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kyofyours
作者 skyofyour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01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全部C_ChatBM150cat119part-time70Salary65StupidClown54MH48CareerLady39Gossiping34marriage22XBOX21WomenTalk18job17Lifeismoney17Shu-Lin15ShuangHe15LAW13E-appliance12UbiSoft10rent-exp9BigBanciao7EatToDie5give5SW_Job5Examination4PlayStation4unemployed4SailorMoon3C_Chat2C_MemoryWork2Hate2part-timeBM2Civil1FAIRYTAIL1HRM1JOB-Hunting1Rent_apart1sex1soho1study1<< 收起看板(39)
29F→: 雖然版主還沒有傳喚我, 但我先生有通114.136.30.157 12/30 15:18
30F→: 知我被檢舉的事情, 因此我決定自己過114.136.30.157 12/30 15:18
31F→: 來說明.114.136.30.157 12/30 15:18
32F→: 我跟我先生兩個人各持有一個帳號, 很114.136.30.157 12/30 15:18
33F→: 多時候也會互換手機使用, 而且家中也114.136.30.157 12/30 15:18
34F→: 是共用網路.114.136.30.157 12/30 15:18
35F→: 他表示自己先前被 MH 版版主惡意劣退,114.136.30.157 12/30 15:18
36F→: 但因為不影響他接洽 SOHO 版的工作所114.136.30.157 12/30 15:18
37F→: 以沒有進一步申訴.114.136.30.157 12/30 15:18
38F→: 今天這篇文章, 內容都是他寫的, 我只114.136.30.157 12/30 15:20
39F→: 負責代為貼文, PTT 現階段也沒有禁止114.136.30.157 12/30 15:20
40F→: 夫妻不能各持有單一帳號, C_Chat 也沒114.136.30.157 12/30 15:20
41F→: 有明訂任何規則, 要求 A 不能幫 B 把114.136.30.157 12/30 15:20
42F→: B 寫好的文章貼上來的規定.114.136.30.157 12/30 15:20
43F→: 而部分鄉民單純看到 bb255052 或 skyo114.136.30.157 12/30 15:22
44F→: fyours 的 ID 就開始亂噓文攻擊, 我先114.136.30.157 12/30 15:22
45F→: 生一開始也說得很清楚了, 他是要討論114.136.30.157 12/30 15:22
46F→: 遊戲玩家的行為, 不是要討論他與 TERR114.136.30.157 12/30 15:22
47F→: Y2892 或 GarfieldCxT 之間的糾紛, 自114.136.30.157 12/30 15:22
48F→: 己的經歷也只是舉例而已114.136.30.157 12/30 15:22
50F→: 過往也有一些線上遊戲玩家因為發生糾114.136.30.157 12/30 15:25
51F→: 紛, 在現實產生衝突的新聞被貼上板,114.136.30.157 12/30 15:25
52F→: 因為由遊戲玩家所引發的遊戲相關糾紛114.136.30.157 12/30 15:25
53F→: 升級為現實中的衝突, 這種玩家行為確114.136.30.157 12/30 15:25
54F→: 實與遊戲有關, 也應該可以於 ACG 為主114.136.30.157 12/30 15:25
55F→: 要討論範疇的 C_Chat 進行討論才對114.136.30.157 12/30 15:25
56F→: 部分對於我先生 bb255052 有成見的鄉114.136.30.157 12/30 15:26
57F→: 民, 因為知悉我先生個人的經歷, 所以114.136.30.157 12/30 15:26
58F→: 無視他想討論的主題, 一直要將整個文114.136.30.157 12/30 15:26
59F→: 章導向私人恩怨的方向114.136.30.157 12/30 15:26
60F→: 我先生會用我的手機登他自己的帳號,114.136.30.157 12/30 15:27
61F→: 我也會用他的手機登我的帳號, 但只要114.136.30.157 12/30 15:27
62F→: 是我幫忙代貼文我都會聲明是協助代貼,114.136.30.157 12/30 15:27
63F→: 我也不介意部分鄉民知曉我跟 bb25505114.136.30.157 12/30 15:27
64F→: 2 孜’酗狻d的現實聯繫114.136.30.157 12/30 15:27
70F→: 板主如果需要, 只要確保不會有個資外114.136.30.157 12/30 16:22
71F→: 洩疑慮, 我們也可以提供文件, 因為實114.136.30.157 12/30 16:22
72F→: 際上就是夫妻, 也不是自稱114.136.30.157 12/30 16:22
81F→: 我就這麼問吧, PTT 目前有沒有禁止夫114.136.30.157 12/30 17:05
82F→: 妻各自持有帳號? 有沒有規定一個帳號114.136.30.157 12/30 17:05
83F→: 只能用同一個裝置, 同一個網路 IP 登114.136.30.157 12/30 17:05
84F→: 入使用? 就我所知並沒有, 而是要求不114.136.30.157 12/30 17:05
85F→: 能共用而已114.136.30.157 12/30 17:05
86F→: 我也說了, 我跟我先生也會互換手機來114.136.30.157 12/30 17:05
87F→: 用, 而且連 SIM 卡都不會換, 平常在家114.136.30.157 12/30 17:05
88F→: 也會使用同一台電腦或不同的手機登入114.136.30.157 12/30 17:05
89F→: 帳號, 請問這樣做違反 PTT 使用規則了114.136.30.157 12/30 17:05
90F→: 嗎? 違反站規了嗎? 不用為了黑而黑,114.136.30.157 12/30 17:05
91F→: 我不是來吵架也不是來挑釁任何鄉民的,114.136.30.157 12/30 17:05
92F→: 單純就事論事而已, 你們要對人不對事114.136.30.157 12/30 17:05
93F→: 是你們的自由, 但不要總是想把每個人114.136.30.157 12/30 17:05
94F→: 都拉到你們那種層級114.136.30.157 12/30 17:05
99F→: 某些人其實只是看我先生跟我的 ID 不114.136.30.157 12/30 17:09
100F→: 順眼而已, 基本上也不管我們發文講了114.136.30.157 12/30 17:09
101F→: 甚麼, 反正列不歡迎或者永桶最開心,114.136.30.157 12/30 17:09
102F→: 發文內容根本不重要, 反正先瞎起鬨亂114.136.30.157 12/30 17:09
103F→: 噓一通, 然後再用爭議文檢舉, 直接無114.136.30.157 12/30 17:09
104F→: 視所謂的爭議, 根本只是某些有心人刻114.136.30.157 12/30 17:09
105F→: 意營造的結果.114.136.30.157 12/30 17:09
106F→: 看吧, 果然馬上開始說是在吵架, 推文114.136.30.157 12/30 17:11
107F→: 可以兇 PO 文者, PO 文者就只能隱忍?114.136.30.157 12/30 17:11
108F→: 只要有反對意見出現, 先貼上吵架的標114.136.30.157 12/30 17:11
109F→: 籤, 在冠上引發爭議的罪名, 你們流程114.136.30.157 12/30 17:11
110F→: 基本上每次都一樣114.136.30.157 12/30 17:11
111F→: 請問為甚麼不是對人不對事, 刻意營造114.136.30.157 12/30 17:12
112F→: 爭議假象的鄉民被懲處呢?114.136.30.157 12/30 17:12
123F→: 我再說一次, 我們會互換手機使用, 但114.136.30.157 12/30 17:18
124F→: 都是登自己的帳號來使用, 之前我先生114.136.30.157 12/30 17:18
125F→: 有一段時間沒手機, 所以也會用我的手114.136.30.157 12/30 17:19
126F→: 機登他自己的帳號發文, 他沒用我帳號,114.136.30.157 12/30 17:19
127F→: 謝謝.114.136.30.157 12/30 17:19
145F→: 所以我先生在 MH 板發文讓 MH 板使用114.136.30.157 12/30 17:22
146F→: 者不開心, 到 C_Chat 發一篇比較客觀114.136.30.157 12/30 17:22
147F→: 的文章, 結果 MH 板某些自覺被冒犯褻114.136.30.157 12/30 17:22
148F→: 瀆的人跑來 C_Chat 這邊故意狂噓, 然114.136.30.157 12/30 17:22
149F→: 後不理性的是我先生? 怎麼不說不理性114.136.30.157 12/30 17:22
150F→: 的是某些同時有使用 MH 板跟 C_Chat114.136.30.157 12/30 17:22
151F→: 板的鄉民不理性?114.136.30.157 12/30 17:22
157F→: 我先生在 C_Chat 的文章不是沒有網路114.136.30.157 12/30 17:24
158F→: 備份, 請問當初有誰是跟他討論? 不就114.136.30.157 12/30 17:24
159F→: 是先亂噓一通, 然後開始惡意攻擊, 接114.136.30.157 12/30 17:24
160F→: 著再檢舉他引發爭議? 要不要乾脆直接114.136.30.157 12/30 17:24
161F→: 說他就是爭議人物, 所以發文內容不管114.136.30.157 12/30 17:24
162F→: 是甚麼都是爭議文?114.136.30.157 12/30 17:24
187F→: 雖然我先生無法發言, 但他剛剛請我轉114.136.30.157 12/30 18:05
188F→: 告板主, 直接把 bb255052 帳號在 C_Ch114.136.30.157 12/30 18:05
189F→: at 永桶, 反正114.136.30.157 12/30 18:05
190F→: 他不需要用到這邊, 劣退水桶太多此一114.136.30.157 12/30 18:05
191F→: 舉, 直接永桶即可, 他也不會請我幫他114.136.30.157 12/30 18:05
192F→: 在 C_Chat 代貼114.136.30.157 12/30 18:05
193F→: 文章了.114.136.30.157 12/30 18:05
201F→: 要不要先看一下 SOHO 版的版規再講話?114.136.30.157 12/30 18:33
202F→: 我先生的意思就是, 劣退也行, 不劣退114.136.30.157 12/30 18:33
203F→: 也罷, 但請直接永桶不用客氣, 反正根114.136.30.157 12/30 18:33
204F→: 本對他沒有影響, 某些人真的很會自嗨114.136.30.157 12/30 18:33
205F→: 呢114.136.30.157 12/30 18:33
212F→: 『反正 bb255052 的帳號我只需要在 SO114.136.30.157 12/30 18:42
213F→: HO 那邊使用,這邊有沒有劣退,有沒有114.136.30.157 12/30 18:42
214F→: 被永桶根114.136.30.157 12/30 18:42
215F→: 本沒影響,今天就算 Gossiping 跟 Hat114.136.30.157 12/30 18:42
216F→: ePolitics 不能發文他也沒差,反正我114.136.30.157 12/30 18:42
217F→: 也不是網軍,114.136.30.157 12/30 18:42
218F→: 整天被抹也很煩,只不過 C_Chat 素質114.136.30.157 12/30 18:42
219F→: 在哪也很明顯了,我建議板主乾脆點幫114.136.30.157 12/30 18:42
220F→: C_Chat 改名114.136.30.157 12/30 18:42
221F→: 改版規,因為名不符實掛羊頭賣狗肉很114.136.30.157 12/30 18:42
222F→: 可笑。今天如果連討論遊戲玩家的行為114.136.30.157 12/30 18:42
223F→: 都不算是有114.136.30.157 12/30 18:42
224F→: ACG 點,你版規那堆關於 ACG 的廢話可114.136.30.157 12/30 18:42
225F→: 以拿掉了。』114.136.30.157 12/30 18:42
231F→: 他要我原音貼過來送給板主看, 我只是114.136.30.157 12/30 18:44
232F→: 協助轉達, 再來他有說過自己不再用 PT114.136.30.157 12/30 18:44
233F→: T , 但反悔至少114.136.30.157 12/30 18:44
234F→: 很勇敢主動出來道歉過了, 目前也沒有114.136.30.157 12/30 18:44
235F→: 打算刪除帳號, 你們不用在那邊見獵心114.136.30.157 12/30 18:44
236F→: 喜, 還訟帳號部,114.136.30.157 12/30 18:44
237F→: 真的以為想讓誰消失就可以讓誰消失? P114.136.30.157 12/30 18:44
238F→: TT 歸你們管?114.136.30.157 12/30 18:44
244F→: 所以我說你們就是針對他, 然後連帶針114.136.30.157 12/30 19:00
245F→: 對我, 如果不是因為他被 MH 板板主惡114.136.30.157 12/30 19:00
246F→: 意劣退文, 他根114.136.30.157 12/30 19:00
247F→: 本前不需要我幫忙代 PO 文章, 而且我114.136.30.157 12/30 19:00
248F→: 比他還早辦理 PTT 帳戶, 這些一查用戶114.136.30.157 12/30 19:00
249F→: 歷史就很清楚114.136.30.157 12/30 19:00
250F→: 了, 你們現在就只是想要讓他的帳戶消114.136.30.157 12/30 19:00
251F→: 失, 但如果我沒有一併消失, 就無法影114.136.30.157 12/30 19:00
252F→: 響到他在 PTT 接114.136.30.157 12/30 19:00
253F→: 案, 畢竟我是他太太, 就算之後代為出114.136.30.157 12/30 19:00
254F→: 面協助洽談案件也很正常114.136.30.157 12/30 19:00
259F→: 你們已經把他當仇人看待, 目前根本對114.136.30.157 12/30 19:02
260F→: 人不對事, 最好乾脆我們全家都從 PTT114.136.30.157 12/30 19:02
261F→: 消失最好, 沒說114.136.30.157 12/30 19:02
262F→: 錯吧? 然後你們希望板主 站方跟你們一114.136.30.157 12/30 19:02
263F→: 樣, 最好跟你們一樣對我們同仇敵愾最114.136.30.157 12/30 19:02
264F→: 好, 只差沒有114.136.30.157 12/30 19:02
265F→: 辦法拿石頭把我們活活丟死而已114.136.30.157 12/30 19:03
266F→: 現在根本是你們恨不得板主讓我們兩個114.136.30.157 12/30 19:04
267F→: 都消失, 所以努力幫板主擴大解釋板規114.136.30.157 12/30 19:04
268F→: 不是嗎? 你們114.136.30.157 12/30 19:04
269F→: 連自己就是在針對人都不敢明講, 只能114.136.30.157 12/30 19:04
270F→: 想盡辦法引導辦案, 扭曲事實啊114.136.30.157 12/30 19:04
271F→: 他早在五月就有發過結婚的文章, 但你114.136.30.157 12/30 19:07
272F→: 們恐怕沒看到結婚證書只會說我是他的114.136.30.157 12/30 19:07
273F→: 左右手, 實際根114.136.30.157 12/30 19:07
274F→: 本不存在, 請問你們是誰? 我們為甚麼114.136.30.157 12/30 19:07
275F→: 要讓你們看我們的證明文件? 然後他從114.136.30.157 12/30 19:07
276F→: 何時開始請我114.136.30.157 12/30 19:07
277F→: 幫忙代 PO 文? 是在 MH 板的板皇惡意114.136.30.157 12/30 19:07
278F→: 劣退他的文章之後才逼不得已開始請我114.136.30.157 12/30 19:07
279F→: 代 PO 的114.136.30.157 12/30 19:07
11F→: 家人在遊戲的專板與人爭吵被劣退,所以請我協助代發文12/22 14:32
12F→: 。12/22 14:32
9F→: 都有,畢竟當惡意漫罵無人制止時,討論區的風氣就會越12/07 13:52
12F→: 來越偏向民粹,越來越糟糕12/07 13:53
16F→: 我對政治沒有太大興趣,不用急著貼標籤12/07 13:55
21F→: = =lll 為什麼這種文章好幾人馬上開始政治癌發作互貼12/07 13:59
22F→: 標籤12/07 13:59
23F→: 其實最好解法就是實名制,然後只能推噓各一次12/07 14:01
79F→: 重點是造成骨折這點,今天正常的CPR骨折基本上就是家11/26 09:56
80F→: 常便飯,用拳頭打其實效果根本不大,真的在按力道絕對11/26 09:56
81F→: 比用拳頭更大力。11/26 09:56
110F→: 覺得不會有事的人還是可以救啊,本案當事人施救方式或11/26 10:12
111F→: 許不當,但是否可以適用緊急條款?如果施救方式有誤,11/26 10:12
112F→: 但卻實有效是否一樣不應該?11/26 10:12
17F噓: 純噓樓上,她一年就說了,買兩間要合併,跟這次說要打11/18 14:36
18F→: 通是一致的吧11/18 14:36
17F→: 補上自殺數據了,大家看看就好11/17 17:19
353F→: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妻子,目前案件已經進08/15 16:48
354F→: 入法律程序,我們與336樓也無任何的後續08/15 16:48
355F→: 接觸,更無出言恐嚇之情事。08/15 16:48
356F→: 也告知336樓,您的發言我們皆有存證,也08/15 16:48
357F→: 會於法院一併提出,證明您在案件發生之後,08/15 16:48
358F→: 毫無悔意之情事。08/15 16:48
359F→: 同時,因為此篇留言發生在板主的公告底下,08/15 16:48
360F→: 我們也會請檢察官考量是否傳喚板主出席作證08/15 16:48
361F→: 。08/15 16:48
362F→: 在此聲明,我們與336樓並無後續接觸,也08/15 16:48
363F→: 無出言恐嚇,他的行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08/15 16:48
364F→: 譽,請鄉民勿隨意起鬨,以免觸犯。08/15 16:48
382F→: 我們並不認為可否左右檢察官,然而336樓08/15 16:57
383F→: 的發言確實是發生在板主所發的公告底下,而08/15 16:57
384F→: 我們也會將此事實告知檢察官;至於檢察官是08/15 16:57
385F→: 否考量傳喚板主,則是由檢察官自行衡量。08/15 16:57
394F→: 您說我丈夫今天說要弄死你,請問我丈夫何時08/15 17:04
395F→: 說過要『弄死你』,還是說,對你還說對你提08/15 17:04
396F→: 告等於是要『弄死你』?我丈夫根本沒有跟你08/15 17:04
397F→: 說過話,從案發到目前也都僅採取法律程序而08/15 17:04
398F→: 已。08/15 17:04
399F→: 你方才的言行,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罪嫌,08/15 17:04
400F→: 你要繼續隨意發言是你的自由,但你每一次的08/15 17:04
401F→: 發言我們都會存證,說過的話如同潑出去的水08/15 17:04
402F→: ,凡走過必會留下痕跡。08/15 17:04
403F→: 而你的言行只是更讓我們確定你毫無悔意一事08/15 17:04
404F→: ,請你自重。08/15 17:04
408F→: 我丈夫會知道他姓甚麼,是因為他自己用分08/15 17:12
409F→: 身帳號時,把自己的私人電話、信箱等資料08/15 17:12
410F→: 全部公開,所以警方才能迅速找到他,也省08/15 17:12
411F→: 去了警方跟站方調閱資料的時間。08/15 17:12
412F→: 基本上任何人只要透過電話搜尋,都會知道08/15 17:12
413F→: 他的姓氏跟全名。08/15 17:12
421F→: 請自行查閱 GarfieldCxT 的文章,自己把08/15 17:18
422F→: 個資昭告天下,就不要怪別人揭下網路匿名08/15 17:18
423F→: 的面具。08/15 17:18
429F→: 我們本來也不想做任何回應,丈夫則是因為入08/15 17:21
430F→: 桶無從反駁,但看到本板的使用者瞎起鬨,才08/15 17:21
431F→: 會決定給予善意的提醒,避免本板的使用者在08/15 17:21
432F→: 不知情的狀況之下誤觸法律。08/15 17:21
452F→: 不好意思,我們夫妻各持有一個帳號,我丈夫08/15 17:27
453F→: 被桶並不代表我身為他的妻子以一併失去發言08/15 17:27
454F→: 權。08/15 17:27
455F→: 幫對方代發文時,也都會特別註明協助代發,08/15 17:27
456F→: 並無共用帳號,至於網路發言本來就會有附加08/15 17:27
457F→: 的責任,並不是躲在螢幕背後就可以暢所欲言08/15 17:27
458F→: ,自己發言過當,為何不去思考為何其他人沒08/15 17:27
459F→: 有被提告就只有自己被提起訴訟?08/15 17:27
13F→: 醫生說正常,只是我們有些擔心,先生怕自己07/24 09:28
14F→: 狀況惡化會影響到我07/24 09:28
18F→: 都沒有任何副作用,有點擔心會不會是藥沒有效07/24 09:29
19F→: ?07/24 09:30
31F→: 是的,感覺太正常了點…07/24 09:36
32F→: 請問樓上,有辦法像正常人一樣談笑風生嗎?07/24 09:38
37F→: 安邦是睡前才吃,但其他藥物的說明都寫說可07/24 09:41
38F→: 能嗜睡,先生吃了這些抗焦慮的藥物卻很正常07/24 09:41
39F→: …07/24 09:41
43F→: 已經服藥兩天了。07/24 09:45
10F→: 我不是當事人,只是一個路人07/17 13:00
6F→: 有板主喔~但板主似乎不認為有違規, 自刪文也是當事人05/15 10:01
7F→: 為了讓板主有個理由可桶05/15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