F→:3.故不故意非重點 重點是板主判違反著作權法乃無理由08/10 18:20
119F→:你就是不想就事論事 只想玩以人廢言的遊戲08/1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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