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imochiya
作者 simochiya 在 PTT [ eWrit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3則
限定看板:eWriter
看板排序:
29F→:路人飄過,A大指的「蘿莉塔情節」是只「戀童情節」(純11/06 20:54
30F→:指主角跟娃娃在一起)還是指像Vladimir Nabokov的作品《11/06 20:55
31F→:Lolita》(和母親在一起但目標是為了女兒)?11/06 20:56
34F→:原來如此,那或許A大用實體書譯名《羅麗泰》或《洛麗塔11/06 21:19
35F→:》會比較容易看懂。剛看的當下有種不確定A大是指劇情近11/06 21:20
36F→:似《Lolita》一書或是指主角有戀童情節。:)11/06 21:21
39F→:(拍拍)至少問出來也得到答覆就明白啦!:D11/06 21:33
7F→:感覺二比較少見,一跟三好像不少小說都會用。04/24 09:37
11F→:的確是呢……(舞-HiME只看過第一集)04/25 11:26
1F→:伶也來了啊!歡迎!XD01/29 08:30
3F→:恭喜!:D01/21 09:42
3F→:如果只是寫作練習可以,但當作個人作品除非經過原作(包01/14 09:12
4F→:含漫畫作者及其出版社、動畫公司及如果有的原案)同意,01/14 09:14
5F→:不然違法可能性很高。即使是寫作練習也要註明原作資料跟01/14 09:15
6F→:跟聲明這是寫作練習會比較保險。01/14 09:16
10F→:我跟橘是鄰居耶!:D 雖然每次我都不投票,但好像提早11/18 20:16
11F→:開票了?(歪頭)11/18 20:16
16F→:R大:言小現在都十萬字居多了,只是排版各有不同算法。11/12 21:01
18F→:另,連載型的小說除非有一定名氣,不然建議先寫至少一半11/12 21:02
19F→:的量加上後半大綱,還有要投稿先注意出版社對於公開部份11/12 21:03
20F→:有無特殊規定。11/12 21:04
21F→:純粹以文饗網友的話,依文章屬性去相關的板貼就行了。:)11/12 21:06
6F→:橘:我改過後記,不是第五行囉!XD11/10 20:11
7F→:因為大家都愛吃橘子,不就變成美食名產了?11/10 20:11
8F→:本來九月底就該回了,但我被工作拖走了這麼晚才回……11/10 20:13
9F→:sarb2:這其實是我的血淚啊……(遠目)11/10 20:16
9F推:恭喜囉!:)10/04 19:53
1F→:因為在修羅中所以只看軒貼出來的部份。文筆不是我長項所09/25 10:54
2F→:以自動略,引號部份有誤。一般對話都是單引號「」,雙引09/25 10:55
3F→:號『』是被包在單引號內使用的再強調或特別註明處。軒不09/25 10:56
4F→:妨試試看用正確引號格式書寫出不同人之間的對話。順利的09/25 10:57
5F→:話,會讓人物更加鮮明。:)以上,回修羅場去。09/25 10:58
6F→:題外話,板規好像有說不能貼參加活動以外的個人作品喔!09/2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