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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urora11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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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F推: 已習慣,戰略1 把退休者跟在職分開 試圖分化 戰略211/07 01:36
253F→: ,硬是把退休金跟年金/基金劃上等號,誤導你,試圖11/07 01:36
254F→: 誤解退休金本質11/07 01:36
255F→: 退休金的本質在恩給制時代就是國家全部處理,恩給11/07 01:38
256F→: 制後就是希望公務人員也要負擔,領的條件跟恩給制11/07 01:38
257F→: 一樣 只是不希望你什麼都不負擔而已...也就是說那11/07 01:38
258F→: 個基金倒了,國家還是得給退休金的,只是倒掉了就11/07 01:38
259F→: 等同恩給制而已..11/07 01:38
271F推: 突然想到 不懂為什麼P版友要一直視退休者為敵人 並11/07 12:05
272F→: 散播觀念流傳下去,哪天作法自斃就是下一個李斯,11/07 12:05
273F→: 也不懂為什麼要把退休金跟基金劃上等號...那個就是11/07 12:05
274F→: 有很好 沒有也是政府必須要發放的東西...恩給制時11/07 12:05
275F→: 根本沒有這鬼東西11/07 12:05
276F→: 公法制度跟特別權力義務關係根本是德國威權時代流11/07 12:06
277F→: 傳下來的鬼東西 ,自詡民主的台灣還不斷擁抱這個理11/07 12:06
278F→: 念 根本莫名其妙..遇事就講公法不講契約(對 大法官11/07 12:06
279F→: 說這是公法制度 所以為了公益可以說改就改),就是11/07 12:06
280F→: 不合理 無法說服人了 拿出來的神主牌11/07 12:06
290F推: 反正退休金制度就是國家必須要發放的(除非去修法)11/07 13:40
291F→: ,恩給制時代是國家全負擔,改掉恩給制的新制後,11/07 13:40
292F→: 就是員工也要負擔一點點 就這樣,員工負擔的那部分11/07 13:40
293F→: 倒掉了 也不影響,國家照樣得發 只是跟恩給制一樣11/07 13:40
294F→: 國家全額負擔而已11/07 13:40
418F推: 完全不想看完全不了 不過至少有看到回我那段了...11/08 13:26
419F→: 後面已經有講不管有沒有基金都是要給退休金的 只是11/08 13:26
420F→: 沒基金了就跟恩給制一樣而已11/08 13:26
424F推: 其實我一直認為當初退休金的設計就已經含有撥補責11/09 00:56
425F→: 任了 完全不需要特別出來講 是政府帶頭社會多年一11/09 00:56
426F→: 直營造出的假象,這個假象就是會破產領不到,根本11/09 00:56
427F→: 沒有這回事,已經內建撥補了 何來需要再修法強調撥11/09 00:56
428F→: 補...11/09 00:56
434F推: 大法官解釋的法律不朔及既往是指不追繳發的薪水,11/10 02:44
435F→: 所以符合 ,而要不要改制度是看走契約還是公法 ,11/10 02:44
436F→: 而可悲的中華民國自由化走一半而已 公務員是採古早11/10 02:44
437F→: 德國威權的公法制度...,公法就是我說今天為了公益11/10 02:44
438F→: 可以說改就改←大法官見解11/10 02:44
439F→: 所以...當初被判合憲了 只有退休後再工作的老師要11/10 02:46
440F→: 被停發退休金被判違憲而已11/10 02:46
14F→: 想檢舉ppt123無視版主建議,又再度在其他篇文章用11/09 00:58
15F→: 長推文洗版了11/09 00:58
74F→: 樓上我想跟版主檢舉了 已經被「建議用回文了」11/09 00:57
2F推: 一分局要打電話去問問工務所有沒有永久辦公室,這10/29 01:03
3F→: 種的才比較不會調動..10/29 01:03
4F→: 如果辦公室還是臨時廳舍就會跑來跑去(雖然有永久辦10/29 01:04
5F→: 公室的也會因為任務需求叫你跑去別的地方租或借場10/29 01:04
6F→: 地辦公)10/29 01:04
76F推: 希望技術類的幫工程司可以列7~8職等,這樣留下工程10/24 13:26
77F→: 類人員誘因會加很多10/24 13:26
83F推: 其他加給不知道,但工程人員之前學會被函詢鍋意見10/24 15:11
84F→: 了...學會建議的加給跟拍板定案的差很多,最後是加10/24 15:11
85F→: 3000...,所以要政府調加給到有感 是很困難的...調10/24 15:11
86F→: 職等比較實際10/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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