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mite
作者 smit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60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全部Gossiping1472car253Suckcomic169NBA155watch112RO_Mobile104Baseball93joke83Board49SuckcomicBM41movie29Lakers23jawawa21ClassicRock20StupidClown20Elephants10FishShrimp8GunsNRoses7Beatles6OverWatch6YOLO6CMU_Guitar425KS95-3025LTK5NTUsk8board5UglyClub5cksh80th3173Guardians3Hate3Hip-Hop3AIR_JORDAN2CPU_CID7312CYCUEL95A2Hunter2PCCU-CS2RHCPs2specialman2WuBai_and_CB2bass1biker1CSMU-MED931DPP1electronic1Emulator1FJU-ACC90a1gay1HatePolitics1movie_Picket1Native1NTU1peianyang1placebo1punk1RockandMetal1stationery1Tainan1Teacher1WuLing46-3171<< 收起看板(58)
12F推: 洪仲秋12/02 12:10
23F推: 6:711/28 23:36
138F推: 國慶爺應對100分,結果非當事人在那邊計較嘲不嘲諷,真的是11/28 23:08
139F→: 喊燒最行11/28 23:08
164F推: 現在已經演到某些人抓著不承認嘲諷在打?承不承認嘲諷去問11/28 23:15
165F→: 行為人,也就是本後喊高國慶的人啊,在板上抓幾個沒喊的人11/28 23:15
166F→: 的推文是想證明什麼?11/28 23:15
177F推: 我以為這邏輯很基本,今天承不承認嘲諷的關鍵不是在喊的人11/28 23:17
178F→: 身上嗎?其他板友的前面的推文又跟承不承認有什麼關係了?11/28 23:17
184F推: 真的是看不爽就各種邏輯崩壞硬要酸欸11/28 23:19
202F推: 這位人設至少很完整也很用心,不管如何就是推11/28 23:12
426F噓: 這篇大概99%都是正確的,唯一有爭議的在於「得以該11/22 23:12
427F→: 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對於這點,你11/22 23:12
428F→: 主張「速限100的路段,錶速100即可合規停留於內側11/22 23:12
429F→: 車道,因為錶速本就依規設為快樂錶云云」,而你口11/22 23:12
430F→: 中的飆仔則會質疑,你怎麼知道自己錶速符合最高速11/22 23:13
431F→: 限。ok,我們知道在任何跟速限有關的舉發開罰流程11/22 23:13
432F→: 中,應該沒有任何一次可以「依照你的錶速作為抗辯理11/22 23:13
433F→: 由」,也就是說,任何跟超速或龜速有關的指控,一11/22 23:13
434F→: 直以來都只能建立在第三方公正器材測速結果,跟你11/22 23:13
435F→: 的錶速完全沒有關係。因此,你所謂開到錶速100根本11/22 23:13
436F→: 就不等價於你真實時速100,既然如此,你還是無法確11/22 23:13
438F→: 認自己達到法規中的成立要件-容許之最高速限,既然11/22 23:14
439F→: 「無法確定」自己有無達到成立要件,那你怎麼能行11/22 23:14
441F→: 使權利呢?你的前提錯誤,那後來的論述就還是都失11/22 23:14
442F→: 效了不是嗎?11/22 23:14
452F噓: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上11/22 23:22
453F→: 面這麼多邏輯盲推的這麼爽。前提a. 錶速>真實時速;11/22 23:22
454F→: 前提b.真實時速駕駛者永不可知;前提c.要合法繼續11/22 23:22
455F→: 行駛於內側車道,真實時速最低必須=最高速限,所以11/22 23:22
456F→: 這篇究竟解釋了什麼?11/22 23:22
460F噓: 每次看到有人主張「你只要以時速100行駛於內側就可11/22 23:25
461F→: 以了」這種話就想笑,看看前面3點,身為現實世界的11/22 23:25
462F→: 駕駛者,誰能夠確定自己以時速100行駛?11/22 23:25
465F→: 2法1法,成立要件就擺在那邊,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11/22 23:26
471F噓: 重點就是,整套交通法規唯一認可採信的速度證據就11/22 23:28
472F→: 不是車上gps或錶速啊11/22 23:28
476F→: 這篇跟速度有關的部分就拿了一個錶速快樂錶規定出11/22 23:30
477F→: 來,之後就沒了耶,後面超展開那些都建立在錯誤的前11/22 23:30
478F→: 提上,說到底,我原本還以為這篇有什麼新論點,害11/22 23:30
479F→: 我興奮了一下11/22 23:30
481F→: 結果根本還是沒辦法解決飆仔跟龜車的核心爭議 sux11/22 23:31
484F噓: 先了解成立要件的先後順序吧,你要先取得要件,才11/22 23:32
485F→: 能行使法規賦予你的權利11/22 23:32
492F噓: 這回擊方向完全錯誤,現在在講的都是有沒有權利,11/22 23:35
495F→: 跟你有沒有被抓到違規,需不需要自證無罪是兩回事11/22 23:35
502F→: 法規賦予你權利是有前提的,前提亮燈了,權利才亮燈11/22 23:36
516F推: 我說的很清楚啊誰惡意栽贓你了?先抹飆仔先贏?abc311/22 23:41
517F→: 條前提之下,你口中的「你開100就可以行駛於內側」11/22 23:41
518F→: ,是用什麼當依據?不就是你「通篇只提過一次的快11/22 23:41
519F→: 樂錶」?11/22 23:41
520F→: 你有主張過什麼可以確認自己實際時速開到100的合法11/22 23:42
521F→: 途徑?11/22 23:42
522F→: 真的莫名其妙先抹栽贓先贏?11/22 23:43
531F噓: 我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直接針對論述回答很難嗎?11/22 23:45
532F→: 怎麼也變成你自己口中的「裝沒看到仔」了?11/22 23:45
534F噓: 你自己說「在速限100路段只要開100就可以」,然後通11/22 23:47
535F→: 篇沒有提到要如何確認自己「真實時速」開到100,只11/22 23:47
536F→: 提了個快樂錶,那我再問一次,你用什麼作為公正依11/22 23:47
537F→: 據,來支持你口中的開到100?11/22 23:47
555F噓: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麼?裝看不到仔11/22 23:49
563F噓: b大這個東西就很有趣了,法規規定快樂錶速<真實時速11/22 23:52
564F→: ,然後規定要能合法行駛於內側,要件就是真實時速要11/22 23:52
565F→: =速限,所以在錶速=速限時,你永遠無法符合要件11/22 23:52
566F→: 開始裝看不到跳針然後抹栽贓了,不意外11/22 23:52
577F推: 對的,所以我前面也提過,並不是針對是否開罰或自清11/22 23:55
578F→: 責任這點在戰,而是針對邏輯在戰,而法規其實一直以11/22 23:55
579F→: 來都是邏輯遊戲就是了11/22 23:55
581F→: gps沒有法規<真實時速,但你無法舉證gps=真實時速11/22 23:55
582F→: 這就是邏輯上的問題11/22 23:55
588F推: 沒錯,你可以選擇相信,但這不具有絲毫約束力,申11/22 23:58
589F→: 論題上這題照邏輯就是不成立11/22 23:58
603F推: 今天開篇就是論法不是?那就是按邏輯成立先後順序一11/23 00:02
604F→: 條一條走下來,看誰的論述成立,否則大家都是紙上11/23 00:03
605F→: 談兵吧11/23 00:03
613F→: 應該這樣說,我尊重你的相信錶這件事,但我就是單11/23 00:07
614F→: 純地認為,如果完全相信行車時速錶,恰恰意味著要11/23 00:07
615F→: 件無法成立11/23 00:07
616F→: 用邏輯跟幾個數學符號可以證明的就是這點而已11/23 00:08
624F→: 而我前面談的是這篇其實就是通篇廢話,完全沒有提出11/23 00:10
625F→: 什麼新見解來處理飆龜問題長年以來的核心爭議11/23 00:10
626F→: 你把理論上跟實務上混在一起講了,理論上並不會沒11/23 00:11
627F→: 有結論。11/23 00:11
628F→: 理論上的結論我講好幾次了,就不再贅述11/23 00:11
646F→: 簡單來說,法規規定了不可獨立測得的A狀態成立後,11/23 00:16
647F→: 方可行使B權利,而A狀態恰因其不可獨立測得之特性11/23 00:16
649F→: 而難以主張,同時若以任一車輛唯一必備之通用標準(11/23 00:17
650F→: 快樂錶)作為依據,恰又因兩條不等式而必然無法達到A11/23 00:17
651F→: 狀態,這才是理論上的癥結11/23 00:17
659F→: 說實話,我個人也是中線相信錶速派,自當兵運輸排開11/23 00:22
660F→: 車至今從未收過國道任何超速相關罰單,上面論述就是11/23 00:22
661F→: 純按邏輯論法規,但多年以來一直有個心結,無法確認11/23 00:22
662F→: 自己符合要件時,我是沒什麼臉皮逕行行使權利的11/23 00:22
664F噓: 原po你的行為就跟你前面指控其他人的一模一樣,跳針11/23 00:24
665F→: 、裝看不到、抹黑栽贓而已,還多了個挑東西回,我就11/23 00:24
666F→: 等你哪天正面回我的論述。11/23 00:25
673F→: 實務上好不好用還真說不準,我覺得飆龜多年來這個11/23 00:26
674F→: 核心問題還是無解阿11/23 00:26
679F推: 現在的問題可以進一步來到,人該第一時間確認自己守11/23 00:28
680F→: 規,還是只要不被察覺違規即可11/23 00:28
682F→: l大你說的是實務上,但法規上存在的問題就還是在那11/23 00:29
683F→: 裡11/23 00:29
690F→: 我尊重你的看法,但法規不等式就是在那裡,應該說,11/23 00:30
691F→: 法規賦予了一個人民難以自己確認是否符合的狀態,然11/23 00:30
693F→: 後在這個狀態下再延伸出相應的權利賦予11/23 00:30
695F→: 這個東西整套邏輯看下來就是非常奇特的產物11/23 00:31
696F→: 你說的是實務上,跟法理邏輯是兩回事。11/23 00:31
702F→: 那是你的實務見解,無法逆推回白紙黑字的法規11/23 00:33
716F→: 的確啊,所以在討論實際開車的文下面你不會看到我這11/23 00:35
717F→: 樣的推文,而是開篇直接討論法規內容的我才會有意11/23 00:35
718F→: 見11/23 00:35
724F→: 可以去看一下跟法律有關的幾個板,有些文章會專門11/23 00:36
725F→: 分享實務見解,有些則是針對法規的邏輯來討論11/23 00:36
727F→: 兩種都有討論價值,在我看來唯一沒有價值的就是這篇11/23 00:38
728F→: 文章的內容,了無新意。11/23 00:38
741F噓: 相信我,這法規內容絕對有充分的討論價值11/23 00:42
751F噓: 法規的改不只有存廢二選一,當希望藉由白紙黑字(法11/23 00:47
752F→: 規內容)來達成想要的目標(路盡其用),但實際上在邏11/23 00:47
753F→: 輯上卻存有爭議,那就必須在不違反立法初衷的前提下11/23 00:47
754F→: 將法條修改得更完美11/23 00:47
755F→: 所以我是覺得有修改空間的,但立法初衷是好的,我也11/23 00:47
756F→: 是認同的11/23 00:48
759F→: 實際運作沒有問題,那我要問了,你真的上過國道嗎XD11/23 00:49
763F噓: 一天到晚在吵的秒經議題說沒問題我是覺得不太貼近現11/23 00:50
764F→: 實11/23 00:50
766F→: 你覺得沒問題那我就尊重啊,每個人的閾值不同11/23 00:51
768F→: 我就是接受現實,但希望現實更好才會出現在這裡11/23 00:52
774F→: 不用說啊,我連說我認為法規有討論價值,你都要跳出11/23 00:54
775F→: 來否定,要我接受你眼中的沒有價值,我的確不知道11/23 00:54
777F→: 該說什麼11/23 00:54
778F→: 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有共識11/23 00:54
780F→: 你看不出來我尊重啊11/23 00:55
783F→: 為什麼一定要跟你有共識,或是花很多時間傳遞我認11/23 00:55
784F→: 為有討論價值的點給你,我認為這時間花的沒價值啊11/23 00:55
788F→: 是時候開抹了嗎?連你認為沒討論價值,我認為有討11/23 00:57
789F→: 論價值,都不能互相尊重了嗎11/23 00:57
795F→: 我並沒有打算說服你,也沒有打算跟你討論11/23 00:59
797F→: 我尊重你的說法11/23 00:59
24F推: 如果真的這麼在意LV2,RAV4先試駕看看感覺10/26 12:56
25F→: 我個人是覺得那個邏輯不是非常舒適10/26 12:56
8F推: 推 我FA任性22年式9月訂車當時談到大約空車-810/21 11:47
9F→: 但要給業代施作全車極光乙式跟環景10/21 11:48
32F推: 可惜在高雄 否則家裡又可以出一個立委了60.248.167.61 10/09 13:44
5F推: 工程師駕駛+有得到女兒的原諒,嗯嗯10/04 20:58
869F噓: https://i.imgur.com/LNxShfs.png ???218.211.33.66 09/22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