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now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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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wknife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8則
限定看板:LAW
[討論] 他們在毀法滅憲摧毀中華民國,誰來護國?
[ LAW ]3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Mrguo - 發表於 2015/12/30 23:37(8年前)
3Fsnowknife: 作者怎麼不自我介紹讓大家認識一下01/03 02:50
[請益] 罪刑法定主義&舉輕以明重
[ LAW ]37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miracle0718 - 發表於 2015/12/17 22:13(8年前)
23Fsnowknife: 看文章似乎是上補習班阿 法緒老師應該都會講12/18 12:07
[問題] 有人亂翻我私人我包包 是否犯法?
[ LAW ]29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mango2014 - 發表於 2015/12/06 09:34(8年前)
15Fsnowknife: 你都知道妨害秘密這個罪了 怎麼不GOOGLE一下12/07 18:05
23Fsnowknife: 看PO態度就像以前新聞有個阿伯腳踏車沒事前通知被屁孩12/07 21:58
24Fsnowknife: 借用一下歸還 想告竊盜罪 檢不起訴 還跟媒體抱怨一樣12/07 21:59
[討論] 判例是否為法律=立委神回應
[ LAW ]134 留言, 推噓總分: +14
作者: watermind - 發表於 2015/10/21 15:03(8年前)
99Fsnowknife: 以法學緒論的角度來看 法官造法是自然法學派的觀點阿10/22 04:56
100Fsnowknife: 而且又不是每個法律都是罪刑法定主義10/22 04:56
[問題] 公有營造物之警察權行使
[ LAW ]9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swt24090 - 發表於 2015/09/02 14:19(8年前)
2Fsnowknife: 網路估狗發現但那是哪一條阿?09/02 18:44
3Fsnowknife: 還有Q2就覺得不適用09/02 18:48
8Fsnowknife: 幫你找了一下 行政執行法36 3709/02 22:00
[問題] 侵犯配偶權
[ LAW ]12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tzshiuan0131 - 發表於 2015/09/02 02:04(8年前)
11Fsnowknife: 原來實務上牽手就侵犯了喔!?09/05 17:11
[問題] 我國晚清到民國的法治變遷
[ LAW ]19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saltlake - 發表於 2015/08/29 03:38(8年前)
1Fsnowknife: 大概就想到兩性平等 EX性別工作平等法08/29 04:17
2Fsnowknife: 舊民法的女子再婚期間 夫妻財產制 父權條款08/29 04:18
3Fsnowknife: 大法官釋字的365父權條款 452夫妻住所 457眷舍繼承08/29 04:18
4Fsnowknife: 所有權社會化-所有權行使應以社會大眾的利益為前提08/29 04:20
5Fsnowknife: 契約自由之限制-防止經濟上之強者壓榨弱者08/29 04:22
6Fsnowknife: 無過失責任之原則-大企業激增 認為只要有損害發生08/29 04:23
[請益] 無因管理沒有違法嗎
[ LAW ]18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empireisme - 發表於 2015/08/26 21:54(8年前)
2Fsnowknife: 知道無因管理有分真正無因管理和不真正無因管理嗎08/26 22:05
3Fsnowknife: 真正無因管理是為他人好 而可以向對方請求利益08/26 22:14
4Fsnowknife: 不真正無因管理就是為自己 非為他人 就產生侵權行為或08/26 22:16
5Fsnowknife: 不當得利08/26 22:16
7Fsnowknife: 感覺比較像使用竊盜吧 沒刑法上責任 民事上是侵權行為08/26 22:29
[問題] 請問是否侵犯我的隱私權??
[ LAW ]16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auctiontaipe - 發表於 2015/08/26 18:18(8年前)
1Fsnowknife: 是借用嗎 還是直接幹走了08/26 18:39
3Fsnowknife: 他是說誤認那是他的東西嗎 後來還你了嗎?08/26 18:48
4Fsnowknife: 若沒還你 可以找檢察官告訴了08/26 18:52
7Fsnowknife: 對喔 我一直以為東西是原PO的08/26 20:01
16Fsnowknife: 我還以為是甚麼貴重東西08/27 00:53
[問題] 請問自衛的要件(人VS動物)
[ LAW ]69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darkaikainu - 發表於 2015/08/25 03:11(8年前)
3Fsnowknife: 應該沒必要真的踹上去吧 嚇走不行嗎?08/25 05:59
8Fsnowknife: 如果是面對沒被主人管束的狗 應該是用緊急避難吧08/25 06:02
13Fsnowknife: 狗還沒攻擊前你先踢別人的狗 踢出問題就有毀損罪吧08/25 06:08
16Fsnowknife: 狗狗只是接近算是是現在不法之侵害嗎?08/25 06:12
18Fsnowknife: 恩 複習了一下 感覺比較像是誤想防衛 是過失08/25 06:21
52Fsnowknife: 有那麼多可以趕走狗的方法 你一定要用踹的08/25 15:14
53Fsnowknife: 如果遇到別人告你 你要怪誰呢 你的方法也很難讓人接受08/25 15:15
54Fsnowknife: 用溫和的手段不要讓對方的狗靠近就好了吧08/25 15:20
55Fsnowknife: 我了解你覺得這樣做最有效 但是太自我了08/25 15:23
56Fsnowknife: 這就像如果警察遇到抗議的民眾一開始就用打回去08/25 15:24
67Fsnowknife: 其他人都說啦 沒刑法上的責任08/26 03:14
68Fsnowknife: 方法 上面也有人講了 出聲音或踩地板嚇走08/26 03:18
69Fsnowknife: 頂多就是民事上紛爭 和踹多了 會被一堆人黑而已08/26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