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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oube 在 PTT [ C_ChatB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4則
限定看板: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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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 附議,這樣版主的工作量太大,停不下來218.172.130.37 04/14 15:13
110F→: 不能只看白色恐怖四個字吧,看檢舉文節錄210.71.217.250 03/21 14:34
111F→: 的內容透過上下文意來判斷,這邊很明顯談210.71.217.250 03/21 14:35
112F→: 論的是台灣(中華民國)的二次元創作環境吧210.71.217.250 03/21 14:36
113F→: 難不成現在討論iwin是在講香港澳門法國?210.71.217.250 03/21 14:37
118F→: "上個要看政府臉色創作的時期"這句話才是210.71.217.250 03/21 14:40
119F→: 關鍵,不過要看版主怎麼判決吧(?210.71.217.250 03/21 14:41
4F→: 他都不否認了那我想也沒啥好抗辯的210.71.217.250 03/15 19:38
7F→: 原文還在,我修改一下文章代碼格式210.71.217.250 03/15 21:02
8F→: 抱歉啊口氣激動了一點 但我真的覺得這話題118.165.24.46 02/04 21:57
9F→: 不該佔這麼多版面看了很厭煩 還被嗆乾你屁118.165.24.46 02/04 21:58
10F→: 事,我可是有好好給建議跟做法的呢118.165.24.46 02/04 21:58
16F→: 人身攻擊?iwin的文章洗版這麼多天了難道不118.165.24.46 02/04 22:53
17F→: 是事實?難道只有我這麼認為?這跟人身攻擊118.165.24.46 02/04 22:54
18F→: 有啥關係?還有亂版那是你說的你要不要檢舉118.165.24.46 02/04 22:54
19F→: 你自己 我只是說iwin文章洗版讓版面不乾淨118.165.24.46 02/04 22:54
21F→: 或者你潛意識就認為這樣是在亂 那我沒意見118.165.24.46 02/04 22:55
24F→: 照他的標準他要檢舉他自己 我跟他標準不同118.165.24.46 02/04 22:57
25F→: 所以我不會因為這樣的理由就去檢舉他118.165.24.46 02/04 22:57
1F→: 衛服部司長並非政治人物 而是公務人員118.165.24.46 02/04 04:37
2F→: 推文裡面不只有我提到司長兩個字 可查核118.165.24.46 02/04 04:38
3F→: 同婚跟iwin的事件 同樣都是公眾議題118.165.24.46 02/04 04:40
4F→: 並無政治人物的名詞或從相關從政活動118.165.24.46 02/04 04:40
5F→: 另外無能狂怒 屬於闡述事實並無群體攻擊118.165.24.46 02/04 04:41
6F→: 許多版有只會在板上謾罵洗版 並無實際的動118.165.24.46 02/04 04:41
7F→: 作來捍衛自身的ACG權益(例如寫陳情書 找民118.165.24.46 02/04 04:42
8F→: 代或立委替自己發生)有板有分享了具體的118.165.24.46 02/04 04:43
9F→: 行動來表達訴求,但只在板上謾罵的屬於對118.165.24.46 02/04 04:44
10F→: 議題沒有貢獻或幫助的行為,此為客觀事實118.165.24.46 02/04 04:44
17F→: 陳時中有競選台北市長,衛服部司長沒有118.165.24.46 02/04 18:08
18F→: 如果按照這邏輯 版上所有討論衛服部&司長118.165.24.46 02/04 18:09
19F→: 的都應該進水桶,但目前iwin的事件司長的118.165.24.46 02/04 18:09
20F→: 言論屬於討論ACG政策的一環,這沒爭議吧118.165.24.46 02/04 18:10
21F→: 另外60% 40%就我所知還沒有正式列入禁字118.165.24.46 02/04 18:11
22F→: 以上118.165.24.46 02/04 18:11
24F→: 我已經說明了 討論司長屬於iwin政策=ACG118.165.24.46 02/04 18:41
25F→: 政策的一環,就從這個角度出發理解問題118.165.24.46 02/04 18:41
26F→: 你可以回去版上看有多少人在講司長兩個字118.165.24.46 02/04 18:42
27F→: 40% 60%的用詞目前還沒被列為4-11關鍵字118.165.24.46 02/04 19:56
28F→: 所以你上述的說法並不成立118.165.24.46 02/04 19:56
32F→: 40% 60% 有連結到政治人物、黨派顏色或投118.165.24.46 02/04 21:59
33F→: 票等政治活動,但我提及的司長非政治人物118.165.24.46 02/04 22:00
34F→: 而且司長本身就是ACG政策的話題核心118.165.24.46 02/04 22:00
35F→: 同婚是表示一個行為->同性婚姻這個行為118.165.24.46 02/04 22:01
36F→: 例如說我支持同性戀 意思一樣這是普世價值118.165.24.46 02/04 22:01
37F→: 普世價值不應當直接跟黨派或利益團體連結118.165.24.46 02/04 22:02
38F→: 以上的意思是某些群體支持或反對這個行為118.165.24.46 02/04 22:02
39F→: 而不是參選哪個政治職位或投給哪個政黨118.165.24.46 02/04 22:03
40F→: 有連結到政治人物或投票行為的40%60%118.165.24.46 02/04 22:06
41F→: 就是你上面提到被桶的那些案例118.165.24.46 02/04 22:07
7F推: 光是你的標題就在引戰了還敢說沒有?210.71.216.252 04/27 14:18
8F→: 破麻的意思是什麼?不就是亂搞男女性關係?210.71.216.252 04/27 14:19
9F→: 雖然作品中沒有提到水原是否非處,但你直210.71.216.252 04/27 14:19
10F→: 接用破麻來稱呼,不但擅自定義她的性經驗210.71.216.252 04/27 14:20
11F→: 來誤導不清楚的板友,更有負面攻擊引戰的210.71.216.252 04/27 14:21
12F→: 嫌疑,作品中從未提及水原有過性經驗或交210.71.216.252 04/27 14:22
13F→: 過男朋友,此為背離作品內容事實惡意攻擊210.71.216.252 04/27 14:23
14F→: 版主們可以試想如果原PO提到的對象是Vtub210.71.216.252 04/27 14:26
15F→: 的某個角色,覺得這樣不算蓄意引戰嗎?210.71.216.252 04/27 14:27
6F→: 光是你的標題就在引戰了還敢說沒有?210.71.216.252 04/27 14:24
7F→: 破麻的意思是什麼?不就是亂搞男女性關係?210.71.216.252 04/27 14:25
8F→: 雖然作品中沒有提到水原是否非處,但你直210.71.216.252 04/27 14:25
9F→: 接用破麻來稱呼,不但擅自定義她的性經驗210.71.216.252 04/27 14:25
10F→: 來誤導不清楚的板友,更有負面攻擊引戰的210.71.216.252 04/27 14:25
11F→: 嫌疑,作品中從未提及水原有過性經驗或交210.71.216.252 04/27 14:26
12F→: 過男朋友,此為背離作品內容事實惡意攻擊210.71.216.252 04/27 14:26
10F推: 這用4-5是在檢舉什麼東東...36.228.29.218 04/12 00:19
53F推: 所以an版主認定小粉紅到底算不算是群體?210.71.216.252 04/01 15:32
54F→: 這篇#1WIsvc6c 的判決我還有印象210.71.216.252 04/01 15:33
55F→: 如果小粉紅難以定義為群體,4-5-1怎麼判的210.71.216.252 04/01 15:35
56F推: 一個群體應該能明確定義出所屬的"對象"吧210.71.216.252 04/01 15:41
57F→: 如果會難以辨別,代表它不能定義為群體210.71.216.252 04/01 15:42
58F→: 以我舉的判決文為例,小粉紅都是XX & 會去210.71.216.252 04/01 15:47
59F→: 出征OO的小粉紅都是XX 算是同一個群體嗎?210.71.216.252 04/01 15:47
60F→: 如果這兩種小粉紅是不同群體,那小粉紅210.71.216.252 04/01 15:49
61F→: 這個族群本身就很模糊210.71.216.252 04/01 15:49
62F→: 但這跟該篇被檢舉人的辯答內容有出入吧210.71.216.252 04/01 15:54
63F→: 他也提到"有些留言"而非全部留言,而且表210.71.216.252 04/01 15:56
64F→: 答不滿的網友之中一定也有小粉紅吧210.71.216.252 04/01 15:56
65F→: 這又回到小粉紅的定義了,到底有些留言是210.71.216.252 04/01 15:57
66F→: 否符合小粉紅的定義? 所以我才說這很模糊210.71.216.252 04/01 15:58
67F→: 總之對方早就出桶,只當時有印象現在想到210.71.216.252 04/01 16:00
69F→: 你舉的例子在洽版,但對方講的是貼吧..210.71.216.252 04/01 16:40
70F→: 雖然跨境執法已有很多先例..但還是感謝版210.71.216.252 04/01 16:41
71F→: 主耐心解說210.71.216.252 04/01 16:42
5F→: 純粹好奇想知道,人身攻擊的標準是什麼?36.228.23.25 03/27 20:08